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車之後,方榷從手裡的乳白色一次性塑料袋裡拿出一瓶檸檬水擰開蓋子後遞給我。
隨後還扔給我一包粉嫩粉嫩的草莓軟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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檸檬水酸澀的味道完全沖淡了藥片的苦味,我吞得不算辛苦。
隨後在方榷的注視下我心安理得地拆開一顆軟糖放到嘴裡咀嚼,草莓的甜膩味道充斥整個口腔,我又接着吃了兩顆。
方榷就這麼盯着我看,我能從餘光瞟到他的視線。
“好啦,你看,我吃下去了。”我雙手一攤,輕鬆地望向他。
他的目光就等在那裡。
沒有任何預兆地,方榷倏地伸出手揉揉我兩天沒洗的油發,眼神柔情似水地道:“真乖。”
還不是被你逼的。
車子又重新不急不慢地前進起來,在突變紅燈的路口停下。
我望着擋風玻璃前的藍色貨車屁股,思緒被拉到今天早上,於是我覺得有必要跟方榷交代一下。
“方總。”
“嗯?”
“今天你家裡來了一位客人。”
許倩的事情,還是說一下比較妥當。
“那你好好接客了嗎。”
紅燈變綠燈,車子緩緩地跟着貨車屁股挪動,前面是長長的車隊。
好傢伙,我又不是主人,接什麼客。
“你怎麼不問是誰。”我歪着腦袋看着旁邊這個奇怪的生物。
“是誰。”這個奇怪的生物耐心地配合着我。
“許醫生,許倩。我猜的。”我如實回答,繼續歪着腦袋,這個角度看方榷,簡直帥死。
“嗯。”這個帥死的生物波瀾不驚的模樣讓我懷疑他在走神。
聽辦公室那羣大嘴巴女人說許倩是方榷的私人醫生,人美活好,方榷很信任她。
現在看來,未必如此。
“你不打個電話什麼的?也許她找你有事。”我是不是管得有點多了。
“助理聯繫過她了。”方榷簡短地回答,一點多餘的信息都不給我透露。
“不過.......”這個帥死的波瀾不驚的生物突然轉過頭來看我,接着說:“你怎麼會認識許倩?”
這不是重點好嗎!!
難道我要跟回答說是你公司那羣多嘴的員工整天八卦你的私事正好被我聽見了麼。
我模糊地答道:“嗯....她自己說的。”
儘管前後說法不一,一下說我猜的,一下說她自己說的,矛盾至極,但方榷沒有拆穿我,謝天謝地。
“她還說,還說.....”我真是聊天殺手,沒事提什麼許倩呢。
聊聊天氣也好哇,儘管天空好像看着要下雨。
“還說什麼?”方榷饒有興趣地問道。
“她說了很多關於你的事。”我頓了頓,沒忍住接下來的話,“我覺得她好像喜歡你。”
挺明顯的,許倩喜歡方榷,瞎子都看得出來。
至於是不是雙向,我不知道。
可我很想知道。
我終於醒悟,最後這一句話纔是我開啓話題的重點,因爲我發現自己在極其忐忑不安地等待方榷的反應。
我到底在期待什麼呢。
笨蛋。
“笨蛋。”
這就是方榷的反應。
“到了。”車子拐入另一條路,在一棟漂亮的樹皮色雙層建築旁停下。
我感到自己的心臟快要跳出來,只好急促地推開車門,大口大口地呼吸外面涼颼颼的空氣。
方榷也跟着下車,貼心地走過來牽我的手。
我溫順地配合着他的紳士。
西餐廳裝潢華貴,色調溫馨,侍者穿着講究,態度溫和,幾個大小提琴手在角落疲憊地拉着無人在聽的音樂。
這是我第一次來西餐廳。
但我沒什麼心情,許倩一事總讓人挺在意的。
是不是我得搖着方榷的肩膀吶喊他纔會把該吐露的都說給我聽呢。
當我一直想着一件事情的時候,這件事情往往會朝着魔怔的方向發展推進。
譬如現在,我和方榷剛在侍者的引導下找了個合適的位置坐下,便遇到了坐在隔壁桌的許倩和他的男性朋友。
許倩收起眼裡一閃而過的嫉妒,裝出一副開心熱情的樣子笑道:“哎呀,好巧不巧。”
好巧不巧,神他媽的好巧不巧,我只想馬上消失。
然後作妖許倩提出大家一起拼桌,我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方榷,他只給我一個冷冰冰的側臉。
“吶,這就是我經常跟你提起的方哥哥,”大家一同落座之後,坐在我對面的許倩興致勃勃地對她身旁的文質彬彬的金絲眼鏡男說道。
金絲眼鏡男說啊是方總啊你好你好,久問不如一見.....
如此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奉承話,我沒仔細聽。
方榷難得客套地迴應着,看得出來,他不太愉悅。
“方哥哥,這位是......”許倩打量着我,裝得好像是第一次見到我似的。
“我是方總的下.....”我話還沒說完,便被方榷直接搶過去。
“這位是我的未婚妻,馮禮。”他認真地說道。
“啊,原來是方夫人,幸會幸會。”金絲眼鏡男對着我客套起來。
許倩明目張膽地瞪了我一眼,咂咂嘴說道:“方哥哥,你要結婚了怎麼都不告訴我。”
我告訴你大爺。
“人家只不過去國外工作了幾年就把人家忘了麼,方哥哥。”許倩的嬌嗔堪稱一流。
方榷接過侍者遞過來的菜單,頭也不擡地回:“你去國外了?”
我好想笑。
“結婚的請帖到時會發過去,你可以找我助理登記下你家的地址。”方榷擡頭看了我一下,接着望向金絲眼鏡男,“你們可以一起來。”
許倩自覺沒趣,悻悻地閉了嘴。
菜單是全英的,我連菜名都沒看懂,只好無聊地翻看上面精緻的圖片,默默數着菜名後面的阿拉伯數字有幾個零。
許倩對一旁微微彎腰的侍者道:“先給我開一瓶82年的拉菲。”
“好的好的。”侍者打了個沒必要的響指,另外兩名打着黑/色/蝴蝶結的男侍者從容不迫地端着幾個高腳杯和一個墊在白毛巾上的紅酒瓶走過來。
在我的認知裡,紅酒是拔掉軟木塞,倒入酒杯就可以喝的東西。
然並卵。
程序不繁雜一點是無法匹配它昂貴的價錢的。
要先沉酒,因爲平時平放着的紅酒瓶瓶口端會浮有軟木塞的碎屑,瓶底的凹槽就是讓碎屑沉下去的地方。
再醒酒,醒酒器是一個...嗯..類似音符形狀的透明玻璃器皿,把酒水倒入,按照侍者介紹的,等十分鐘左右,方可倒出。
據說醒酒是讓酒和空氣充分接觸,發生氧化作用,這樣味道便不會太酸澀。
在等待醒酒的過程中,他們繼續了點菜環節。
“main course的話,我要一份U.S. T-bone Steak Grilled,然後salad是肯定need的吧。”許倩擡頭挑釁地看着我道:“方夫人,要不salad你來dec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