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了一段她們吃零食的片段,李匆開口:“現在開始今天的任務,拜訪作曲人,請他們爲你們量身定做詞曲。”
“能告訴我們需要拜訪的是什麼人嗎?”樸智妍擦了擦嘴角的零食碎屑,好奇地問道。
李匆看了一下作家給出的流程,開口:“cj娛樂給你們聯繫的是一個叫做勇敢的兄弟的作曲人,奇怪,一個人怎麼會起這麼一個藝名?”
包括tara六人在內,所有知道這個組合的人都是嘴角一陣‘抽’搐,樸智妍忍不住地開口:“李匆i,勇敢的兄弟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組合。他們是韓國的明星音樂製作人,曾經與曹誠模合作推出過專輯,創造出了與以前截然不同的音樂收益,被韓國媒體稱爲熱‘門’歌曲製造機。”
聽樸智妍絮絮叨叨說了一大堆,李匆只是意識到了原來這是倆人,很牛掰的倆人。至於其他的,沒了。
作爲一個不太關注韓國娛樂圈的中國人,即使身處韓國娛樂圈,除非是身邊的人,或者是在韓娛小說中聽說過得,其餘人無論多麼牛掰,該不知道的依舊不知道。
就比如在歌謠界叱吒風雲的曹誠模,在他心中還不如萬年黑李勝基有知名度。
不過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勇敢的兄弟可以繼續牛掰下去,爲tara打造一首可以衝擊一線的詞曲。
至於大勢的位置tara還任重道遠。
作爲年輕人中人氣最高的音樂製作人以及一家經紀公司的社長,勇敢的兄弟兩人自然不會缺錢,住的地方也是寸土寸金的江南區,只不過房子並不是多大而已。
對於tara和節目組的來訪,姜東哲和姜賀哲兄弟倆早就收到了消息,在家中的會客廳面見了諸人。
“李社長。”令大部分人都感到驚訝地是,姜氏兄弟見到衆人之後,居然是率先和李匆打了招呼,將主角tara晾在了一邊。
其實,也不難理解。韓國就是一個以儒教爲傳統和基礎的社會,長幼尊卑等級森嚴。tara雖然是此行的主角,但是無論是從節目組看,還是從明面的身份上來看。都不如李匆的身份高。因而,他們這樣做纔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
“兩位姜代表。”李匆示意鏡頭暫時關閉,走過去與兩人行禮。
“cj方面已經和我們通過消息了,李社長準備怎麼拍攝?”姜東哲笑着開口。
“對於tara六人的第一次請求姜代表可以表現出在深思熟慮後拒絕,直到她們回到公司。經過一番心靈的掙扎,下定決心想要再次爭取一下,重新來找你們的時候,再同意這件事情。”李匆開口說道。
“通過這麼一個故事情節,就能突出‘女’孩在面對困難挫折中展現出來的勇氣,李社長真是好算計。”姜賀哲感嘆說道。
李匆笑着搖頭,一臉認真地說道:“其實,我是一個很單純的人,這些都是節目組作家們想出來的,與我無關我都快被他們帶壞了。”
姜東哲:“……”
姜賀哲“……”
跟隨在李匆身後。正在不停構思的tvn電視臺作家們寫劃的手指一頓,差點沒有跳起來罵娘。
有這麼無恥的嗎?
劇本已經確定,演員已經到位,一場不外乎表現tara人格閃光點的劇情就要上演。
順利的將劇本拍完已經是下午兩點,節目組跟隨着tara重新回到了cj娛樂,開始拍攝生活中的畫面。
相對於其他的拍攝,生活片段則是省心的多,只需要tara六‘女’按照自己的形象,該賣萌的賣萌,該堅強的堅強。該搞怪的搞怪。李匆這個pd,也不用時時刻刻緊張地盯着看。
正當他稍作休息的時候,張行權的電話突然打了進來。
“有什麼事情嗎?”李匆戴上藍牙耳機,開口。
“你現在不忙吧?有件事情想要給你商量。”lc工作室。張行權遲疑了一下說道。
李匆看了一眼正在拍攝中的tara六‘女’,開口:“這一會不是很忙,張總監想要說什麼?”
“工作室最近發展的不錯,我想是不是應該準備練習生計劃了?”張行權說道。
李匆表情驚訝,開口:“你覺得時機到了?”
“沒說現在就開始招募練習生,而是制定練習生計劃。”張行權說道:“早做準備。將來也能更好的執行。”
李匆沉默了片刻,說道:“計劃歸計劃,就算將整個計劃完善,想要推出idol還要看時機與機遇。”
“這個我明白。”
“有練習生,就得有練習生部,部長的位置你看讓誰擔任比較合適?”李匆開口問道。
張行權沉‘吟’了片刻,試探着說道:“你看黃格遠怎麼樣?做了這麼長時間的經紀人,他對於這一塊也不是多麼陌生。”
對於一家經紀公司來說,藝人是根本,而練習生則是培育根本的源泉,所以練習生的地位雖然普遍很低,但是並不代表經紀公司對這一塊不重視。
練習生部在經紀公司中,也是僅次於藝人部的一個重要部‘門’,所以部長的認命就顯得尤爲重要。非是至親或者是心腹,都做不上這個位置。
李匆明白這一點,曾經做過許多年社長的張行權比他更明白,甚至還能延伸着想到更多的東西這個部長的位置包括他在內誰都不能動,只有作爲李匆至親的黃格遠,才能坐上去,並且,坐的安穩。
“那就請格遠哥做這個部長吧。”李匆飽含深意的說道。
是請而不是任命張行權在心中嘆了一口氣。儘管同在一個工作室內,但是這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從來不是從屬,而是平等。甚至,從某種程度上說,黃格遠的地位還要更高一些畢竟直到現在,李匆對他的稱呼依舊是格遠哥,而不是名字。
“我知道了。”張行權開口:“待會我就去找他,問問看他有沒有這個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