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唿~唿~”張易一修練起來,就忘記了時間,當他全身心投入到修練之時,他的靈魂是空冥的,也能忘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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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等於入定了,只有真正入定修行的人才這樣。
修行浩然正氣篇不但要運行經脈周天,還要浩然之光配合才行,必須睜開浩然之眼,然後射出浩然之光,然後運行經脈周天之時,那些浩然之光纔會隨着自身經脈運行,似乎在吸收自已的浩然之光一樣。
大約入定修練了四十九天的時間,張易的經脈運行周天也是四十九個周天而已。
這個浩然正氣周天運行的特別慢,一天時間也才能運行一個周天而已。
而四十九天之後,他也感覺自已的丹田外面多了一層淡淡的光暈,那是浩然正氣凝結而成的光暈,非常薄,只有一小層,四十九個周天,也僅僅積累了這麼一小層。
而這一小層淡淡光暈,則是浩然正氣篇中記載的陽神一層。
四十九天,他達到了書中所描述的陽神第一層境界,而這層境界所對應的淡淡光暈也叫做元陽之氣!
沒錯,就叫元陽之氣,書中描述,這種元陽之氣可剋制一切陰邪之物,這是至剛至陽之氣,陽神之氣的最初積累。
陽神境,共有十二個境界,三十六個小階段,現在他算是陽神一層的初級階段。
張易其實很好奇這浩然正氣,這元陽之氣是幹什麼的,到底有什麼用,因爲浩然正氣篇中並沒有記載,只有修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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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什麼又是陽神呢?世間只有陽神擁有浩然之氣嗎?
他不明白,也不知道浩然正氣到底不害。
當然,正氣篇中有記載着浩然正氣的運用之法,那就是將修練出來的浩然正氣運用到刀氣劍光或拳風掌刀之上等等等等,和罪業之火,永生之火的運用方式差不多,都可以外放殺敵的。
“元陽之氣,出。”他沉聲一喝,手掌一翻時,整個右手掌上立即涌現出一層淡淡的紫光。
沒錯,那元陽之氣在手掌中呈現時,竟然是紫色的,大紫之色,非常漂亮。
不過他手掌上也僅僅有一小層罷了,而他閉目感應時,發現這一小層的大紫之氣中,似乎蘊涵着高溫熱鬧,也蘊涵着一種滔滔剛陽之息。
這是真正的元陽之息,恐怕用這紫氣來殺個小鬼,或者是斬殺精神能量體之類的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用來採陰補陽也是絕佳之物啊,一夜御十女,用這種元陽之氣一夜可御千女而不倒啊,克陰啊,啥女人都受不了吧?”張易咂咂嘴,先不管這元陽之氣強不強大,用它來雙修那絕對會美妙滋味!
“嗯,太薄,太薄,書中記載,陽神大成之時,紫光遮日,天地之間都會盪漾在浩然正氣之中。”
“而現在這一絲元陽之氣都無法外放,只有薄薄淡淡的一小層而已,而且……而且……越來越淡啊!”張易立即收了紫氣,因爲他發現自已用四十九天積累的元陽之氣,隨着他釋放出來後,正在快速減少,就這麼大一小會兒,他丹田中的那一小層已經變得非常稀薄了,看不清的樣子,這就是消耗!
“靠,這麼大一小會兒,就差點讓我四十九天的苦功白費,這尼瑪的是什麼狗屁的陽神?”張易心有餘悸,這個陽神似乎很難修練呢。
不過他也知道,紫血珠不會無地放矢,事實證明,每一項神通都是有用的,就算是前期無用,但後期也會有用。
所以他咬了咬牙,然後繼續入定運行周天,持續積累元陽之氣!
浩然正氣篇的周天運行是緩慢的,一天時間才一個周天。
不過張易也知道這是他剛剛修練,還不熟練的緣故,等以後越來越熟練之後,周天運行的時間肯定會縮短的。
他靜下心來,繼續修練,而這一次,他竟然閉關一百八十餘天,大半年的時間才緩緩轉醒。
丹田中的淡淡光暈明顯加厚了一層,還是元陽之氣,也還是陽神一層,不過卻達到了一層中段。
這也算是不小的收穫了。
還有就是,他也發現,自已運行浩然正氣周天之時,也會帶動丹田的運轉,所以這也等於是在修練的,這一百八十天的閉關,似乎他只差臨門一腳就達到永生四層了。
差一點點,差一層膜還沒捅破,隨時都可能進入永生四層的境界。
張易知道,這是好事,這等於雙修的,修練陽神時,還能順便增加修爲,所以以後他會經常閉關修練,爭取每天都要抽出一點點時間來完全自已的課業。
“嗯,兩百多天了,也不知道外面怎麼樣了。”張易悄悄將神念從碧海雲天探了出去,發現外面晴空萬里,天氣大好。
“對了,還有那骨灰和手指。”張易沒急着走,而是又看向了那倆陶罐,自已吸了那眼珠子就再開血珠,而那兩個罐子裡還有一根手指以及一堆骨灰,那手指和骨灰也絕對是好東西。
張易眯着眼睛想了半天,最後把兩個罐子埋了起來,紫血珠對那倆罐子沒反應,所以那就先不要動,等以後打聽清楚了再弄也不遲。
“嗯,先出去看看什麼情況,至於水雲間,不去也罷,那裡指不定有什麼危險呢,老子現在不缺造化,而且那少女的珍藏就有五行神石,還有各種藥草,足夠煉製因果造化丹了,所以……所以出去打聽一下,如果天下太平,那就幫孟小白把東西偷了吧,然後就再不摻合這裡的事兒。”
張易打定主意,悄悄飛出的碧海雲天,然後向着水雲間相反的方向飛行過去。
兩天之後,張易進了一個雪山下小鎮子裡面。
他閉關二百多天,再出來時,似乎季節變化了,外面有了風雪,很多地方都大雪封山了。
那小鎮子不大,依山而建,大約三十多戶人家的樣子,不過鎮子裡似乎是進山的必經之路一樣,有一家很大的客棧。
張易早就換了一套錦袍,弄了張黑毛披風,絨皮帽,踏着鹿皮靴,甚至還弄了兩撇八字鬍。
他推開客棧的大門走了進去,然後立即有美酒和烤肉的香味傳來,屋子裡面也熱浪滾滾,大約三十幾個人在這裡打尖喝酒。
看到他走進來,很多人都投來好奇的目光!(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