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這是我答應唐金反你的唯一條件。不知你現在回來,過去的想法會不會有所改變?”千絲老怪平緩的音調出現了一絲變化。
“很抱歉,大概又要讓先生失望了,我還是隻能給你好川城,至於其他地方,原來張黃族各有所屬,無法輕許,如果以後我張黃族還能擴張,倒是可以考慮優先給你安排。”
“千絲先生,郎仁搞得那套主種、奴種之分在我這兒根本行不通,各種都是我張黃族不分軒輊的一枝,爲了某個種去傷害其他種的事情,請恕郎帥沒法做得出來。”郎帥搖頭道。
“郎帥,你知道的,老夫不願與你刀兵相見,可如今是爲了種羣,無法可想啊,卻不知你帶來的力量能不能經得起好川的消耗?”千絲老怪的聲音再次恢復了平靜。
“經不經得起消耗,總要打過了才知道。而且張黃族也確實安穩太久了些,有些種羣太大,正好可以藉此做做精簡,省得數量太多又嫌空間有限了……”
郎帥呵呵一笑,腳步加速邁過了門樓,他的聲音也陡然提高。
“好川城內所有主種、奴種聽好,我是郎帥,今天過來只爲回家,不爲打仗,兩軍陣前,只要投降,我一概不殺,原來各種財產,一律不取,但倘若與我動手,那便是生死自負,休怪我手下無情!”
郎帥的聲音隱含妖力,悶雷般傳遍了整個好川城,王堯聽了不禁暗暗點頭,郎帥這個申明很給力,別說城中奴種,就算主種的戰鬥決心恐怕也會大受影響。
“郎帥果然好手段,風采不減當年,那就請趕緊過來,讓我知種精簡精簡吧。”千絲老怪的聲音無喜無悲,似乎已經做好了戰鬥準備。
郎帥、王堯兩位向前走去,只見好川城門樓、前方建築以及城內道路上都結滿了一層層棉絮似的白色蛛網,直弄得整個城市都像被白雪覆蓋着一般,看着這一切,郎帥不禁皺起了眉頭。
“千絲先生,郎仁居然沒有派援軍過來?”郎帥愕然問道。這種蛛絲只對知種有利,如果郎仁派了援軍過來,反而會受到極大影響,並不利於各種配合防禦。
“好川、金流是我知種的,由知種防禦理所應當,哪裡需要什麼援軍。”千絲老怪悶聲答道。
聽了千絲老怪的回答,郎帥都懵了,他萬萬沒料到郎仁居然會不派援軍,直接讓知種替整個黃族去做擋箭牌,知種再強大也不可能是郎帥手下所有流亡奴種的對手,其結果只能是滅種的下場。
郎帥站在那裡沉吟良久,終於還是嘆息着搖了搖頭,他終於明白千絲老怪口氣一直柔軟的原因了,特麼的被族羣拋棄的滋味可實在是不好受,同時他也對自己那個逆子感到了深深的失望。
“你投降吧,郎仁不仁,我卻不能不義,如果沒有援軍,你是沒任何機會的。”郎帥心情複雜地道。“你知種也是我張黃族一枝,我不想以後好川城沒了主人。”
“先打了再說吧,一座城根本盛不下我的這些子孫。”千絲老怪的聲音裡透出了明顯的無奈。
“千絲先生,你咋死心眼呢?好川城怎麼盛不下你的子孫?我看再多幾倍也盛得下啊!”王堯在一邊也聽明白了,見千絲老怪依舊嘴硬,郎帥卻又有些舉棋不定,便急忙勸說起來。
“哦?你怎麼說?”千絲老怪愕然問道。
“你瞅瞅你這好川城,別說和天巢城比,我看連涼族的南都城也比不上,城市建設太落後了,多建點高層建築啊,我瞅着你城裡最高的樓還不到十層吧?”王堯問道。
“最高的9層,好川開發銀行大樓。”千絲老怪茫然回答。
“我教你個乖,你在好川城裡建上幾千幢三十幾、四十幾層的高樓,你想想得有多少子孫才能裝滿?一個個都想住別墅,最好還能來個前後院子,那特麼土地當然不夠用了!”王堯道。
“幾千幢?我知種哪兒來的那麼多錢?”千絲老怪給嚇了一跳。
“我說你果然還是老腦筋,不善於經營城市,虧得你知種還有個好川開發銀行,銀行做什麼用的?貸款建樓,賣房子還錢啊!”
