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QQ和珍珍聊天,他說最近學習那些巫術教材頗有感覺,用一些動物做試驗,取得了不錯的成就,通過針刺玩偶和唸咒等一系列辦法施展法術,‘弄’死了三隻兔子,五隻烏龜,還有十二條金魚。
我:“有點殘忍哦。”
珍珍:“爲了進步和提高,犧牲一些生命是無法避免的事,這是不能迴避的代價。”
我:“別對人使用巫術,至少不要輕易地使用。”
珍珍:“爲什麼?我辛辛苦苦‘浪’費許多時間來研究這些玩藝,不就是爲了有朝一日能夠對付那些看着不順眼的人嗎?”
我:“‘亂’用巫術,會出現反噬,你的相貌會變得很可怕,就像電影裡那些邪惡的老巫婆和老神漢一樣。”
珍珍:“知道了,我會慎重使用,每個月至多對付一個人。”
我:“這樣的頻率仍然太高。”
珍珍:“你說多久可以用巫術殺一個人?”
我:“我說的不是殺人,而是讓人出醜或者生病,如果用巫術殺人的話,一輩子殺八個到十個足矣,不可更多。”
珍珍:“‘操’,早點不說,現在我已經學得差不多了,並且‘挺’有感覺,你才告訴我有這樣的禁忌,真可惡,就像送給我一件超有趣的玩具,卻叫我不許玩,十年纔可以拿出來看一眼。”
我:“我壓根沒想到你居然有巫師天賦,此前一直覺得你不可能在巫術方面取得什麼進展,看來我‘弄’錯了。”
珍珍:“就在前天,我用巫術讓馬路上一隻被車碾死的貓復活了,那隻小東西模樣‘挺’奇怪,腦袋都扁了,腦漿大部分已經流到了公路上,可是它在我的幫助下仍能動彈,可以歪歪倒倒地走路。”
我愕然:“你居然學會了死靈類的法術!”
珍珍:“是啊,有問題嗎?我打算明天到超市裡賣食品的櫃檯附近搞點事出來,看看能否讓那些沒了‘毛’和內臟的‘雞’鴨恢復行動能力。”
我:“不可以,會嚇到人的。”
珍珍:“你也太低估別人的膽量了,一隻沒死透的‘雞’而已,誰也不會害怕這種東西的。”
我:“你趕緊停止,不要再學了,我擔心你會‘弄’出事來。”
珍珍:“來不及了,我正準備做一些喜歡的事,請放心,我會小心些,決不讓人抓到現行。你待會把聊天記錄全刪除了,不要留下痕跡。”
我:“好,會按你的要求做。現在請你回答,你能否做出保證,決不對人施用巫術。”
珍珍:“我會小心的,我已經十七歲了,不是小孩子,你不必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