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

(中共中央,2015年10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了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幹部隊伍,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幹部教育培訓是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執政意識、提高執政能力爲重點,把“三嚴三實”要求貫穿幹部教育培訓全過程,培養造就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推動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建設和學習型社會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爲不斷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思想政治保證、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的其他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國有企業、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結合各自特點執行本條例。

第四條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服務大局,按需施教。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結合幹部崗位職責和健康成長需求,開展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質量和效益。

(二)以德爲先,注重能力。貫徹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黨性黨規黨紀教育,將能力培養貫穿始終,全面提高幹部德才素質和履職能力。

(三)分類分級,全員培訓。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教育培訓,把教育培訓的普遍性要求與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幹部的特殊需要結合起來,增強針對性,確保全覆蓋。

(四)聯繫實際,學以致用。大力弘揚馬克思主義學風,圍繞中心工作,以問題爲導向開展教育培訓,引導幹部在改造主觀世界的同時,運用所學理論和知識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五)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適應形勢任務發展變化,遵循幹部成長規律和幹部教育培訓規律,堅持開放辦學,完善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整合培訓資源,優化培訓隊伍,不斷推進幹部教育培訓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

(六)依法治教,從嚴管理。建立健全乾部教育培訓法規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幹部教育培訓,從嚴治校、從嚴治教、從嚴治學,保持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風氣。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學習弘揚焦裕祿精神、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四章 教育培訓內容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五章 審計報告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五章 議事決策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關於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四章 行文規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四章 黨的地方組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計劃和備案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八章 退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總綱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監督檢查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三章 選拔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