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是起的太早的緣故,回去的路上,小姑娘抱着安全帶打着盹兒。紅燈的時候,林修靠過去替她緊了緊蓋在身上的衣服,順便又親了親粉嘟嘟的小臉。
小姑娘嫌棄的嚶嚀,嘟囔了幾聲,“阿域,日出好美……“
林修伸出去的手就這麼僵在那裡。
“我很想你。”
後面的車按着喇叭催促,小姑娘揉了揉惺忪的眼,打了個哈欠。
“唔,綠燈了。“
“嗯。”
他強裝鎮定的轉過頭去開車,心裡卻像是經歷了7.8級的大地震,滿目蒼夷。
慌亂的連方向盤都握不穩,想着開快一點,再快一點,把她遠遠的帶離這裡,帶到一個只有他們兩個人的地方。
前方的岔路口很是熱鬧,雜亂的圍起了一道人牆。鬧哄哄的。
他急忙踩了急剎,右手緊緊的護住副駕駛的小姑娘。
“怎麼了?”
“沒事,有沒有撞到?”
“唔,”小姑娘假裝仔仔細細的全身檢查了一遍,然後義正言辭的說:“林修同志,你有事。”
他看着小姑娘一本正經的樣子,有點哭笑不得。
“楚熙和同志,我很好。”
小姑娘黑葡萄一樣的眼鏡滴流的轉了一圈,咬了咬下嘴脣:“好吧。”
龐大的人羣堵住了來往的車流,市井的謾罵聲不斷傳來。男人的謾罵,女人的哀嚎,夾雜着小孩的啼哭。
熙和總算還是按捺不住好奇心,解開了安全帶,“我下去看看。”
人圍的越來越多,小姑娘踮着腳尖往裡頭看。
三十多歲的女人抱着不足月的孩子坐在馬路牙子上痛哭,小孩子的臉憋得青紫青紫的,男人氣急敗壞的跳着腳,說再鬧下去撫養費一分都不會出的。惡狠狠的樣子,到真是跟他西裝革履的樣子形成鮮明對比,真真是印證了衣冠禽獸這個詞。
旁邊的大媽看着熙和一臉好奇的樣子,拉着小姑娘的手語重心長的說:“這小姑娘牙子,有男朋友了不?可千萬長點心兒呀,可別跟那姑娘一樣,孩子都沒滿月呢,丈夫就要跟小三跑了,連孩子都不認呢!“
剛走到熙和旁邊的林修瞬間臉就黑成了鍋底。
熙和訕訕的抽出了粘了一手汗的手,默默的把手往身邊不爽的快要噴出火的男人一衣服上蹭了蹭,“嘿嘿,阿姨,這是我男朋友。”林修看着挽在胳膊上的小手,總算是給了點好臉色。
“看完了嗎?”
“唔,一個負心漢,那個女人和孩子好可憐。”小姑娘又皺了皺鼻子,搖着頭感嘆道。
但是,負心漢怎麼樣,可憐又怎麼樣呢,人生百態,哪裡同情的過來呢。
警察總算是姍姍來遲,疏散了圍觀的人羣,迅速解決了這次交通擁堵。
熙和懶懶的靠在座位上,從揹包裡找了塊提拉米蘇挖了一大口塞進了嘴裡。
像只小鼴鼠似的,腮幫子一鼓一鼓的。
他偏頭看了好幾眼,小姑娘也沒捨得回頭賞他一眼。
“囡囡,提拉米蘇是不是比我重要?”
