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緋緋很漂亮,清麗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水晶般的肌膚,纖細高挑的身材,總帶着明媚的笑容。從初中開始她便收到各種男生寫的情書、送的小禮物。但她對情事並不開竅,反而願意專注於幫助弱小。
她也幻想過愛情,卻還不知道什麼是愛情,直到遇到莊晟天后,開始綿長煎熬的思念,開始毫無希望的期待,她終於體會到什麼是相思,什麼是一見鍾情。
黎緋緋在學校的榮譽室裡看到了他的輝煌歷程。
莊晟天,他確實稱得上名校內最叱吒風雲的人物!他是在國內堪稱文學泰斗、在國際上享有盛譽的莊氏夫婦的兒子,十五歲考上這所名牌大學,二十二歲作爲經濟學的高才博士生畢業,留過學,期間攻讀過許多學科,包括經濟、法律、金融、電子等,擁有多種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參加過各種國際性的比賽、論壇,發表過世界聞名的論文,是全能型的天才。看着他的履歷,黎緋緋更覺得他只是她的夢想,遙不可及、不可褻瀆的夢想。
自從知道了他,便好像天天都能聽到他的名字。
“聽說我們的天才美男莊晟天在W市自己創業了!”
“那是國際性的一線大都市呢,很繁華,但是競爭壓力也很大。他自己創業豈不是很辛苦?”
“他智商那麼高,肯定沒問題的!我原本以爲他會出國發展呢。”
“他還沒有女朋友吧?那不就是真正的鑽石男了!把他追到手就好了,高富帥啊!”
“算了吧,他眼光很高的!我們的校花夠漂亮吧,從第一次見面就開始倒追他,追了四年,他連正眼都沒看過幾眼。”
“對啊,校花馬上就畢業了,聽說她也準備去W市。真是窮追不捨啊!”
。。。。。。
食堂裡,坐在鄰桌的女生七嘴八舌地說着八卦,黎緋緋像兔子一樣豎着耳朵聽,把有關他的一字一句收集起來。
耀眼的他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歡、愛慕,只是,像校花那樣嫵媚性感的女人都不能讓他看一眼,這麼不起眼的她又怎麼讓人記得住呢?她嘆息着。她想要忘記,可是每晚的夢裡都會有他,讓她欲罷不能,越陷越深。。。。。。
終於,黎緋緋不知從哪找來的勇氣,生平第一次做了讓自己都覺得瘋狂的事。到了假期,她並沒有像同學那樣回家,而是對父母說要打工、鍛鍊自己,然後隻身去了W市。她與別人合租着簡陋的房子,憑着出類拔萃的外語水平做兼職翻譯和文案工作。
雖然他只是跟她說了寥寥幾句話,雖然對於他她一無所知,雖然她不知道他是否還記得她,她依然站在這個城市裡,只爲等待見到他的一絲渺茫機會,只爲感受和他生活在一片天空下的小滿足。
兩個月假期很快結束,除了在當地的報紙和電視上看到過他的身影,黎緋緋並無所獲。她仔細地收集着關於他的一切,閒暇時徘徊在他工作地點附近。她不敢打擾他,不想成爲他眼中“窮追不捨”的女人,又渴望見到他,渴望一次“巧遇”。
然而有一次,也只有那麼一次,她遠遠地看見了他。他被很多人簇擁着走出寫字大樓,距離很遠,她還是一眼認出了他。
他穿着簡單的白襯衣,淺色的休閒褲,在人羣中那麼挺拔又閃耀。他和周圍的人交談着,又拿出手機說着什麼,很忙碌的樣子。過了一會,他擡起頭張望,像在找什麼。他的眼神轉了過來。
黎緋緋下意識地背過身去,她不想讓他看見自己孤零零站在樹下眺望,卑微的樣子。等她鼓起勇氣轉過身時,那羣人已經散了,她只看見他上車離去的背影。
這樣也就滿足了!他不是遙不可及的夢嗎,遠遠看着就好。慢慢地會好起來的,慢慢地會忘記的。。。。。。黎緋緋不停地告訴自己。可到了第二個假期、第三個假期,她還是不自覺地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開始又一輪的守望和期盼。
“緋緋啊,等你畢業了乾脆直接來我這上班好了。你做事勤快,能力又強,做了正式員工升職很快的!”廣告部的經理很欣賞這個假期打工做兼職的小文案,乖巧又能幹,現在這種紮實認真的年輕人不多了。
黎緋緋笑了笑,暗自傷神。她不會選擇留在這個城市的,她只是利用無知的青春在瘋狂地追逐一場夢。夢總有醒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