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裡的錢有專人負責,你感覺從公司裡拿錢可能嗎?你認爲王柳香會輕易把幾十萬元錢交給我嗎?”主任無奈的反駁道。
“我不是說了嗎,你纔是真正的負責人,你怎麼可能弄不到錢,打死我都不相信,反正我不管你用什麼辦法,八個月內把房子交給我,咱倆兩清,等我離開了嶺窪村,就不會再有人找你麻煩了,你到時候再考慮好好當你的主人吧。”馬淑芳不聽主任解釋,堅持己見道。
“好了,你趕緊回去吧,我想辦法就是,你在這裡時間長了,我不好交代。”主任看到馬淑芳的態度,只好妥協道。
馬淑芳離開後,主任沉思了許久,隨後來到公司財務科,試探性的找到王柳香說道:
“我想給村裡考察一個新的項目,能不能從賬上支點錢呢?”
“正常的公關、招待和考察費用當然可以的,但是需要事先爭取張助理的意見,最後經過你的親筆簽字纔可以拿出這個錢。”王柳香迴應道。
“張助理那邊我去說說就可以了,簽字的事情更簡單,反正公司的法人是我,該怎麼做我也是知道的。”主任想盡量避開張小揚的限制。
“那你需要多少呢?如果數量不是很大的話,你直接簽字取錢就可以了。”王柳香問道。
“由於這次新項目比較複雜,可能需要的錢多一點,大概需要50萬左右,你不用擔心,我會單獨找到張助理說明情況的。這是我有個要求不知道是否可以?”主任小心翼翼的問道。
聽到主任說出的這個數字非常巨大,王柳香開始謹慎起來,趕緊問道:
“主任,你有什麼要求啊?”
“我希望這50萬不要入財務的賬,當做額外的必須開支,或許等一段時間,這個錢還會原封不動的返回你這裡。”主任要求道。
主任說道這裡,作爲一名對財務支出非常敏感的王柳香更加謹慎起來,微笑着向主任解釋道:
“主任,按理說,你是公司法人,只要你簽字,這個錢就可以拿出來,但是這個公司實際操控人還是張助理,如果公司財務進出沒有他的許可就隨便操作,容易導致賬目開支預算出現問題。再說了,如果這麼多錢拿走了不入賬,萬一審計查賬的時候出現問題,我就要負責填補虧空的,我哪有那麼多錢補償這個空缺啊,所以我建議主任還是找張助理說說,只要你們兩位領導都同意,我這裡隨時可以提錢。”
“那好吧,我再考慮考慮,若果有必要,我會找張助理說這個事情的。”主任看到王柳香堅持原則,也不好多說什麼,畢竟這種做法太不光彩,絕對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他是爲了馬淑芳而採取的手段。就算找張小揚如實說出實情,相信張小揚也肯定不會答應的。
既然工廠的事情主任無法左右和實際控制,那隻好另想出路,畢竟自己現在還是村主任,對於村委會的權利還是至高無上的,目前也只能利用手中的這點權利避開張小揚另外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