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哲不認識這兩個人,陳帛書卻與他們熟得很。
神之索魂手辛普森,血之軒轅杜魯。
很多人都以爲血之軒轅是一個團隊,事實上自始至終都只是一個人。可能有時候他不叫杜魯,叫陳魯或者杜陳都有可能。
名字不重要,血之軒轅這個代號卻是讓很多聽過的人沒有第二次機會去聽。
年前就聽小汀提過這兩個人的名字,蘇哲沒想到見面會是在這種情況下。
“博士,要是婚禮上見血,你說是觸犯黴頭還是喜慶呢?”蘇哲問道。
陳帛書沒回答,這完全要看辛普森和杜魯等下會做什麼。如果他們對蘇哲出手,他保持袖手旁觀。他與蘇哲之間並沒有多少關係,頂多是僱主與目標的關係。
假如蘇哲死了,就算一億他分不到,起碼不用接生意。
況且,他現在不是一個人,而是有家室的人。
當然,陳帛書相信辛普森和杜魯哪怕聯手,都未必是蘇哲的對手。然而他們真打起來,必定會見血。新婚燕爾,陳帛書不想見血,特別是不想讓任小玫見血。
“他們要是來喝喜酒,我沒有意見。現在我是挺窮的,這杯酒如果他們要喝,砸鍋賣鐵我都要請。反之,這個就交由你處理。不管他們是死是活,與我生活無關。我現在是有家室的人,都差不多要金盤洗手了。”
嘴上是這樣說,但真正要金洗手的話還早着。
陳帛書拉着任小玫退出去,後者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她還沉醉在剛剛完成的婚禮上。連她都沒想到,昨晚半夜認識的人,發生關係第二天就答應與他結婚。
儘管沒有三媒六聘,沒有婚紗,但他們真的就結婚了。這種感覺連她都說不出是什麼感覺,但是真正發生,又是喜歡的。
擡起頭看着陳帛書臉上嚴肅的表情,可是在他轉過頭來與自己目光對視上,冷漠的眼神瞬間像融化的冰雪那般溫柔。
“有些事情我無法跟你解釋,即使你問都未必有答案。但我答應你,可以跟你說的,絕對不會瞞你。”
任小玫點點頭:“你想說的時候我會聽,涉及到你不想說的,我不會問——等有機會,我也會將我的故事跟你說,包括——”
“這些並不重要。”陳帛書打斷她的話,“我要的是未來,以前那些事,不管你做過什麼,我都不在意。”
辛普森和杜魯來到面前,看了一眼任小玫說道:“沒想到居然是你先結婚,還以爲你會是最後一個。”
陳帛書說道:“世事難料。遇到過很多人,總有一個會讓你有結婚的衝動。”頓了下,陳帛書繼續說道,“跟你們介紹一下,我妻子任小玫,普通人家的女孩子。”
辛普森將肩上扛着的吉它盒放下,從身上掏出一攻子彈。
蘇哲眉頭皺了下,做好出手的準備。
“不用緊張。”辛普森說道,“大喜日子不適合做其他事。博士你應該知道我身上只有這個東西,這是送給弟妹的禮物。雖然是一顆子彈,卻是金子打造的。”
任小玫猶豫着,不知道該接不接。看着陳帛書,一時間不知該如何是好。今天事情一切事情發生得太突然,突然昨晚的客人求婚,接着結婚,現在又來兩個這樣的人。
看穿着並沒有任何怪異,兩個吉它盒,會讓人以爲他們是搞音樂的。
任小玫可不笨,她總覺得此刻的氣氛很怪異,一些危險像是立刻就會發生。辛普森手中那顆子彈,看起來與平時見到的裝飾品無異,可是用金子打造的子彈,她是第一次見到。
陳帛書衝着任小玫點點頭,示意她接過來。辛普森身上連錢都沒,但金子一大堆。就他此刻,身上至少有五十顆以上用金子打造的子彈。
這些昂貴的子彈,每一顆都代表着一條命。
“不知道你今天結婚,金子我身上沒有。在國外喝喜酒不需要給禮金,國內的話不能掉這個習俗。”杜魯在身上摸了下,掏出一沓美金。不知道有多少,他也懶得去數。
左右看了一眼,見到旁邊有一本書,隨手拿起來。這本書是剛纔蘇哲用來臨時當《聖經》用的。杜魯翻了兩夜,將裡面的彩圖撕下來將那一沓美金包好遞過去說道:“昨晚花了不少,現在身上就剩這麼點了。你將就下,等你回大學,我再封一箱子過去。”