王堯頓足道。特麼的人界早就玩溜了的地產經濟,這老怪居然什麼也不知道,果然是活到老學到老,一點也不能耽誤。
“郎帥,這位說的是怎麼一回事情?”千絲只覺王堯所說與常理大是違背,怕給這小子帶偏了,只能去問郎帥。
“那個嘛,等我上位,倒是可以將族羣資源劃撥一些給你建樓。”郎帥對人界泡沫經濟也沒啥概念,卻知道這是個說服老傢伙的好機會,只要千絲不再執着多要一城,好川城的仗就打不起來了。
“你……你確定?”千絲老怪果然有些激動了。
“當然,你知種也是我張黃一枝,我郎帥豈會任由你知種子民露宿街頭?”郎帥朗聲道。
“不需要郎帥撥款,這玩意是掙大錢的勾當,叫房地產經濟!可高級了,就是你讓銀行先印鈔票出來貸給房地產開發商,然後你再把好川城的地賣給開發商建樓,再然後你讓大家去銀行貸款買房。”
“你想想,銀行貸款給開發商,是不是要賺一筆?你賣地是不是又要賺一筆?大夥兒從銀行貸款買房,你是不是還要賺一筆?”
“而且那錢繞來繞去最後還不都回了銀行?你只會越賺越多,哪裡需要郎帥撥款?”王堯急得跳了起來,特麼的大好掙錢機會,這老傢伙咋就不明白呢?
“貨幣爲張黃民生之本,豈能濫發?好川土地乃知種安身立命之所,豈能買賣?房屋爲種羣基本生存需求,豈能拿來求財?我只想族人能夠安居樂業,其他的小友不要多說了。”千絲老怪對王堯怫然道。
說着話,只見一個肥胖的老頭在街邊一幢建築下面現出了身形,他身後跟着數十位人形知種大能,還有一些未進化完全的蜘蛛從四面八方緩緩爬了出來。
“族長大人,只要族長大人能夠體諒知種難處,知種情願投降,聽從族長大人調遣。”那肥胖老頭上前兩步,衝着郎帥一躬到地。
“千絲先生不用客氣,保證族中各種安居樂業,也是郎帥要做的事情,待我回到天巢城,立刻就來解決你好川城的建設問題。”
“這麼說起來,我倒想起當初在亂石城識得幾個泥種建築高手,應該可以請來替你好川城的建設規劃出出主意,當年亂石城的建設成就之高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呢。”郎帥微笑道。
“是啊是啊!奴種裡大有妖才,老夫對郎仁、唐金他們搞得那套玩意,從心裡也是不贊同的。”千絲老怪連連附和。
從內心來說,千絲老怪根本就不想和郎帥打仗,明顯的敗仗嘛,傻瓜纔會去打,此時又有了郎帥保證,族裡會撥款給好川城建高樓,算是也有了個臺階好下,千絲便順勢投降了郎帥。
大軍進入好川城,攻字營各種與城裡知種一起清理滿城的蜘蛛網,郎帥則又通知埋伏在地下的龐真等泥種大能現身,請他們與城外的乙族大軍在好川城內外重新佈防。
不動聲色之間便乾淨利落地接管了好川城的所有防務。
千絲老怪見了這一幕,更是眼角抽搐,暗暗慶幸自己沒有一條道走到黑。不然的話,你防了地面卻防不了地下,防了城內卻防不了城外,上下、內外夾攻之下,他這蛛網大陣只怕破在頃刻。
“我從母儀城發兵過來,一路迤邐多時,郎仁他們怎麼會毫無準備?”安頓下來之後,郎帥心中也是暗叫僥倖,他可是做好了要在這裡血戰一場的準備。
好川城位置關鍵,郎仁如果集黃族之力在這裡與他決戰,郎帥還真沒什麼把握取勝,畢竟正如郎帥、通玄之前計算的,雙方實力差距極大,靠他郎帥一個根本無法敉平。
之所以郎帥敢於進兵好川,其實“賭”佔了很大的成分,他賭郎仁不敢早早與自己展開決戰。
畢竟他這個老爹統領張黃族多年,一點餘威還是有的,郎仁要把家底全砸上,鋪開陣勢和他這個爹明刀明槍對陣,不可能沒有心理壓力。
如果郎仁對自己心存忌憚,就必然會在決戰地點的選擇上畏首畏尾,那麼就會有很大可能不敢把黃族的主力全部拿出來,因此好川城的決戰就不可能發生了。
