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萊克斯的哥譚之旅(下)
此時,蝙蝠俠站在門框處,他的對面是一臉兇惡的勒着萊克斯脖子的托馬斯,而在兩人之間的一側,科波特正舉着沾着血液的匕首。
冷色的燈光閃爍,四人所在的場景像是被凝結成了一塊冰,時間忽而停滯下來,然後開始倒轉。
清晨的熹微光線灑入韋恩莊園的時候,布魯斯已經在書房工作了,他從席勒那獲得的那個方舟反應爐模型被他放在了手邊,但此時,他卻並沒有在研究那個模型,而是專注他之前的工作。
他沒有忘記,之前他是在調查埃利奧特夫婦的死,爲此,他想要調查法爾科內。
但是,對於法爾科內的調查陷入了僵局,這座城市的每一件事都和他有關,但又好像每一件事都和他無關。
這個思路陷入停滯,布魯斯就換了另一個思路,他再一次去查看了現場,並且收集到了不少細節的線索,而其中一個讓他感覺到比較在意的線索,就是他拍到了埃利奧特夫婦的腳印。
那一天剛下完雨,地面的一些泥土和灰塵還沒有完全晾乾,因此可以採集到輪胎印和腳印的信息。
而輪胎的印記顯示,埃利奧特夫婦把車子停在了主幹道上,下車往那條小巷裡走去,從車子到小巷之中他們遇害的地點的時候,兩人都屬於正常行走,從步幅來看,兩人不緊不慢,並不焦急。
也就是說,他們並不是被追趕進入小巷,也不是被強迫或者拖入的,而是自己走進去的。
布魯斯看着腳印的照片,眯起了眼睛,他的腦中開始構想當時的情況。
有些昏暗的小巷當中,兩個人影逐漸朝着小巷的末尾走去,布魯斯一偏頭,他發現,這條小巷沒有什麼特殊的,唯一一個不同之處就在於,小巷的末尾開了一家音像店。
如果埃利奧特夫婦是自願走入小巷的,那麼他們的目標只有可能是那家音像店。
可是,埃利奧特夫婦此行的目的,應該是去法爾科內家族,他們爲什麼要去音像店?
音像店中售賣的一般都是磁帶,好一些的唱片也不會在這裡賣,法爾科內可不會喜歡這種東西。
據布魯斯所知,埃里奧特家族還是沒法和法爾科內家族叫板的,所以,就算埃里奧特夫婦再生氣,前往法爾科內家族見老教父,肯定也會投其所好,帶一個他喜歡的禮物。
埃利奧特家族也還沒有到只能買劣質禮物的地步,就算要買唱片,肯定也會買個好的,不會來音像店挑選。
此時,布魯斯回憶起了一個細節,在某個派對上,托馬斯曾經邀請其他人去他家聽光碟歌曲,說他家裡擁有播放光盤用的機器,和許多刻錄了歌曲的光盤。
發現了光盤可能是一個線索,布魯斯放下了手上的資料,前往那條小巷盡頭的音像店。
進入音像店之後,布魯斯才發現,這裡並沒有很多光盤,主要賣的還是磁帶和唱片,詢問了老闆之後才知道,光盤是沒有現貨的。
光盤直到20世紀90年代的中期才普及開來,現在是1989年初,因此,光盤還是個稀罕玩意,老闆不會去專門進貨,因爲怕砸在手裡賣不掉,如果想買的話,要向他這裡訂貨,等貨到了之後再來取。
布魯斯跟老闆聊了一會,表示自己也是個光盤愛好者,想要在他這裡訂一批貨,老闆非常熱情,言語之間透露了不少信息。
而就如布魯斯預料的一樣,上一次在這裡訂貨的人就是托馬斯,而他預約的取貨日期,就是埃利奧特夫婦遇害的那天。
埃里奧特夫婦會走入這條小巷,其實就是爲了給兒子取貨,但在他們還沒有走到音像店的時候,就被人開槍殺死了。
推論到這裡,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了,但唯一的問題就是,兇手作案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布魯斯認識的托馬斯就是一個普通人,爲人還算善良,平時彬彬有禮,成績處於中游向上,也愛參加派對,是非常常見的那種富二代。
據布魯斯瞭解,托馬斯和他父母的關係也還不錯,畢竟他是獨生子,他的父母很注重培養他,精神和物質的培養都很到位,從未聽說過他們有什麼大的矛盾,他應該沒有任何理由去殺死自己的父母。
爲了解開這個謎團,蝙蝠俠來到了哥譚警局,想要找到戈登,再次提審托馬斯。
蝙蝠俠向戈登說了自己有關埃利奧特夫婦死亡案的推論,戈登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同時,他還注意到了另一個心情,他說:“你有沒有覺得,之前讓托馬斯入獄的那個男生寢室殺人案偵破的有點太順利了?”