熙和迅速嚥下最後一口,總算是回頭賞了他一個白眼:”今天沒吃藥?“
“……”好吧,都說三歲一代溝,他們兩個都隔了個長江了吧,唉,果然是老人,跟不上小年輕的神邏輯了。
“當然是你重要啊。”
唔,還算有點良心。
“你可以給我買好多好多提拉米蘇啊。”
好吧,說到底,還是比不過一個甜點。
林修雖然是個實打實的鑽石王老五,但是這麼單純的談戀愛還真是沒什麼經驗。
大學的時候學校公司兩頭跑,難得有個週末休息也就是坐在家裡看財政新聞。畢業了更忙,各個城市來回跑。前幾年也是談過兩個,但左右不過是成人遊戲,不喜歡不適合就好聚好散。
他每天都惴惴不安,生怕小姑娘嫌棄自己年紀大,又實在不知道年輕的小情侶應該做什麼才比較合適。
他總想着他的小姑娘,都這麼委屈的跟着他了,總不好再讓她不開心了吧。
奈何身邊的朋友也都是一羣只知道愛的動詞形式的行動派,一聽說林修這35歲的高齡剩男苦惱怎麼成功撩到一個23歲的小妹妹的時候,個個笑的前仰後翻。
他頭一次覺得怎麼當初眼瞎,認識了這麼一羣混蛋。
最後還是他的小秘書比較可愛,挑了部時下流行的電影,並且貼心的買好了情侶座的電影票。於是,半個小時後,林大少就摟着他的心肝寶貝坐在了黑漆漆的電影院裡。
很小資的電影,裡面的演員都青澀的像是沒熟的青蘋果。
大屏幕上照例是青春劇惡俗的劇情,懷孕劈腿流產,簡直是天雷滾滾。小姑娘啃完了爆米花,開始專心致志的啃起了小拇指的指甲。林修看着懷裡剛被塞進來的空空如也的爆米花桶,看了眼手錶,氣的好笑。輕輕的拍開小姑娘的手,把自己的手指挪到她的嘴邊:“喏,賞你的,比你那個小指頭有肉多了。”
天吶,三十多歲的老男人還賣什麼萌啊,賣萌要交稅的好吧!
小拳頭錘子一樣的往男人的胸口砸過去,成功的引得男人悶哼一聲,哼,叫你嘲笑我╭(╯^╰)╮
“別鬧,我要看電影的。”
行吧行吧。
雖然劇情狗血,拍攝手法老套,但是果然還是虐身虐情,賺了一大波的眼淚。女主角的主角光環弱到還比不上一個30瓦的燈泡,隨便一個小三小四就被虐的遍體鱗傷。青春的莽撞衝動,以爲愛他就是給他一切,但是男主角也不見得有多領情,前程和愛情果然是個有失公允的選擇題,自古以來,哪有江山下不是堆滿了美人骨,中華上下五千年,爲了美人捨棄江山的也不過只有一個傻子。男主角的匆忙出國,帶走了他的一切,只剩下了女主。
青春這棵大樹,自從被一條名叫愛情的蛇咬了之後,結出來的全是苦果。
她沒有孤注一擲的勇氣,去醫院打掉了孩子。
七年之後,男主角嚐盡人間冷暖之後開始懷念那個爲他付出一切的女孩子,他毅然決然的放棄國外優渥的生活回來找她。
他從來不知道當年他離開後的後續事件,當年的好友也不願再提這件事。那段記憶就像是一個夢,只有他一個做夢的人。
那一年的冬天,他在街角的咖啡館裡遇見她。
他們微笑着握手寒暄,好久不見。
她戴着卡地亞的戒指,腕上的手錶是百達翡麗,指甲染成了正經的法國紅。孔雀綠的風衣,及耳短髮。
再不是當年模樣。
那不過是青春裡做的一個夢,痛的狠了,夢醒了就要過的比誰都好。
影院裡迴盪着電影的插曲,低沉的女聲,像是在訴說一場華麗的傷痛。林修的胸口濡溼一片,他緊了緊手臂,低聲安慰着:“只是電影罷了,都是拿來騙騙你們這種小女生的,不哭不哭啊。”
溫熱的液體一點一點的洇溼襯衣,小姑娘可憐兮兮的抽着鼻子,他認命的把哭成小花貓的小臉擺正,拿着紙巾裝着一臉嫌棄的樣子勞心勞力的給她擦眼淚。
“眼淚怎麼這麼多呢,哭的跟個小花貓一樣,不哭了啊……”
小姑娘半響沒說話,一雙眼睛暈着水光就這麼直勾勾的看着他。他被瞧得心慌,猶如芒刺在背,避了開去。。
熙和抽直了身板,勾住了男人的脖子。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經的開口:”林修同志,你愛我嗎
“我愛你。”男人星辰一樣深邃的眸,溫柔成了一汪水。
溫熱的軟肉印在男人的薄脣上,帶着爆米花香甜的氣息。溫柔的摩挲,甜蜜的讓人情願溺死在裡面。
“如果有一天,你不要我了,那就再也不要來找我了。”
他的心就像被剜出來扔到鹽水裡,落荒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