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整個東城市持續動盪,繼上次大型槍支案件之後,歷時近月,警方終於破獲了這起案件。
在黑虎幫十月二十五日的高層聚會中,警方得到知情人士的通知,衝入了萬德酒樓。結果真的在萬德酒樓的黑幫聚會中搜獲各類槍支三十餘支,其中絕大部分爲手槍,殺傷力巨大的自動步槍搜獲五支。
同時抓獲犯罪嫌疑人二十多人,令市民震驚的是這些人都是平日裡高高在上的東城市富豪,他們把持了東城市近三成的商業工業服務業。
其中還有十數人當場逃亡,李良策和齊浩都在這些成功逃走的人之中。
公開的信息中,無疑告訴了市民,東城市這麼多年一直做着地下主人的黑虎幫已經倒下了,被掃黑行動一網打盡。日後東城市將迎來新的一頁。
然後東城市中開始了比前次更強大的洗牌,只是這次更多的是各類公司的主人暗中換掉了,基層的班子卻沒有怎麼變動。
所有的有心人都知道這次搜查肯定是青龍幫和警方雙方的默契,警方對上了最好的交代,一舉打掉了盤踞東城市多年的黑幫黑虎幫,對於他們留下的企業又有了新的去處,不至於直接倒閉。
而經過青龍幫的暗中聯絡,白道黑道都因爲這次黑虎幫被打掉而生出的蛋糕分到了自己滿意的那一份。
青龍幫更是喜獲了最大的好禮,因爲查出天虎集團的高層多數涉黑,更藏有私槍,有些還查出了地下擂臺,買賣毒品這些重罪,足足把天虎集團打得翻身不能。
大部分的投資臨時撤消,天虎集團經手的交易也宣告中止,資金鍊一斷,再加上骨幹基本被抓了,又被上面連連暗示之下,本來就受創累累的天虎集團就順勢宣告了破立重組。
青龍幫的天龍集團就以的菜價把收購了天虎集團四成的企業,三成不是被外來的吞掉,就是被上面的人以各種藉口給分掉了。
最後的三成由
李良策,齊浩和幾個餘存的堂主各自帶領,分散開來,誰也不服誰了。
李良策所掌管的體量最大,有近二成,齊浩由於被懷疑當代幫主不成,就背叛了黑虎幫,除了他自己原先就掌管的兩堂還因爲受到打壓嚴重縮水,基本是屬於人人喊打的存在。
青龍幫得到這些新的資源,馬上得到飛速發展,整個青龍幫得到的收益,比他們沒和黑虎幫鬧翻之前的所有資產還多。
楊尊簡直要笑瘋了,每天忙碌於怎麼更好的把黑虎幫破產之後的產業更好的吞下來,辦公室裡的電話忙個不停。
至於李良策手裡的資產他還不急着拿下來,反正李良策的把柄全都捏在他的手裡,他是一點也不擔心,只要李良策配合,早晚也能收回來。
那時候青龍幫在整個東城市的地位恐怕就算不如以前的黑虎幫,也差不到哪裡去了。
只是讓他微微皺眉的是黑虎幫原本拿在手裡的酒水飲料業的資源並不在青龍幫已經收購到的這些部分裡。
這要怎麼向段林交代?楊尊想着,段林和青龍幫合作,青龍幫把黑虎幫打垮之後,把整個東城市的飲料酒水業全都讓給段林,是早就訂好的,但是現在卻沒有辦法交付,楊尊連段林的面都不好意思見了。
離天虎集團破產又過去了半個月,楊尊一直處在忙碌中,把這件事都忘了,這時候想起稍稍有點頭疼,原來出現過的那個想法又隱隱冒了出來,
像這種平常人槍械都對付不了的異能者,要是同歸於盡就好了……
這個念頭剛剛生出就被楊尊給掐滅了,他搖了搖頭,楊尊從一無所有到如今坐擁整個青龍幫,憑的就是信譽,若是不能取信於人,他就失了立身之本。
但是想到段林和嚴武這種非人的戰鬥力,仍是非常忌憚……也是沒辦法的事嘛。
段林這些日子沒有住在他家裡,而是租下了楓溪灘旁邊的一處小別墅,他知道若是搞
那些商業上的爭鬥,他這種異能者是沒有什麼用處的,不過本來他也對這種事沒什麼興趣。
他開放了柴靜的電話通信權,讓她能夠通過電話同外面聯絡,處理公司的各種事務,卻不肯讓她出面,同時讓林青青出去明珠旅遊去了。
嚴武再次來襲不遠了,他有預感,這一次再見將是他們兩個之間最後一次對決。他們兩人之間都厭倦了這樣躲藏的日子。
再次來襲的嚴武會比前次更加強大,這仍是段林預感,不需要任何佐證。
在這最後一戰來臨之前,段林一定要突破水神訣的第三階,點水術。
他那天同楊韻出來閒逛,再拾起那片擁有特殊含義的楓葉之後,段林忽然生出一種感覺,自己將要再這片滿是楓葉林的灘塗旁邊突破第三階。
於是他離開了自家的住所,連家中的女僕也放了長假,搬到了這裡。
這個楓溪灘周圍的人跡很少,雖然風景優美,但是也僅限於晚秋,平時裡也不過就是東城市衆多河流要道里很普通的一個地方。
還在四環以外,還在不在東城市裡都是一個問題。
段林因爲曾經在大學的時候總和林青青往外跑,就認識了這樣一個偏僻的所在,那天也就拉着楊韻來了。
荒涼的周圍房子倒是偶爾有,但因爲這裡地方寬廣,都建得十分疏遠,段林也是找了半天才因爲柴靜打了一個電話,找到了一所願意出租的別墅。
在商業上的,柴靜的人脈還真的比段林寬廣。
此時他正坐在一塊水中的礁石上,旁邊放着一根魚杆,水流平緩的流過,十一月上旬午日的太陽也帶上了幾分蕭疏,根本不熱。
這塊巨大的礁石上,放着名類飲料零食,小吃糕點。看上去十分愜意。
但是卻全都沒有怎麼動過,因爲段林已經在這塊大礁石上坐了近三天,平日除了維持基本的體力消耗,根本沒有一點動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