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送站

我們三個笑着回了宿舍,大黃洗了洗手躺牀上很快就睡着了,看來一瓶啤酒對他來說壓力還是挺大的。帥哥躺在牀上抽了會煙,也睡了。帥哥明天一早就要回家,家裡有事他在學校呆着也不放心。

我沒有睡意,給他們熄了燈跑到冬哥宿舍聊天,大部分人都是明天走的。冬哥要把小蕊送走,周貴要把婷婷送走,倆人後天早上坐汽車一起走。算是走的比較晚的了。

因爲明天有不少人都要回家,今天晚上就沒什麼活動了,都挺興奮的打牌估計也打不安心。聊了會大家也都差不多睡覺了,我回宿舍睡覺。

第二天一早我讓大黃給推醒了,有幾個女生要送走。我倆穿好衣服到了女生樓下幫着班裡的幾個女生拿東西到學校門口,坐6路車到火車站,給她們送進了站我倆出去跑火車站廣場吃了個麪條,回學校。中午還有個女生要送不過東西不是很多,大黃告訴我我就不用去了,他自己就夠了。

宿舍裡空空蕩蕩的,不知道爲什麼看着這個場景我就感覺挺難受,抽了根菸我出了宿舍就去了網吧。這次沒去醫大網吧,去的是周貴他們常去的那個網吧,離着挺近的,出了學校大門一拐彎就到了。

網吧里人挺少的,估計不少學校都放假了,沒放假的也都在忙着考試了。我在會員卡里充了10塊錢,找了臺機器上了QQ看見偉哥還在。我挺高興,給他打招呼:“垃圾,考完了沒?”

偉哥回的挺快的,“考完了,今天再玩一天,晚上通宵明天上午的火車票。”我一聽樂了,“挺高興啊?是不是考的挺好?”偉哥給我回道:“掛了一科,其他的都及格了。”我說道:“不錯,比我強,我掛了兩科。”偉哥罵道:“垃圾,呵呵。”

我想了想,“我還得在過兩天走,估計你先到家,我回去給你打電話,咱倆去縣裡碰頭,喝點。好久沒見你個垃圾了,呵呵。”偉哥回道:“好。”

我倆有一搭沒一搭的聊了會,偉哥就下線了,說是去收拾東西,收拾好了東西晚上就來通宵,明天一早下了機直接拎着包去火車站,路上一睡睡醒了就到家了,這計劃把我給羨慕的不行。

玩到下午我覺得有點餓了,下了機器出了網吧到小吃街吃了點東西。小吃街已經有好幾家飯店已經關門了,估計是都回家去過年了。完事了我回宿舍看見大黃在那洗衣服。

我順口問了大黃一句:“女生還有幾個沒走的?”大黃回答:“走的差不多了,下午我再送走一個,基本上就都走了。不過徐小美還沒走,是明天下午的火車,我是明天早上的,你負責送她一下吧。”

我想了想,說:“你把她宿舍電話給我,我給她打個電話。”大黃把電話念給我我用帥哥的電話卡在宿舍的老式電話中把號撥了出去,對面挺快的就接了。

我說:“是我,肖武。”徐小美聲音挺低的答應了一聲,我接着說道:“晚上有事嗎?一起出去吃個飯吧。”徐小美說:“好”,我說:“那我晚上到你宿舍樓下接你。”徐小美說:“好。”

掛了電話,我躺在牀上躺了一會兒,一邊抽菸一邊想着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再醒的時候已經天黑了。

我起來醒了個盹,又個徐小美打了個電話,到女生宿舍樓下,等了一會兒,徐小美下來了。我衝着她笑了一下,一甩頭,說:“走。”

我倆走的挺慢的,學校馬路上已經一個人都沒有了,只有我倆用散步的速度朝着學校門口走着。我也不說話她也不說話,我帶着她出了學校到了小吃街,到了我們經常喝酒的那個小飯店。

飯店裡冷冷清清的就一桌人在吃飯,我倆挑了個安靜的地方坐下。老闆挺熱情的,跟我聊了幾句,然後我點了兩個家常菜,問徐小美,“你是喝啤酒還是喝飲料?”

徐小美說道:“我想喝白酒。”

我愣了幾秒種,對老闆說道:“拿兩個口杯吧。”

沒兩分鐘,菜就上來了。我把口杯打開,一個放到徐小美面前一個放到我面前,我拿起杯子說:“提前祝你新年快樂。”然後我喝了一口。徐小美笑了笑,說:“謝謝。”然後挺好奇的把杯子端起來,聞了聞,皺了皺眉頭,抿了一點點,趕緊就把杯子放下了。

我說:“你要喝不了的話我給你換點啤酒吧。”徐小美搖了搖頭。

我問她:“在你眼中,或者說在你們女生眼中,我肖武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我挺好奇的,但是我又跟女生不熟,從王曉冬他們那傳過來的話又含有一定的水分,我想聽聽你們的看法。”

徐小美看了我一眼,“我覺得你是一個有些憂鬱的,不愛說話,不愛學習,不愛交流,整天只知道泡在網吧裡的學生。”

“可是這些都是有原因的啊。”我辯解道。

“不就是失戀了嗎,誰還沒有過失戀的經歷呢,如果誰都象你這樣要死要活的,那世界不就亂了嗎?”小美認真的答道。

我自嘲的笑道:“可是我就是過不了這一個坎,道理我都懂,沒有什麼我不懂的道理,但是我仍然是過不去,我也不知道爲什麼。”

徐小美說道:“那就是你太脆弱了。”

我點了點頭:“也許是吧,我看似憂鬱,冷冰冰的,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樣子,實際上我是在冰封自己,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我經常一個人獨處,我不怕孤獨,我已經學會了享受孤獨。”

我把杯子端起來喝了一大口,繼續說道:“就象這杯白酒,這麼辣這麼難喝,爲什麼我卻對它情有獨鍾呢?我受過傷,我覺得傷口很疼,止疼的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讓自己其他的地方更疼,別的地方疼了,就感覺不到傷口的疼了。所以我喜歡上了喝酒,並讓自己喝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