“我很少在哥譚遇到這麼簡單的案子,哪怕黑幫作案的手法都很簡單粗暴,可是他們脫罪還是很專業的,剩下的瘋子更是會製造各種各樣引導人視線的線索……”
“而且,托馬斯被捕的時候也沒有反抗,這在哥譚實在是太少見了,要是人人都像他這樣,哥譚的審訊室也不會那樣千瘡百孔了。”
“要不是調過他的檔案,知道他是哥譚本地人,我怎麼也不會相信,他居然會那麼平靜的被捕入獄。”
蝙蝠俠眯起了眼睛,他說:“除非,他是故意製造了這起案件,想借助這起案件掩蓋另外的兇案。”
“埃里奧特夫婦死亡的時候,他應該正被關押在監獄裡,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即使我掌握了一些線索,憑藉這些線索,也沒法給他定罪。”
戈登皺着眉說:“可是這說不通,謀殺啦啦舞團成員是謀殺,謀殺他父母也是謀殺,他沒必要藉助一起謀殺案,去給另一起謀殺案脫罪,因爲謀殺案的量刑都是一樣的,就算謀殺自己的父母定罪更重一些,兩者相差也不大。”
“如果他是爲了製造不在場證明而殺死了舞團成員,他可能要蹲幾十年,如果他不製造這個不在場證明,因謀殺他父母而入獄,也要蹲幾十年,那他爲什麼要製造不在場證明?反正都是一樣蹲監獄。”
“除非,他有把握讓之前殺死啦啦舞團成員的案件翻案。”蝙蝠俠推測道:“還記得嗎?在多麗絲遇害沒多長時間之後,就有另一位舞團成員遇害了,緊接着又是第三位……”
“這看起來非常像一起連環殺人案,第一個案件的兇手托馬斯入獄,可案件還在繼續,受害者還在不斷出現,就會有人認爲,托馬斯是冤枉的,真正動手的,是還在外面繼續犯案的連環殺人案兇手。”
戈登捂住額頭他說:“的確,現在所有人都在傳這是連環殺人案,畢竟特徵太明顯了。”
蝙蝠俠卻搖了搖頭說:“不,恰恰相反,這並不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你怎麼知道?”戈登問道,他說:“我記得我聽席勒說過,連環殺人案受害者會有一些共同點,案發地點和行兇方式也有共同點,我覺得這起案子完美符合這些特點啊?”
蝙蝠俠搖了搖頭,說:“那席勒有沒有告訴過你,真正的連環殺人案,每起案子之間都會有聯繫,而兇手會刻意製造這些聯繫。”
戈登正在思考的時候,蝙蝠俠說:“而這些案子的兇手都在拼命消除證據,他們和那些變態狂瘋子不一樣,他們殺人不是爲了享受,而就是爲了殺人。”
“我想,托馬斯應該會有同夥,當他因爲一起謀殺案入獄之後,他的同夥在外面繼續製造兇案,這樣就能讓他脫罪。”
這時,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訪客造訪警局,那是哈維·丹特,他走進戈登辦公室的時候,戈登走上去和他擁抱了一下,說:“好久不見,伱度假回來了?”
“是的,事實上,我是被叫回來的,你猜猜是誰把我叫回來的?”
“誰?”
“埃利奧特家族的律師,他們希望我爲他們的主人托馬斯·埃里奧特辯護,辯護他無罪。”
“果然如此。”蝙蝠俠聲音低沉的說:“他們的辯護論據是不是就在於,啦啦舞團成員被害應該是一起連環殺人案,我們拘捕了托馬斯之後,案件還在發生,所以就說明,他不是兇手。”
哈維挑了一下眉說:“你怎麼知道?他的說詞和你說的一模一樣。”
“辯護能成功嗎?”戈登問道。
“如果我出手的話,的確有可能。”哈維沒有謙虛,只是實事求是的說。
“這可有點麻煩了。”戈登皺着眉,顯得壓力有些大,可就在這時,一名警員衝入了他的辦公室喊道:
“警長!不好了!托馬斯·埃利奧特在由警局向監獄的轉移途中越獄了!”
幾人都停頓了一瞬間,戈登立刻問道:“爲什麼?他爲什麼會越獄?他不是打算爲自己辯護嗎?”
顯然,幾人都想到了,如果托馬斯死不承認並且找律師,替他辯護脫罪,那他就應該老老實實的待在那,等待法律手段起效,而現在他直接暴力越獄,就失去了所有的辯護機會,相當於承認了那起兇案就是他乾的。
他的這種行爲是前後矛盾的,因此幾人都不太明白底是爲什麼,但蝙蝠俠知道,他必須得去阻攔托馬斯,不能讓一個瘋狂的謀殺案兇手在城市裡亂竄。
於是,他沿着警局提供的線索,找到了托馬斯越獄的地方。
而托馬斯越獄的過程並不順利,他的頭被磕破了,腳踝也扭了,因此留下了很多痕跡,蝙蝠俠就順着這些痕跡,追着他來到了哥譚大學的實驗樓,正碰上了萊克斯和科波特。
而這時,正勒住萊克斯的托馬斯語出驚人:
“我來這裡不是爲了殺人!而是爲了保護我的未婚妻!”
“有一個瘋狂連環殺手正在作案!她有危險!!!”
本書居然有500vip章節了
我日萬了快六個月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