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7章 龜珠龜甲和法則之源
終於解決掉了,這東西可真不好殺啊。當龍龜死亡的瞬間,所有人的心中都鬆了一口氣。威力對付這龍龜,他們可是將各種手段幾乎都要用乾淨了。
“如果我們神靈當中也有防禦力這麼強大的主神就好了。邪神裡面的九頭之王就很難纏了,這位比九頭之王要難纏多了。”衆人紛紛點頭。
可是大家也沒有辦法,這種古怪的防禦法則本來掌握的就少,能夠融合這麼多法則一起凝聚出來的防禦本能,那就只有眼前這一位了。就算是時光之主存在了這麼長的時間,都沒有見到第二個能夠有這樣無解防禦力的。
九頭之王依靠的可不僅僅是防禦,還有自己本身強大的恢復能力。
而池南則是如有所思,因爲他自身並不是達不到這種防禦。如今自己手中的遮天之翼已經融合了九百多個頂級位面了,眼看就要完成。
遮天之翼除了本身用來干擾和控制區域法則之外,最強大的就是自身防禦力了。
如果加上干擾法則的能力,兩種能力一起用來防禦的話,未必就會比這個龍龜差多少。只是各種側重點可能不同,因爲遮天之翼對於一些特殊類型的攻擊可能更加擅長防禦。
但直接的攻擊,就沒有龜甲這麼強大了。如果自己能夠得到這龜甲,加以演化的話,或許能夠得到一份更加強大的防禦神器。兩種加起來,超過這個龍龜的防禦力也不是沒有可能啊。池南心中默默的思考着,但卻無動於衷。
因爲一旦有人知道自己能夠做到比這個龍龜更加難纏,肯定會從中阻攔。甚至有可能改變分配方案,強行將龜甲給自己拆掉也不是沒有可能。
因此池南只是在旁邊看着,看着其他人討論,看着龍龜一點一點的化爲光點消失不見。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珠子忽然掉落了出來。這珠子只有拳頭大小,散發着淡淡的光輝,一點威壓都沒有。通體半透明,彷彿琥珀一樣的顏色,非常華麗。
見到這龜珠的瞬間,龍神就激動了起來:“這個龜珠是我的了,我就要這個龜珠。”
一開始簽訂契約的時候,龍神就已經規定可以得到一件物品。其他人見狀之下,也沒有一個人去阻攔的意思,這東西對於他們沒有什麼用,只能拿來獻祭。
而龍神就不同了,這珠子對於龍神有巨大的作用。
“難怪會這麼激動,上古龍龜,雖然是天生的,沒有龍的血統,但是和龍終究是有不少相似之處啊。”一個主神開口說道,話語當中充滿嫉妒。
“怎麼回事,颶風之主,難道你知道龍神要這個龜珠是做什麼用的嗎。”
原來開口的是颶風之主,池南對這位可是一直都不怎麼熟悉。或者說,颶風之主一直都非常低調,很少和人接觸,也很少發表自己的意見,這次算是意外了。
颶風之主居然沒有賣關子,直接說道:“這龜珠能夠直接吸收用來強化龍珠的力量。對於龍族而言,提升龍珠代表着直接提升自己全方位的力量,就算沒有法則領悟,自身實力也會極大的增強,這龜珠融合之後,龍神的實力恐怕和巨人之主就差不多了。”
颶風之主繼續說道:“而且這龜珠的擁有者本身防禦無雙,強化之後,恐怕龍神的龍珠在防禦力上面會提升好幾倍,或者是十幾倍都有可能。”
這下,大家看着龍神的眼神發生了變化。龍神本來就很強大了,這下更加難纏了。
龍族和其他人可不一樣,龍族是可以將神格直接封存在自己的龍珠當中的。龍珠不僅可以和神格一樣作爲領悟法則和力量的來源,同時也可以用來當做武器。
這東西,是天生的伴生神器。龍神就是這麼做的,自己的神格封存在龍珠裡面,也算是一種保護。所以,龍族的神靈想要擊殺,那是異常艱難的。
如今龍珠防禦力更強了,龍神的安全性一下子提升了不知道多少。衆人看着龍神的眼神,都變得充滿了嫉妒。他們之所以這麼急切的提升自己的實力,不就是爲了接下來的戰鬥做準備嗎。不就是爲了提升自己的安全性嗎,這可真是讓人羨慕啊。
可惜,這東西就算給其他人也沒用,他們可沒有龍珠,只是用來獻祭的話,作用就少了。要是用來分割的話,先不說分割多麻煩,就算成功了也更加沒用了。
正說話之間,消散的光芒之內,一件東西掉落了出來。見到這東西,池南嘴角輕輕一勾,這下自己算是無所謂了。因爲這東西契約上面有。
這就是龍龜留下來的法則之源,果然是各種不同法則融合起來的,想要將其分割,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需要所有參與的主神同時出手,吸收自己需要的那一部分。只有這樣,才能夠將這東西完美的分割開,這可不是用刀切開就行的。
之前契約上面可是有這方面的約定,一旦掉落了這東西,那麼他們就必然會選擇這個。那麼最後剩下的龜甲,可就是自己的了。
池南放心了下來,其他人同樣高興了。龍龜領悟的法則實在是太多了,足夠所有人的都得到自己需要的那一份材料,用來提升自己的實力。
正統神靈這段時間可是不斷的提升自己的實力,邪神那邊沒有什麼動靜,想來提升的也不多,這下,大家心中的安全感就大了不少。
至於這個神國之內最後的秘密,他們一點也不擔心,這肯定是公開的。而那五個邪神加上五個半成品,根本就沒有資格和他們爭奪嗎。這邊還有二十六個主神呢,就算每一個主神都只是出動一個分身,想來也不是頂級邪神能夠對抗的。
“好了,這一份法則之源,按照規定的話,該是屬於我們的了。”其他的主神看着池南,池南也無所謂的點頭,雖然這東西對自己的確有用,但契約可不能違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