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

第六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理想信念堅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實履行公共服務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二)組織領導能力強,善於科學管理、溝通協調、依法辦事、推動落實,有較強的公共服務意識和改革創新精神,工作實績突出;

(三)有相關的專業素質或者從業經歷,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業界聲譽好;

(四)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公益事業,求真務實,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廉潔從業,羣衆威信高。

擔任黨內領導職務的領導人員,應當牢固樹立黨建責任意識,熟悉黨務,善於做思想政治工作。

正職領導人員,應當具有駕馭全局的能力,善於抓班子帶隊伍,民主作風好。

第七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提任六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從管理崗位領導職務副職提任正職的,應當具有副職崗位兩年以上任職經歷;從下級正職提任上級副職的,應當具有下級正職崗位三年以上任職經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有關黨內法規、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要求。

第八條 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其任職資格應當符合第七條第(一)、(二)、(四)、(五)項規定,並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

第九條 特別優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任職資格。

放寬任職資格以及從專業技術崗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正職或者擔任四級以上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的,必須從嚴掌握。

(本章完)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二章 規劃與計劃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三章 公文格式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八章 港澳臺海外統一戰線工作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關於在教育實踐活動中認真解決黨政機關黨建方面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十章 附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六章 討論決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八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一章 免職、辭職、降職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五章 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三章 黨的中央組織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七章 黨的紀律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到風景名勝區開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關於在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通知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二章 管理體制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二章 任職條件和資格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羣衆的八項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六章 備案、清理與評估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九章 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黨外知識分子工作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六章 黨的幹部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附 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七章 師資、課程、教材、經費2014—2018年全國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制度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七章 整改和保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九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央國家機關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施方案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_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關於創新羣衆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四章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章 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係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二章 公文種類第七章 組織領導和審計實施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二章 黨的組織制度關於進一步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五章 公文擬製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五章 議事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