這樣郎帥便有了機會,只要黃族在好川城投入的力量較弱,郎帥就有可能戰而勝之,對他手下的奴種大軍來說,這個勝利無論是從戰略上還是戰術上來說都太重要了,值得花費較大的代價去爭取。
戰略上,拿下好川,郎帥纔算真正意義上在張黃族有了立足點,復族大旗纔算真正被豎了起來,對於提振己方士氣,吸引流亡奴種來投奔,打擊叛軍軍心都有極大意義,復族纔算有了希望。
而從戰術上來說,好川出去就是三山、金流、清澗三城,復族大軍或攻或守都有了充分的主動權,郎帥的許多手段也都有了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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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重要的目標,郎帥哪裡會認爲自己可以不戰而下,他甚至做好了決一死戰,全軍覆沒的準備。然而他萬萬沒想到,郎仁居然就這樣白白的把好川城丟給了自己,這特麼實在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他不禁好奇自己那個逆子到底是怎麼想的。
“唉,別提了,如今族內分崩離析,眼看着就要散夥,哪裡能夠有什麼準備?”千絲老怪聽了郎帥的問題,不禁搖頭嘆息,原來他爲了郎帥攻來一事,還專門跑了趟天巢城。
他之前呆在好川城裡,對整個黃族的狀況其實並不很清楚,可等他去了天巢城方纔知道,郎仁上位之後,各主種之間的利益分配就始終沒有處理好,畢竟奪取的奴種利益再多,均分卻是一個大難題。
因此,各種之間也遠遠沒有郎帥當政時那般團結,又加上之前通玄偷偷潛入族內,很是殺了一些低階混血大能,所以各種一聽說要和郎帥開仗,首先想到的不是抵抗,而是怎樣保全自己的利益。
一切與普渡、通玄之前的猜想如出一轍,過去是劣種的,戰鬥意願本就不強烈,更何況鬧了半天,他們沒分得多少利益不說,還天天提心吊膽,只怕心裡已經想着如果郎帥既往不咎,乾脆投降了事了。
而那些主種呢,雖然明知援助好川城非常重要,但那裡畢竟是知種領地,別特麼他們在好川城替知種賣命把實力消耗完了,結果真正自己的領地反而沒有力量去防守。
要知道他們如今可不僅僅要防着郎帥的復族大軍,還得防着族裡的其他主種,背後捅刀子這種拆爛污的事情,自從郎仁當政以來,各主種之間就沒少幹過。
面對千絲的求援,郎仁也專門開了御前會議來商量,唐金倒是極力主張集整個黃族之力,在好川城與郎帥決戰的,可首先各種派出多少援軍過去就沒辦法達成協議。
“一幫大能吵吵嚷嚷了三天,最後才擬了個援軍方案,老夫一看鼻子都氣歪了。你簡直想不到,加上我知種,所有守衛好川城的大能統共還不到五百個,我要那援軍何用?”
“郎仁還說什麼好川、金流兩城都是我知種的,我知種得多出點力氣,特麼的老夫一賭氣,就乾脆不要援軍回了好川,誰叫我知種的家就在這裡,走不掉啊!”千絲老怪說着話又搖頭嘆息起來。
“族長大人你回來了最好,張黃族還得靠你領着,換了誰都是特麼扯淡。”千絲老怪由衷地道。
“千絲先生既是如此說,那郎帥也就不客氣了,你好川城中所有奴種得立刻解放,金流城得立刻遷出來,那裡原來是蠻種領地,我得讓他們回家。”郎帥正色道。
“這是自然,奴種立刻就放沒有問題,只是金流城那邊,畢竟我知種在那裡纔剛剛安家,遷出來恐怕要費些時日。”千絲老怪略有些爲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