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越獄計劃

沈紫衣見聖林禿頭,長鬚,面色憔悴,眼神空洞,穿着印有“興看”字樣的馬甲,腳戴重鐐,一套機械的動作和對話,立刻心如刀絞,早將原來準備嘲諷謾罵聖林的話忘到九霄雲外。

壓在心底的憐愛、痛惜、柔情齊聚心頭,嬌軀一抖,喉嚨一緊,眼眶一熱,淚水奪目而出。

“對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間。”

說完,也不等他人的反應,奪路而去。陪同的女警趕緊追上,引到她進入洗手間。

一進門,就發現,秦望舒已經佔了一個水池洗臉,雙手動作凌亂。

顯然也是和自己一樣,情緒激動,控制不住,纔來這裡遮掩失態。

兩人洗了一陣,幾乎同時停住對望,顯然都已明白對方心境。

“還參觀嗎?”

秦望舒問。

“算了,回去吧。”

沈紫衣嘆了口氣,落寞地回答。

兩人連妝都沒補,出了洗手間就往外走。

此時,馮四海一行也已折返,追隨二女而去。

按照原來計劃,參觀完後,還有一個小規模座談,然後是中午吃飯。

但沈紫衣以公司有急事爲由,堅決拒絕了這些安排。

到了停車場,秦望舒從自己車裡拿出一個大提包,對王所長說:“請等一下,我到接見室給聖林存點兒東西。”

她本想解釋一下,自己和聖林是同事關係,以防止別人產生不必要的聯想。

但心一橫,暗道:愛想什麼就想什麼!

也就懶得補充了。

沈紫衣原沒想到秦望舒今天也會來,所以就打算找個機會揶揄她一番。以泄秦望舒搭自己的便車,假公濟私來見聖林之憤。

看到聖林如此狼狽,又見秦望舒也是痛心疾首,心裡一軟,也就不再想找茬了。

此時見秦望舒給聖林帶了東西,一時好奇,很想知道秦望舒給聖林帶了些什麼,趕緊跟了上去。

秦望舒帶來的東西,大體上分爲四類。

一是食品,二是內衣內褲襪子等衣物,三是毛巾香皂等日用品,四是書籍。

書不多,只有3本,《法律大全》、《飄》、《古拉格羣島》。

除《法律大全》是新買的之外,另2本是她自己的藏書。扉頁上有她的簽名,書中夾有精美的書籤,書籤也是新的,上面也有簽名。

“一個女人給男人連內衣內褲都送了,還說什麼清白,也就差生孩子了。”

沈紫衣一念至此,心中不禁有一陣酸楚,不過,她很快就恢復過來。

“那個聖林,是我以前的相識,他在這裡的吃穿用度,一切開支,都記在我們公司的賬上,要最好的。”

沈紫衣輕描淡寫地向王所長說道。

王所長一時沒反應過來,以徵詢的目光看着馮四海。馮四海倒是很爽快。

“瞧你那沒出息的樣子,沈董還會差你那幾個小錢兒,照辦。”

王所長反應過來,趕緊叫來蔣菲菲,交待明白。

蔣菲菲見是秦望舒和沈紫衣兩大美女聯袂給聖林送錢送物,按照往常,財神上門,她是連燒香都來不及的。

可今天,卻有些莫名懊惱。又見沈紫衣口氣很大,心裡就有些反感。

表面上顯得很高興,心裡卻暗暗嘀咕。

“有幾個臭錢就了不起啊,不是都記在你的賬上嗎?不是都要最好的嗎?老孃就給你花起來看,同樣的東西,別人買100,你買就200,只要你到時候認賬就行。”

“瞧你那樣,又是司機,又是秘書的,架子倒是不小,看起來倒有些模樣,可是不經端詳,屁股也大,三圍不匹配。”

“那個主持人也比你強不了多少,一臉妖媚樣,看起來也是個狐狸精樣兒……。”

“什麼董事長、主持人,一個個表面上光鮮亮麗,顯得高不可攀的樣子,誰知道背後都是些什麼東西?不靠色相上位,哪裡能有今天這般人模狗樣的光景?”

