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

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

(中共中央辦公廳,2015年4月)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2015年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作出安排。

《方案》要求,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對照“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的要求,聚焦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着力解決“不嚴不實”問題,切實增強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努力在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上見實效,在守紀律講規矩、營造良好政治生態上見實效,在真抓實幹、推動改革發展穩定上見實效。

《方案》強調,堅持從嚴要求,強化問題導向,真正把自己擺進去,着力解決理想信念動搖、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識淡薄、忽視羣衆利益、漠視羣衆疾苦,黨性修養缺失、不講黨的原則等問題;着力解決濫用權力、設租尋租,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不直面問題、不負責任、不敢擔當,頂風違紀還在搞“四風”、不收斂不收手等問題;着力解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做人不老實,陽奉陰違、自行其是,心中無黨紀、眼裡無國法等問題,推動各級領導幹部把“三嚴三實”作爲修身做人用權律己的基本遵循、幹事創業的行爲準則,爭做“三嚴三實”的好乾部。

《方案》提出,堅持以上率下、示範帶動。中央政治局帶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全國政協黨組結合各自實際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同時,對省部級領導幹部,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分層提出要求。

《方案》明確,“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作爲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延展深化,作爲加強黨的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要融入領導幹部經常性學習教育,不分批次、不劃階段、不設環節,不是一次活動。從今年4月底開始,在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其內設機構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中開展,各級同步進行。

《方案》提出,結合專題教育動員部署工作,縣級以上黨委(黨組)書記要帶頭講“三嚴三實”專題黨課。黨委(黨組)中心組和內設機構黨組織要開展“三嚴三實”專題學習研討。今年底,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內設機構縣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年度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要以踐行“三嚴三實”爲主題進行。要強化整改落實和立規執紀,堅持邊學邊查邊改,主要領導幹部帶頭,列出問題清單,一項一項整改,進行專項整治,嚴格正風肅紀。對存在“不嚴不實”問題的領導幹部,立足於教育提高,促其改進;對羣衆意見大、不能認真查擺問題、沒有明顯改進的,要進行組織調整。針對“不嚴不實”問題,建制度、立規矩,強化剛性執行。

《方案》要求,把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與做好當前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結合起來,與完成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重點工作任務結合起來,做到專題教育與日常工作有機融合、相互促進,兩手抓、兩不誤。

(本章完)

關於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的通知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三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關於在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的通知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七章 監督問責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六章 會議活動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七章 附 則關於嚴禁在歷史建築、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關於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章 監督檢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八章 資源節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四章 審批與發佈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一章 總 則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七章 任 職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四章 培訓組織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加強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黨員幹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五章 考覈評價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三編 附 則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五章 公務用車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三章 開支範圍和標準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一章 總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十一章 黨徽黨旗中央和國家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_第五章 報銷結算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羣團工作的意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五章 教育培訓方式方法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六章 報銷管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權限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爲處分規定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一章 黨 員關於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關於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二章 組織和成員監察機關特邀監察員工作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_第四章 組織原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四章 組織原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十二章 紀律和監督關於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_第七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_第二編 分 則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_第七章 國家工作部門黨委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一章 總 則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_第八章 附 則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九章 黨 組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關於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三章 動 議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三章 國內差旅和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五章 考 察中國共產黨章程_第八章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九章 宣傳教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七章 辦公用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_第八章 考覈與評估關於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推進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二章 選拔任用條件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_黨員廉潔自律規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_第一章 總 則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_第四章 民主推薦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_第六章 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_第六章 紀律與責任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_第二章 審計對象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_第二章 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