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

第五條 建立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培訓主管部門制訂的本單位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目的、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覈後,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准後施行。

第六條 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項目的,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第七條 各單位年度培訓計劃於每年3月31日前同時報中央組織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本章完)

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六章 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2014—2018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關於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三章 審計內容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章 交流、迴避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