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市是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大都市,其龐大的城市規模俘獲了至少三個衛星城——草市、黑石鎮和海藍埠。
所謂的“衛星城”,並非是正常意義上那種中心城市周邊的城市,具體說那並不是城市,而是中海市周邊三個附庸區域。每個區域都生活着一羣人,一羣爲中海市服務、爲賺取低廉生活費而拼命的人。
“草市,可以理解爲草民的區域。但實際上這裡雜居者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是中海市周邊最爲複雜混亂和落後的區域,也是爲中海提供最周全服務的功能區域。”
沈青楊整理了一下骯髒不堪的飛鷹夾克,臉上有些疲倦,但還是耐着性子聽着眼前這個頭髮蓬亂的老頭子爲他講解中海的“風土人情”。
老傢伙是今天早上巧遇的,在街邊早餐館,信息費是一碗稀粥和一碟花生豆。
沈青楊淺笑着點了點頭,眉宇間堆上了一層褶皺,看起來完全不像三十幾歲的年紀。手中擺弄這那支銀色的打火機,不時發出“咔咔”的脆響。
“我在哪能找到瘸子?”沈青楊漫不經心地望着人羣稀疏的小街問道。
“這裡有不少瘸子!”老頭盯着沈青楊手邊的精緻伏特加酒壺,兩眼貪婪,嘴脣有些哆嗦。
早餐是一杯香醇伏特加加上幾粒花生米,這種生活沈青楊已經過了好幾年,即使到了物資豐足的都市也沒能改過來。老頭的一舉一動都在沈青楊的眼皮下,從心理學角度而言,老傢伙想要一杯酒。
一杯酒有可能得到重要的信息,沈青楊當然知道。不過今天他多了個心眼:酒不能亂喝,更不能胡亂施捨!
昨天沈青楊從機場出來便走到這個無名的小街,找了一家便宜的小旅館,安頓好了出來尋食,便碰到了那個瘸子。瘸子在街角獨自飲酒,很愜意,也很自由。
這裡的瘸子真多!這是沈青楊對這個污濁的城市最直接的印象,由此可見這裡的社會並不安生。以自己的經驗判斷,所有的瘸子都不是先天的,而是被人打斷了腿所致,輕的可以拄着柺杖走,嚴重的爬都爬不動,不亞於在頒佈森林那些受傷的叛軍士兵。
瘸子獨自飲酒,已經有幾分醉意。
沈青楊在走過他的身邊時候,腿突然被抱住,耳中傳來“嗚嗚”的怪聲,一股刺鼻的臭味混搭着酒氣鑽進沈青楊的鼻子。
“嗚嗚……”瘸子不會說話!
沈青楊定在地上,任憑瘸子如何搖晃就是紋絲不動,冷漠的目光盯着那隻骯髒的手。
瘸子或許是感到了沈青楊的腿很硬,晃盪一會便鬆開了,發出令人驚悚的怪笑:“陪我喝酒!”
沈青楊沒有時間陪一個素不相識的瘸子喝酒,不過還是點了點頭。傭兵的生存法則不同於常人,冷血傭兵更是異類中的異類。沈青楊就是那個異類的傭兵,儘管他不願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伏特加酒壺中已經沒有太多的酒了。沈青楊的眉毛向上一挑:“咱們做個交易,怎麼樣?”
老傢伙依舊舔着嘴脣,盯着沈青楊手中的銀質打火機。
“年輕人,或許老傢伙可以幫上你一點小忙!”
他才說道“草市”,還有許多信息沒有說出來。任何混跡於城市邊緣的人都會對所生活的地域極爲了解,不管他是個瘸子還是個瞎子。
沈青楊點點頭:“我只想找到昨天騙我的那個瘸子!”
沈青楊對中海沒有半點感覺,此行目的只想找一個人,還一樣東西,而已。任何一座城市都有無數成分複雜的人構成。有一種人最有資格代表這個城市,那就是“邊緣人”!昨天騙自己的瘸子和現在這個老傢伙一樣,都是城市邊緣人。
不是被城市邊緣化了的人,而是行走在城市邊緣的人。他們曾經腦袋削尖往城市裡面鑽,搞得頭破血流後又退縮回城市的邊緣。
所以,他們對這座城市充滿憤恨,但沒有人願意離開城市,原因有很多,其中一種最另類的,是想看這座城市是如何衰敗和沒落的,沒落到能夠容納他們的程度。
“你能幫我什麼忙?”沈青楊立馬提高了警惕。
昨夜碰到的那個抱住沈青楊大腿的瘸子要沈青楊幫個小忙,到對面的中餐館要個菜。是“要”菜,不是“點菜”或是“買菜”。瘸子的要求很刁鑽,沈青楊給他“要”了一盤蒜泥豬頭肉,外加一壺燒酒。
瘸子很豪爽,要沈青楊陪他喝酒。酒入落寞愁腸,滿心愧疚難平。愧疚源自內心深處,班布森林二十七個兄弟屍骨還未寒,愁已經被秋風擰成了鞭子,時刻抽打着沈青楊。
不過沈青楊沒有流露出一絲的不悅,與乞丐瘸子對飲緩解了不少鬱氣。所以喝得多了一些,但沒醉。他喝酒從來不醉,即使跟陳晨賭酒也沒有醉過。
多而不醉,十分難得。陳晨是沈青楊的生死兄弟,傭兵“勇士隊”的副隊,班布森林一戰死在沈青楊的懷裡,鮮血染紅了沈青楊的手,兄弟的血,很冷。
“你是個當兵的?”老傢伙乾笑一下,仍盯着沈青楊手中的酒壺:“這東西很金貴!”