“聖林也真是的,一個鐵骨錚錚的男兒,竟然會和這樣的女人來來往往。真是瞎了這個人了。”

“一定是這兩個女人騙了聖林,才讓聖林上了當。這可不行,以後可要找機會提醒一下聖林。”

“饒是沈紫衣、秦望舒再聰明伶俐,也萬萬想不到,會有一個女警對他們如此腹誹。”

賓主雙方寒暄幾句後,各自而去。

王所長站在看守所門口,望着一行人揚長而去,心中不住嘀咕。

這聖林也真是祖墳冒青煙了,都到了這步田地,還有兩個大美人送錢送物。

不過,我今天也不錯,局裡大佬都來了,這兩天,電視裡見影兒,廣播裡見音兒,報紙上見字兒,也是個贏家。

其實,今天還有個大贏家,那就是看守所裡的在押人員。

今天,他們可是過足了眼癮。

所謂“打罪三年,母豬賽貂蟬”,何況兩個活生生的大美人兒。

想起平時把管女號的幾個女警和蔣菲菲都當做了天仙,他們發現自己的品味實在是太差,恨不得閹了自己。

今天,秦望舒和沈紫衣兩大美女,讓他們盡情 YY了一回。晚上,至少幾十人,一邊腦子裡想着兩大美女,一邊手下動作。

有的把乳白液體噴到別人的屁股上,有的抹到別人的臉上、被子上、衣服上。

深更半夜爲此發生了四起打架事件。王所長一口氣關了4個小號,4個加戴腳鐐,纔算把事情平息下去。

自從聖林不再指望能夠從正常的法律程序得到清白以後,他就下定決心越獄。

儘管自己身手不凡,聖林仍然清醒地認識到,這是個艱難的任務。

興陽市看守所素以管理嚴密,戒備森嚴著稱。

許多本省甚至外省的重大案件嫌疑人,都關押在這裡。據說,近十幾年來,只發生過兩次未遂越獄事件。

一次是剛出監室,還沒有出第一包圍圈,就被制服。

另一次,雖然到了大牆下,但是,被牆上瞭望的保安部隊哨兵當場擊斃。

至今,這兩次事件的圖片和文字說明掛圖,還貼在看守所每個監室的牆上,用以警示、震懾在押人員,不要輕舉妄動。

當然,從法律和看守所的角度,這不叫越獄,而是有一個專有名詞:脫逃。

脫逃也好,越獄也好,第一關,就是要走出監室。

號門一般有兩道鎖,一道是明鎖,一個大號掛鎖。一道是暗鎖。無論明鎖暗鎖,沒有看守所的專用鑰匙,是打不開的。

況且,號內隨時都有20多人,在衆目睽睽之下,沒有卡看守來提,而是強行破門而出,即便是關了一羣豬,也知道這是越獄。

就算你平時在號里人緣再好,威信再高,給人的恩惠再多,再能打,此時,也不會有人配合你。

配合你的人,將受到牽連並且極有可能被加刑。而舉報或者制止你的人,是立功。要得到從輕或減輕處罰的獎勵。

平時吃吃喝喝,打打鬧鬧,這類事可以不計較太多。但涉及到刑期這種事關自身重大利益的事,每個人都是立場分明的。

所以,破門而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即使出了門,也是走廊,一個走廊的兩側,都是一個監區,走廊出口,則是監區的大鐵柵欄門,仍有警察值守。

這些看守,一般多是資歷較淺,血氣方剛,急於建功立業的新入行警校畢業生擔任。

要過此關,就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警察手裡的***,二是比號門更加堅固的大門。

