五、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監督是提高監督實效的重要動力。近年來,儘管加大了黨內監督的力度,一些消極腐敗現象仍在孳生與蔓延,這固然與黨內監督機制的不夠完善有關,但是,我們長期以來沒有對社會監督(包括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的地位和作用給予應有的重視,也是腐敗現象滋生與蔓延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黨內監督是整個監督體系的核心和根本,但黨內監督必須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和輿論支持,離開了社會監督,黨內監督就會失去基礎;另一方面,社會監督要有黨內監督和法律作保障,其監督權利要通過法律及黨的政治力量來實現和加強。“一手抓黨內監督”,“一手抓社會監督”,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只有這樣才能從源頭和根源上杜絕和防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
羣衆監督是社會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羣衆是黨的力量源泉。黨來自人民,如果失去人民的擁護和支持,黨就會失去根基。中國共產黨高度重視來自羣衆的意見和聲音,自覺接受羣衆監督。《監督條例》第二條指出:“堅持黨內監督和人民羣衆監督相結合,增強黨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確保黨始終成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作爲黨的宗旨,因此,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黨員幹部的行動是否符合人民利益,人民羣衆最具有發言權。鄧小平同志曾指出“:要建立羣衆監督制度,讓羣衆和黨員監督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
的性質和宗旨、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賦予了人民羣衆神聖的監督權力。檢舉、控告、彈劾等多種監督形式,使人民羣衆的監督成爲我國目前最廣泛、最有效、最全面的一種外部監督方式。
從目前情況來看,羣衆監督作爲重要的監督方式並沒能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這就需要採取合適的方式方法,有效地推進羣衆監督,以羣衆監督促進黨內監督。一是要推動黨務公開,保障羣衆知情權。《監督條例》第三十九條指出:“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應當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黨務公開、拓寬監督渠道,虛心接受羣衆批評。”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是人民羣衆開展羣衆監督的重要前提,要使羣衆提出科學、合理、可操作性的監督建議,就要保證羣衆知悉黨內的事務,在此基礎上加強研判和分析,針對實際問題進行檢舉、評議和監督。二是要健全反饋機制,保證羣衆監督及時獲得迴應。疏通信訪等羣衆行使表達權和監督權的渠道,充分落實領導幹部接待羣衆來訪制度,對於羣衆反映的問題、提出的質疑給予及時的迴應,並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羣衆,促進黨內監督和羣衆監督形成良 性互動。
輿論監督主要是指新聞媒體、社會團體、公民等通過報刊、雜誌、網絡、廣播、電視等傳播媒介,用宣傳、揭露、曝光等方式,對党進行外部監督。隨着網絡化時代的不斷推進,輿論監督正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輿論監督在履行外部監督職責方面,具有其獨有的重要優勢。網絡時代的輿論監督具有傳播速度快、傳播面廣的特點,對於揭露和曝光違法違紀、腐敗行爲往往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而透明度高、滲透性強、波及面廣等特點,又使輿論監督成爲影響力和威力較大的監 督方式。
作爲社會輿論的有效工具,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需要進一步加強引導,提高能力,增強監督實效。一是輿論監督要樹立正確的導向。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喉舌,在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方面履行着重要職責。《監督條例》第三十九條指出:“新聞媒體應當堅持黨性和人民性相統一,堅持正確導向,加強輿論監督,對典型案例進行剖析,發揮警示作用。”這就對新聞媒體的黨性和人民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新聞媒體和新聞從業工作者要加強黨性修養,自覺擁護黨的領導。另一方面,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要從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出發,充分體現人民羣衆的訴求,對於人民羣衆普遍反映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要客觀公正地加以批評報道 。二是擴大新聞媒體履行外部監督職責的自主權。黨對新聞媒體的輿論陣地實行思想和政治領導,這種領導主要體現在領導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方針政策的宏觀層面,對於微觀層面的管理和業務工作,中國共產黨不進行具體的干涉,而是要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開展工作具有相對獨立性,進而調動人們參與輿論監督的積極性,保證輿論監督的客觀性和 真實性。
總的來說,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是相互補充的有機統一體,黨內監督是加強執政黨建設的基本手段,是加強監督的根本途徑,是黨組織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外部監督以內部監督爲基礎,通過內部監督發揮作用。要使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人民政協、審計機關、民主黨派、人民羣衆和新聞媒體等監督主體行使的外部監督的效應充分顯現,就必須認清黨內監督與外部監督的緊密聯繫,着力實現二者相結合,健全完善監督體系,形成監督合力,發揮監督的整體效能,共同實現監督的目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