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突然造訪的周蜜的妨礙,李樂辰一個人關在家裡,亮起一盞檯燈,終於可以專心致志的研究寶物了。
沒錯,除了已經吃下肚的香體丸,也不知道發出的是什麼香味以外,無論是這副地攤眼鏡還是那瓶頂級奢華鑽石修復精華,都是真正的好東西。
就着護眼燈的燈光,李樂辰再一次仔細看了自己的右手食指,確實一點疤痕都沒有留下。而導致這一改變的,無他,只因爲塗了這鑽石精華。
未來人誠不欺我啊!
真的很想再試驗試驗,但自己身上真的找不出什麼疤痕了,除非......
李樂辰來到鏡子前,湊近看了看。鏡子裡這張18歲的臉,妥妥的滿是青春的痕跡。
從十五六歲開始滿臉爆痘,到現在差不多已經偃旗息鼓,但戰痘痕跡依然還在,皮膚不甚光滑,毛孔也有些粗大。當然,李樂辰不屑於當那種精緻豬豬男,更噁心一個大男人動不動敷面膜做護理。戰痘時期買的洗面奶,用了兩年還有半支。
不屑於精緻不表示排斥擁有一張盛世美顏。
正如一白遮百醜,無論男女,臉上皮膚若是光滑細嫩,除非缺鼻子少眼,顏值絕對可以提升好幾個檔次。
反正這會兒一個人在家,李樂辰也不傲嬌,決定拿自己的臉做試驗了。
直接用手指蘸取了一點鑽石精華,腦海裡回憶了一下以前不經意看到的老媽的操作,把精華點在手心,稍稍揉搓之後,分別點在了臉頰、額頭、鼻尖、下巴五個點上。
幸而精華沒什麼顏色,點上去也見不出來,若是如女人用的那種白白的東西,絕對是有點接受不能的。
點上去之後,開始均勻抹開。
因爲整張臉幾乎都有不規則的痘印,加上毛孔粗大問題,李樂辰也就不局部使用了。況且這玩意兒效果好,若只在一部分皮膚上使用,怕一覺醒來變陰陽臉。
跟之前抹在手指上一樣,精華質地清透,很容易抹開,也容易吸收,只有剛抹開時感到一絲清涼,很快就吸收完全,絲毫沒有油膩或粘稠的感覺。
希望明天有奇蹟。
也希望奇蹟不要太明顯。
李樂辰只是想再次驗證這瓶液鑽精華的神奇之處,順便解決一下痘印這種老大難問題。但他還不想因爲用了這個東西,一覺醒來換張臉,變成傳說中不用努力的小白臉。
因爲他已經瞭解過富婆刷刷樂了,看新聞看着都覺得抽抽。
精華的效果沒有那麼迅速,自然不需要一直呆在鏡子前看着。
試驗完精華,然後就是好好琢磨眼鏡的功能。
再次仔細觀察了一番眼鏡,應該說,即便知道了它有拍照的功能,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鏡頭在哪裡。
沒有鏡頭的相機,說出去真像個笑話。
李樂辰記得他是在擡起鏡架的時候觸到拍攝鍵,於是着重觀察了鏡腿和鏡片的連接處。但即便看成鬥雞眼,也沒發現這個連接處有什麼看上去像是可以按下去的按鈕。
並且,無論怎麼去觸摸那個地方,都沒有什麼變化。
難道是之前在路上產生錯覺了?
將眼鏡重新戴到鼻樑上,透過鏡片,面前的事物又有些許模糊了。
用手慢慢順着眼鏡腿往前摸,一直摸到和鏡片的連接處——“咔”,眼前的景象,又神奇的停頓了一下。
沒錯!就是這麼操作。
李樂辰趕緊打開電視,也不管這會兒的頻道正在放狗血的高麗棒子劇,摸着剛纔那個點又是一下。
“咔!”
鏡頭下,女豬腳正揮起手準備給男豬腳一個巴掌,因爲李樂辰掐點準確,堪堪停在半空。
原來,這眼鏡要拍攝,必須架在鼻樑上,若是拿下來,就無法進行拍攝。
設計還真符合人體工學呢,也頗爲人性化,畢竟一個戴眼鏡的順手摸摸鏡架,任誰都不會多想。
但問題的關鍵來了,既然可以拍照,那拍下來的照片呢?怎麼查看?若是不能查看照片,拍下來又有什麼意義?
但之後一個多小時,李樂辰將眼鏡架起來、摘下,再架起來,又摘下,反反覆覆數十次,鏡架都被摸得油光鋥亮了,也沒找到可以查看照片的按鈕。
這尼瑪就尷尬了。
都說三年就是一個代溝,那差了兩千年,腦洞豈不是有一個銀河系那麼大?鬼能知道怎麼查看?
繼續戴着眼鏡,李樂辰放空腦袋在房間裡來回踱步,試圖跨越整個銀河系去思考未來人的思考。
“嘀!”手機信息響起。
這一聲,李樂辰忽然想到自己居然忘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兒,周蜜剛纔過來,切磋了題目吃了飯,最後回去,從頭到尾都沒提暑假作業。那這會兒是不是把答案照片發過來了?
趕緊拿起手機。
毛啊!只是一條新聞推送。
話說,現在搞新聞的也是夠拼命,各種標題唯恐不能博人眼球。
垃圾箱裡的安全套爲何頻頻失竊?敬老院女浴室的內褲爲何屢遭黑手?數萬頭母驢爲何半夜慘叫?連環雞jian公豬案究竟是何人所爲?妙齡少女房門夜夜被敲究竟是人是鬼?這一切的背後究竟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是性的爆發還是飢渴的無奈?
敬請關注——瞎幾把亂報。
不過這兩年好一些。
但還是要努力博眼球。
就像眼下李樂辰看到的:嶺城一對夫妻一氧化碳中毒,警方到達現場竟發現恐怖一幕。
恐怖一幕?難不成中毒死了變成鬼,跟警方玩捉迷藏?
不過不得不承認,若只是一氧化碳中毒死了,這種新聞每年都會有很多,根本沒人會特別關注,但加上後半句,李樂辰也忍不住點開看看了。
果然很恐怖!
居然還有配圖!
但配圖下面寫着“圖文無關”。
我類個去!圖文無關配什麼圖?博眼球也不是這麼個博法啊!
不看文先看圖,這是在信息爆炸的時代快速篩選內容的方式,畢竟圖片要比文字更直觀,況且無圖無真相也不是瞎扯的,連圖都沒有,說個幾把?
幸而,拉了一半文章之後,有了“圖文相關”的照片,那是一個挺胖的中年婦女,穿着黃馬甲,端端正正靠牆站立,身後還有身高尺。
這場景有點眼熟,好像罪犯都這麼拍照的吧?正面一張,側面一張,轉個身側面再來一張。
顯然死者是個有前科的,要不然普通人也沒機會拍這種高清大片啊。
不過,這女人有點眼熟啊,似乎哪裡看到過。在哪裡呢......
正想着,李樂辰的眼前出現了一張照片。
對啊!就是在這個十字路口,自己被這個胖女人撞了一下,她還惡人先告狀,嘰嘰歪歪一大通,最後又偷了自己的錢,那時候自己的眼鏡都被撞......
眼鏡......女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