門有兩個,分爲A/B門,兩個門不能同時開,只有一個關上了,另一個才能打開。

第三關,是各監區共用走廊的出入大門。仍有警察持槍看守,此門,至少兩個警察,且多了安檢門,需刷卡並輸入密碼來開門。

如果是正常出入,比如提審或是律師會見,會有管教提帶,經過保安部隊崗哨允許後,進入提審室。

提審室中,有個鐵籠子,鐵籠子中,有個鐵椅子,鐵椅子上有鎖。

鐵椅子上的鎖,鐵籠子上的鎖都鎖定之後,管教退出,辦案人或者律師與你隔籠而談,中間至少有2米到3米的距離。

提審完畢後,再由管教原路帶回。

一路上,從號內,到走廊,關卡,審訊室,全程均有監控,沒有一點死角。

案情輕的,提出時加戴手銬。案情重大的,象聖林這樣的,平時在號裡,腳鐐都時刻不離,提出時,不僅腳鐐不能卸下,還要加上手銬。

如果是法院開庭,或者是辦案單位需要帶嫌疑人指認現場,這時就需要把人帶出看守所。

這還得經過樓口的一道關卡,此道關卡,仍有警察把守,A。B門、刷卡、安檢的防衛措施。

出了這道門,就是最後一道門了——看守所的大門。

此道關卡,由警察和保安部隊聯合看守。程序與此前的關卡差不多,只是保安部隊戰士更多一些。

從號門到看守所大門,全程監控,整個過程中,只要發生異常情況,立即會發出警報。

一分鐘之內,第一批增援力量趕到,兩分鐘之內,第二批增援力量趕到。

這套應急預案,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進行一次演練。用快速,有效、得力等詞來形容,一點兒也不爲過。

號裡的窗戶也是粗重的鐵柵欄。即使破窗而出,還要翻越其他樓體才能到達外圍。

就算監控室的人全都偷懶,沒有在監控屏幕上發現你,當着號裡20多人的面,或者在空地上,也隨時可能引發警報,不被發現的可能性幾乎爲零。

況且,還要面對看守所的高牆電網。

大牆至少有5米多高,牆腳,是深寬各達2米的隔離溝,附近沒有任何攀援物。

牆上是12萬伏的自動感應蛇腹形電網,不用說碰上電網,就是接近電網一米左右的距離,電網就自動引發放電,足以將人擊昏燒焦。

大牆上,每隔不遠,就有一個保安部隊崗哨,一天24小時不間斷巡邏、瞭望。

別說爬牆,只要超越牆下的警戒線,就可以開槍射殺。

如果越窗不行,那麼,象《肖申克的救贖》裡說的那樣,在牆上挖洞越獄行嗎?

理論上,是可行的。但是,得解決一些先決條件。

比如,用什麼挖的問題。每個在押人員進入號內,都得經過重重搜身,凡是硬器、銳器、現金、繩索、棍棒、手機等危險品,違禁違規物品,都不允許帶入號內。

平時和節假日,還會定期不定期地搜監查號。

沒有工具,你就得象梅超風一樣,長上一雙九陰白骨爪,用手指挖穿鋼筋水泥牆。

但是,就算你挖穿了,也不過是進了隔壁的監室。

挖地道也與此差不多,你得先將號裡20多人全部弄瞎弄聾弄啞,用10指挖開鋼筋水泥地基,看監視器的警察全都天天睡覺,自己象變形金剛那樣,變成一臺掘土機,還得有警察幫助你把土運出去且一路暢通無阻……。

古今中外不乏越獄成功的例子,但若以爲在看守所也可以照葫蘆畫瓢,那就是個不折不扣的腦殘。

喬裝成警察,挾持警察,或者賄賂警察讓警察把你給放了,從理論上,也是可行的,也有這方面成功的案例。

但是也得有先決條件,比如,一身警服,磁卡,密碼,各關卡值守人員不聞不問,力量強大到足以擊敗衆多的警察和保安部隊,腦袋足以抵擋阻擊手的子彈,渾身刀槍不入,或者是成功地逃出看守所,在外面的天羅地網般的大搜捕中,在動則數千甚至數萬人的圍捕中,成功逃脫,且一輩子永遠逃脫,還得你的熟人或是認出你的人不會爲鉅額懸賞動心……。

