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十一條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佈局合理、競爭有序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體系。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在幹部教育培訓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加強社會主義學院建設。

第三十二條 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應當堅持功能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部門和行業系統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提升專業化辦學水平,做好本部門和本行業本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可以委託符合條件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社會培訓機構等承擔幹部教育培訓任務。

各類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加強交流合作,通過聯合辦學等方式,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增強辦學活力和實力。

充分發揮現場教學基地作用,統籌規劃、規範管理,提升教學質量。

第三十三條 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幹部教育培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違反規定的,由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對負有主要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第三十四條 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以教學爲中心,深化教學改革,完善培訓內容,科學設置培訓班次和學制,優化學科結構,改進課程設計,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水平。

第三十五條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領導班子建設,改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辦學條件。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堅持辦好基礎較好、優勢明顯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調整、整頓不具備辦學能力和條件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十六條 實行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准入制度。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社會培訓機構等承擔幹部教育培訓任務,必須獲得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的資質認可。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和公佈相應的准入標準。不得組織幹部到沒有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培訓。

培育和規範幹部教育培訓市場,引導和推動教育培訓機構積極參與、規範運作、優化服務、提高質量,逐步形成由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指導、公開平等、競爭有序、能進能出的幹部教育培訓市場機制。規範幹部教育培訓收費標準,嚴禁借幹部教育培訓之名謀取不當利益。

第三十七條 實行幹部教育培訓項目管理制度。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可以採取直接委託、招標投標等方式,確定承擔教育培訓任務的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十八條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管理者隊伍建設,加強培養,嚴格管理,促進交流,優化結構,提高素質。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理論研究。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六章 監督和追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六章 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四章 公務接待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三章 職 責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