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勢倒是不難,九陽神功,易筋經,九陰真經我都記了個全,修行的話倒是簡簡單單,很容易就能把傷治好,對於少年來說難如登天的傷勢對我來說就很簡單……咕咕!”
唐玄明摸了摸下巴,覺得有點尷尬,像他這種不是降世天人就是降世神明的人,還從沒有遇到過這麼窘迫的時候,他餓了。
仔仔細細的摸了摸兜,唐玄明愣是沒在少年的身上摸到一文錢,肚子在咕咕的叫,飢餓難以抑制。
不管一下五臟廟根本沒法過日子。
“真的是……”
拖着疲憊的身軀在城裡走了兩圈,愣是沒想到什麼法子。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啊!”
噹啷!
一枚銅錢丟在唐玄明腳下,唐玄明木然的擡頭,一位衣着普通的少女已經遠去。
“我可不是什麼叫花子……噹啷!”
一塊碎銀子丟在唐玄明的面前,在唐玄明木然的目光中,一位中年婦人憐憫的看着他。
“真是個可憐的孩子!”
衣着破爛的他似乎無意中走到了城中人流量最多的一條街道,沒一會兒他身邊就堆了一小堆銅錢,其中還夾雜着幾塊碎銀子。
“我是誰?我可是墨家鉅子,是大宋的降世神明,我怎麼可能接受……唉,哪來的叫花子,敢搶我的錢。”
唐玄明麻溜的把地上的全揣在兜裡,虎視眈眈的盯着一個老年乞丐。
那老乞丐仔細的盯着他看了兩眼,嘆了口氣,走了。
唐玄明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懷裡的銅錢,仔細想了想,跑到路邊的店鋪買了五個大包子。
也不怎麼打理,就這麼蹲在一邊的角落裡把這得來不易的食物吃了。
他也不主動改變身上的裝束,就這麼縮在城內不起眼的角落修行。
他選擇修行的是九陽神功,搭配九陰真經中的易經鍛骨法門,修行進度一日千里。
加上蟄伏在心臟中的主體偶爾會噴出一道精氣,短短一個月的時間他的精神面貌就大大的改變。
枯瘦如同竹竿一般的軀體充滿了力量,一塊塊肌肉勻稱的生長,即便穿着他那一身破爛的衣裳,在大街上依然引人注目。
當然,最大的問題是,他在街上已經沒人願意給他錢了。
反而不時有人會唾罵一句。
偶爾會有幾個中年婦人在他身邊流連,讓他們身邊的僕人詢問唐玄明是否願意換一個地方居住。
唐玄明一看那富人嬌羞的模樣,就從心裡反胃。
而短短一個月的時間,易經鍛骨法就修行到了大成,大大的改變了他練武的資質。
九陽神功成功修行到了第四重,但進度已經大大的緩慢。
唐玄明已經忍受不了這種速度,習慣了坐火箭一般的提升速度,在主世界七天就把九陽神功練到大成,一天就把龍象般若功修行到前古人後無來者的第十三重境界的他不想這麼慢吞吞的下去了。
他決定去凌雲窟。
想到就去做,他把這些天別人施捨給他的銀子拿去換了套衣服,買了一些乾糧,就這麼出發。
出門的時候,好像聽說天下會要對無雙城出手,但這方面的事情不是他關心的。
他要做的是完成少年的心願,成爲天下第一。
這個天下第一可不是簡簡單單的擊敗雄霸,雄霸僅僅是第一關的守關boss,實際上差的遠呢。
這方世界真正的武道第一的強者實際上是帝釋天。
說起帝釋天,這個人物還和唐玄明有一點點淵源呢。
這個人在先秦時期又被稱爲術士,名叫徐福。
大秦皇帝嬴政帶他出海訪仙,尋求長生不老藥。
徐福成功了,嬴政卻失敗了。
因爲把鳳凰屠掉的徐福自己把最爲珍貴的鳳凰之血吞掉了,徐福長生不老,成爲了江湖無數年來的幕後黑手。
足足在世間活了上千年,翻手爲雲,覆手爲雨。
學到了無數失傳已久的神功絕技,實力蓋絕古今,無人能敵。
想要打敗這頭老怪物,正常的修行近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唐玄明覺得他很有希望。
前往凌雲窟的路上,唐玄明把龍象般若功也修成了一遍,龍象般若功完全強化肉身,倒是並不會和九陽神功有什麼衝突。
他花了大約半個月的時間來到凌雲窟,巨大的佛像讓他看了很久。
而在趕路的途中,他的九陽神功無聲無息間突破到了第六重,在江湖上大約相當於二流高手的層次。
而距離他來到這個世界也不過短短一個半月。
任何人看到他的修行速度都會目瞪口呆,而唐玄明覺得這方世界的老怪物實在太多,深深地感覺到了不滿足。
他沒有貿然的深入凌雲窟,他覺得實力不夠強大,又在凌雲窟的門口把九陰真經修煉到了第六重,有了之前的經驗和對比,這一次,他只花了半周的時間。
然後他就直接大踏步的走入了被無數人視爲絕地的凌雲窟。
他想要去看一看血菩提,更想看一看凌雲窟最中心的那頭麒麟。
“修行了這麼久,我還從來沒有嘗試過吞噬血脈是什麼滋味,想來不久之後我可以嘗試一下。”
凌雲窟的路線錯綜複雜,無數錯綜複雜的洞口,並沒有人爲雕琢的痕跡。
那完全是火麒麟行走的時刻憑藉磅礴的烈焰一點點的燒出來的,看上去渾然天成。
這一點讓唐玄明暗暗心驚,自我感覺了一下實力。
然後再想一下江湖武林上衆人對雄霸實力的評價,覺得這一次深入凌雲窟有一點點冒險。
“嗯,先修行兩天,然後再深入凌雲窟吧,先吃幾十個上百個血菩提,提升點實力,然後就把那頭火麒麟吊起來打,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
心念一定,唐玄明並沒有朝感覺中的那一股最爲龐大的氣息走去,而是在凌雲窟中七拐八拐,沿着一股莫名的寒冰氣息走去。
有心臟本體強大的感應能力,即便在這個錯綜複雜的凌雲窟唐玄秘也並不會迷路,等到走到一個生長着無數血色葡萄一般的洞口時,他知道,他走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