思來想去,聖林覺得,這些想法的成功率都不大。於是就果斷地放棄了。把思路轉向外出時的機會。

能夠以在押人員的身份到看守所外,有這樣幾種情形:

一是轉所,即隨着案件管轄權的改變,而變更關押地點。

陳餘案事發於興陽,由市局辦案,移送市律政司起訴,市律政司向中法提起公訴,由興陽中法開庭審判。

就算將來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高法,高法開庭也是在看守所,況且興陽市是省會城市,省高級法院也在興陽。

所以,轉所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二是帶出看守所指認作案現場。

警察局辦案時,曾經把聖林帶到過陳餘被殺的現場,但那時,聖林還沒有越獄的打算。

現在,案件偵查階段已經終結,到了訴訟階段,法院也已受理,不會再有指認現場的事情。

事實上,聖林失去了這次機會。

三是有病必須外出就醫。

看守所就有醫生,除非非常嚴重的疾病,必須到外面就醫,且有嚴格的審批手續及衆多的戒護力量,否則,是出不了看守所的。

聖林本身沒有病,就算肖軍對他刑訊逼供,受了重傷,也很快就恢復了。

要想有病,就得想辦法自傷自殘,一來,聖林不願意自毀身體,二來,看守所對在押人員的自殺,自傷、自殘,有着多年積累的豐富經驗,一經發現後果自負,不僅外出機會沒有,反倒傷了身體,偷雞不成蝕把米。

最後,就是到法院開庭的機會了。開庭時,接送被告人以及法庭現場的保衛,都由法警負責。

在地方的警察力量中,負責反恐,反劫等突發事件的特警,戰鬥力較強,保安部隊也有一定的戰鬥力。

其他如刑警、巡警、治安、基層派出所等戰鬥力都不算強。

對付一般百姓,綽綽有餘。但對付聖林這種經歷過地獄式訓練,又上過戰場殺過人,經歷過槍林彈雨的鐵血軍人,那點兒戰鬥力實在不值一提。

但是,問題也不少。

一是如何去掉戒具的問題。除掉鋼製手銬或者是束縛繩,聖林自信沒有什麼問題。除掉腳鐐,就要麻煩得多。

因爲腳鐐的機關,並非用鎖具,不用鑰匙,也不是用螺絲擰緊的。

而是穿上鐵製粗鉚釘,用大錘一錘一錘砸實砸死的。這種方法雖然簡單原始,但是卻非常實用有效。除非把鉚釘鋸斷或剁斷,否則,難以去除腳鐐。

不過,這點,聖林自信也有辦法解決。

只要雙手得到自由,釋放雙腳,只是早晚的事。

即使一時除不去腳鐐,雖然耽誤一些行動自由,卻也可以應付一陣子。

二是如何制服警戒的法警。

從看守所出來,到法庭,再到回到看守所,法警肯定形影不離,且不止一人。

若是在戰場上,好辦得多,直接以最簡潔最致命的方法,殺死殺傷了事。

可現在不同,警察不是敵人,只能制服,又不能留下嚴重後果,否則,自己豈不是真的成了殺人犯。

況且,原本就素不相識,無冤無仇,對於法警而言,押送,也只不過是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案子又不是他們辦的,沒必要過度傷害他們。只要讓他們失去阻礙自己逃跑的能力就行了。

至於越獄後的逃跑路線、經費、交通工具、棲身地點,以聖林的特戰隊員身份根本就不擔心。

至此,聖林下定決心,在開庭時越獄,以後慢慢爲自己洗清罪名,併爲戴青寧報仇。

現在,凡奇回來了,聖林就更不發愁了。他相信,凡奇會安排好一切的。

聖林不再冥思苦想,一邊等待凡奇跟他聯絡,一邊跟着陸煙客學習六壬、八字,或者給蔣菲菲、佟鹿鹿等女警們算命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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