“不是!”沈青楊冷漠地看了一眼滿臉堆着笑容的老頭子,隨手將酒壺撇過去:“喝完酒要幫我的忙,找到昨天那個瘸子!”
老頭子沒有說話,立即旋開酒壺仰頭灌了一口。伏特加,俄羅斯產的烈性酒,不是誰都能享受得了的。強勁的酒將老頭子一下子給“悶”住了,半天沒喘上一口氣,過了一會才發出一陣劇烈的咳嗽,要把心肺咳出來的樣子。
沈青楊緊皺眉頭,一口便喝掉了壺中大半的酒,不噎死算他命大!
“瘸子很好找!”沈青楊呼出一口濁氣來,或許這個問題對眼前的老傢伙並非是難題,但對於初來乍到的沈青楊而言,無異於大海撈針。關鍵是他昨天找了小半夜也沒有找到那個瘸子。
“爲什麼要找他?”老頭子將酒壺扔給沈青楊:“一口足矣!”
“他拿了我的東西!”沈青楊面無表情。昨夜和那個瘸子喝酒並沒有發覺被偷,但回到小旅館的時候才發現獵人學校的畢業證書丟了。
證書已經沒有用處。對一個充滿仇恨的傭兵而言,命都已不重要,何況是一個畢業證書?
證書沒有放在戰術包裡,而是貼身放在花格襯衣的裡懷中,緊貼着皮肉。儘管如此證書還是丟了,沈青楊遇到了真正的對手。
或許在某種意義上而言,那個瘸子並不是他的對手,比如格鬥,比如對射,比如殺人!不過自己的東西不翼而飛,讓沈青楊感到屈辱,這根叢林作戰不一樣,在叢林裡他是“血影”,所到之處必見血!
而在小偷面前他被肆意戲弄,關鍵是那個小偷亦非等閒之輩!
“你認爲瘸子是在什麼時候下的手?”老頭子點了一根劣質雪茄,老眼渾濁地看着沈青楊問道。
每個細節都被沈青楊重放了無數次,任何環節都不可能被對手抓住而實施偷竊。戰術包裡放着那麼多資格證書,還有護照,他爲什麼不偷?偏偏偷那張綠紙?
沈青楊無心再回憶昨夜的細節,而是轉到對手爲什麼選擇自己下手,而且專門偷肉皮保護的東西。他在彰顯他的絕藝嗎?或是那東西本來就是他的目標?
可恨的瘸子!沈青楊面無表情地搖了搖頭,心裡卻想着該怎麼整死那個齷齪的傢伙。
“你喝了幾口酒?”
“兩口……或是三口?!”這個他已經記不得了,誰知道在黑燈瞎火的街角喝了幾口酒?那個瘸子沒少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
“喝幾口都不記得?”
“我是喝自己的酒!”沈青楊將伏特加酒壺放進懷中不再說話。
“嘿嘿!你這樣的酒壺我見過一個,也是銀質伏特加!”
沈青楊的雙眼眯成一條縫,寒光爆射而出。老傢伙的意思他明白了,昨夜喝酒的瘸子應該有一隻伏特加酒壺,和自己的一樣的!但自己的酒壺從來沒有離開過身,對手的喝酒用的是個飲料瓶子,他是怎麼做到偷樑換柱的?
“你連喝幾口就都不知道,難道還確信自己的酒壺沒有被掉包?”老傢伙嚼着花生米搖了搖頭:“我猜那個瘸子根本沒喝酒,酒全讓你給喝了!”
“不可能,親眼所見,我也沒醉!”
“中海有的是賺錢機會,年輕人還是某個職業纔好,這裡也有許多陷阱,最好的選擇還是離開!”
很矛盾的話,卻很在理。沈青楊點點頭,謀一份職業對自己而言不費吹灰之力,不過得先找到那個偷東西的老賊。
“你說能幫我?”
“草市的瘸子很多,但有銀質伏特加酒壺的卻絕無僅有!”老頭子漲紅了臉站起身搖晃了一下,打了個酒嗝:“你的伏特加味道很特殊,有一種班布森林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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