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條 巡視組開展巡視前,應當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審計、信訪等部門和單位瞭解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第二十二條 巡視組進駐被巡視地區(單位)後,應當向被巡視黨組織通報巡視任務,按照規定的工作方式和權限,開展巡視瞭解工作。

巡視組對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和線索,可以進行深入瞭解。

第二十三條 巡視瞭解工作結束後,巡視組應當形成巡視報告,如實報告瞭解的重要情況和問題,並提出處理建議。

對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其他重大問題,應當形成專題報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議。

第二十四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聽取巡視組的巡視情況彙報,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報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決定。

第二十五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應當及時聽取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情況彙報,研究並決定巡視成果的運用。

第二十六條 經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同意後,巡視組應當及時向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相關巡視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根據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巡視組將巡視的有關情況通報同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領導及其職能部門。

第二十七條 被巡視黨組織收到巡視組反饋意見後,應當認真整改落實,並於2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情況報告,報送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被巡視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爲落實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二十八條 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作出分類處置的決定後,依據幹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按照以下途徑進行移交:

(一)對領導幹部涉嫌違紀的線索和作風方面的突出問題,移交有關紀律檢查機關;

(二)對執行民主集中制、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移交有關組織部門;

(三)其他問題移交相關單位。

第二十九條 有關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收到巡視移交的問題或者線索後,應當及時研究提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或者組織處理等意見,並於3個月內將辦理情況反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十條 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及其組織部門應當把巡視結果作爲幹部考覈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一條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會同巡視組採取適當方式,瞭解和督促被巡視地區(單位)整改落實工作並向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可以直接聽取被巡視黨組織有關整改情況的彙報。

第三十二條 巡視進駐、反饋、整改等情況,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接受黨員、幹部和人民羣衆監督。

(本章完)

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市內交通費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二章 經費管理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務實節儉做好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七章 監督約束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二章 設 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二章 附 則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一編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關於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關於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務實節儉過節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二章 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一戰線工作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九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管理職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三章 黨委(黨組)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