杜魯的話說得很隨意,旁邊那些修車人員卻愣住。一箱子美金,那得多少錢。陳帛書接過來將錢交給任小玫,彩圖上面正好露出一個女人的兩隻大肉球,後面是芳草萋萋的鸚鵡洲。
任小玫看着上面的圖片,有一點尷尬。反倒是幾個男人,根本就沒當一回事。
“既然是你的新婚日子,我們等下還有點事,這杯喜酒先留着,回去後再喝個不醉方休。”
不知情的人以爲這是他們幾個人友情深厚,而知道他們身份的人,肯定是不相信殺手之間居然還有這樣的情份。
看到辛普森和杜魯準備走,蘇哲叫住他們。
“蘇先生可有事?”辛普森問道。
“事情肯定是有的,就是不知道有沒有時間談一下。”
“可我們急着去辦事。”
蘇哲淡聲道:“不差那麼點時間。”
辛普森手放在吉它盒上,一旁的杜魯對他搖搖頭。“蘇先生我想我們之間應該沒事情要談,你應該明白我們此行來的目的。”
蘇哲笑了笑:“這個和我們等會要談的事情並不矛盾。本來我想找博士的,但他今天結婚了。他這種人,一旦結婚了就非常顧家。新婚燕爾,晚上還有洞房花燭夜,接下來又是蜜月期,沒必要打擾他。”
杜魯問道:“那你覺得我們之間能夠談得成?”
蘇哲輕笑下:“現
在由不得你們作主。”看見辛普森手將吉它盒打開,蘇哲提醒道,“你試着手指再挪半毫米,我會讓你見不到等下的太陽。我說到做到。”
空氣一下子就凝結起來,陳帛書牽着任小玫往裡面退幾步。
蘇哲臉上保持着同樣的笑容,至於另外兩個從他們出現,臉上就是嚴肅的表情,從未笑過。
辛普森冷冷道:“就算你能夠贏得了狼王,但我從未覺得比他差,我就不信這個邪!”
辛普森手動了,可是下一秒他就停下來,因爲他不敢再亂動,蘇哲已經在他前面,刀尖抵住胸口處。
杜魯心裡大駭,他一直盯着蘇哲,怕他突然出手,可是他的速度太快,連他都快跟不上。彷彿相差一夜,蘇哲的實力就出現大飛躍。
蘇哲臉上掛着淡淡的笑容問道:“你是繼續不信,還是不想看到等下的太陽?”
辛普森掌心冒着冷汗,他總算清楚自己與狼王之間的距離到底有多少了。狼王能夠與蘇哲打成平手,或許當時一戰狼王佔優,要不是聖母和刃牙等人阻擋,在蘇哲受傷之際,狼王就取了他的性命。
辛普森一直不可承認狼王的實力比他強,認爲他不過是成名得早,這些年來在外面賣命的都是他的部下,狼王根本就沒怎麼出手。
現在他知道,即使狼王不出去,想要控制部下不反叛,並不僅僅是靠早年成名就可以的。
沉默半晌,辛普森手中的吉它盒放到地上說道:“不管你準備談多久,只要你沒談完,我們就不離開。”
蘇哲將袖子上的軍刀收回去,拍拍辛普森的肩膀道:“識時務者爲俊傑。人嘛要有覺悟,活着怎麼也比逞一時之氣要好。”
“你說得很有道理。幸好你不是博士,聽你說大道理,沒有任何違和感,換成博士就不行。”
蘇哲微微一笑:“其實那時候我想當老師的,當個高中老師或者大學老師。你想一下,現在的高中女學生,一個個發育得很不錯。看着一個個含苞待放的花蕾慢慢綻放,這種感覺很美妙。大學女學生更美妙,因爲時不時可以找她們探討一下人生真諦,告訴他們外面世界有很多壞人的。”
辛普森嘆道:“幸好你沒當老師,不然我相信一定有很多女學生願意和你探討人生真諦,順便上完生理課。”
蘇哲同樣嘆道:“是的,我也這樣認爲。可惜呀——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我當初以爲這些話只是騙小孩子的就不相信,沒想到古人的話向來是有道理的。”
“是的。你們華夏人的古訓向來很有用,要是我多學一點,剛纔一定不會去開箱子。”
“我們古人有一句話說,吃一墊,長一智。所以我知道你下次一定不會這樣做了。”
辛普森點點頭:“打死都不會那樣做了,只有傻子纔會那樣做,而我怎麼看都不像是個傻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