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

(中共中央,2015年9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和規範統一戰線工作,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統一戰線,是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愛國者的聯盟。

統一戰線是中國共產黨凝聚人心、匯聚力量的政治優勢和戰略方針,是奪取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勝利的重要法寶,是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羣衆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法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法寶。

第三條 統一戰線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堅持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關係的方針,積極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爲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服務,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服務,爲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服務。

第四條 統一戰線工作範圍和對象是:

(一)民主黨派成員;

(二)無黨派人士;

(三)黨外知識分子;

(四)少數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經濟人士;

(七)新的社會階層人士;

(八)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

(九)香港同胞、澳門同胞;

(十)臺灣同胞及其在大陸的親屬;

(十一)華僑、歸僑及僑眷;

(十二)其他需要聯繫和團結的人員。

統一戰線工作對象爲黨外人士,重點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本章完)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四章 審計評價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新形勢下軍隊政治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住宿費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職 責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六章 審計結果運用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三章 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作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六章 公文辦理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五章 適用與解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六章 教育培訓機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三章 巡視範圍和內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