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不論糜芳怎麼想,典韋都是不在意這些的,他的人生觀相對簡單,吃得好,睡得香,有架打,這就夠了,現在的典韋,連個媳婦都沒有,就更不會想那些有的沒的了。
見典韋揮手間就砸出一個個大坑,王軒臉上掛着微笑,一副見慣了的樣子,心中卻掀起波浪,你特麼確定還是個人?
雖然之前典韋就說過自己是罡氣外放的境界,但單純的境界介紹並不能讓王軒明白這到底是個什麼狀態,剛剛廝殺的時候,典韋也沒用全力,所以,直到這一刻,王軒才明白所謂的罡氣外放到底是個什麼情況。
簡單的來說,就個人形自走火炮,或者用火箭筒更恰當一些,在其罡氣覆蓋的半徑之內,威力比特麼火箭筒都強出數倍,至少,一般的火箭筒沒辦法在地上炸出一個兩米多深的大坑,最重要的,這是無限彈藥,起碼在典韋罡氣耗盡之前是這樣的。
王軒都不能想象,若是給典韋換上大鐵戟,又會是個什麼光景!
反正王軒確信,若是自己正面對這一拳,就只能僱傭一批人給自己到處撿屍體了,稀碎稀碎的屍體!
微微搖頭,放棄了腦海中自己變成一地碎肉的想法,王軒轉過頭來自然而然地對着糜家的護衛說道:“受傷的到一邊清理,包紮傷口,沒受傷的趕緊來整理搬運屍體。”
許是剛剛王軒和典韋救了他們的命,也許是因爲王軒身上的上位者氣勢太足,除了少數幾個護衛看了糜芳一眼之外,其他的都立刻行動起來。
糜芳也愣愣地點了點頭,一點反對的意思沒有,說實話,這會他也有些不知所措,剛剛經歷一場大戰,險死還生,此刻放鬆下來感覺精疲力竭,若不是救命恩人王軒還在這裡,他都要倒頭就睡了。
“你們,等等!”王軒見這些受傷的護衛,直接就在身上私下帶血的布條用來包紮傷口,立刻出聲阻止。
你確定那些血跡是自己的?
這特麼直接就往自己傷口上包紮,就不怕的了艾滋?
好吧,這裡沒有艾滋,但鬼知道有沒有別的病,就是感染破傷風也受不了吧!
一羣傷病不明所以地看着王軒,王軒嘆看口氣直接說道:“不要這麼包紮,會讓傷口腐爛的!”
“糜芳兄,你車隊之上和有乾淨的布匹。”王軒扭頭看向糜芳。
“有的。”
“那好,拿出來一匹,撕下來一些就夠了。”
“但憑王公子吩咐。”
王軒吩咐人取來布匹撕成五公分寬的布條,又讓所有人把傷口用清水徹底沖洗乾淨,再用布條包紮起來,車隊之上,連最基本處理傷口的藥材都沒有,看的王軒直搖頭。
在大明的時候,他可是早早就在軍中普及了軍醫,對於傷口的清創處理和傷藥的製作找就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體系。
王軒在空間中取出一張‘刀兵符’,這玩意那道士也只預備了幾張,現在王軒還不會自己繪畫符篆,可謂是用一張少一張。
不過,考慮到糜貞,嗯,以後糜芳就是自己兄弟了,一家人不說兩家話,糜家的護衛也算是自己的護衛,這纔算說服了自己。
讓人取來一罐子清水,王軒調動了體內大量靈力,用盡全力催發了手中符篆,頓時,一陣耀眼的乳白色光芒從手中亮起,遙遙朝着陶罐中的清水中一指,一道白光直射在了陶罐之中,水波一陣盪漾,清水中立刻泛起點點光芒。
事實上,正常用法只需要一點點靈力爲引即可,或者直接點燃插在水中也行,但爲了追求聲光效果,王軒才故意如此做的,沒辦法,什麼法術都不會,只能笨拙的用靈力硬堆。
這道不是王軒想要裝逼,而是單純地想要讓大家更相信,這東西對治療傷口有意想不倒的作用。
畢竟,酒香也怕巷子深,現代社會培養出來的人更知道,包裝和廣告的重要性,他能讓澱粉片變成包治百病的良藥,最終的是,還真又能給你吃出效果來,然後主動幫你義務安利!
就是這麼神奇!
就像現在,百來人都睜大眼睛驚奇看着這一幕,完全不明所以,但感覺好厲害的樣子。
“受傷的人,沒人喝一口,能加速傷口癒合,防止傷口腐爛。”
王軒一句話說完,受傷的立刻爭先恐後地湊了上去,生怕自己搶的慢了,前面的人把這加力法力的水給喝光了!
“排隊!”王軒厲聲一吼,那身上位者的氣息展露無疑,立刻讓隊伍變的十分有秩序起來。
一旁糜芳看的暗暗稱奇,心中不由自主地開始猜測其王軒的來歷了,只要有功法,武藝可以學習,實力可以修煉,這些東西,通過努力都可以得到,但這身完全來自上位者的氣勢,讓人一見便不由自主的聽從命令的能力,卻一定是世家大族或者是深居高位者才能擁有的。
這是掌控了千人萬人生死,一言可定興衰者才能培養出來的。
貧民百姓,即便像典韋這種絕世猛將,他糜家這種天下有數的豪商,都根本不可能擁有這種氣勢。
一直躲在車廂之內的糜貞更是看的兩眼開始冒小星星,上一次見到有這種氣勢者,還是遠遠在陶恭祖身上看到過,其他人,即便是他大哥,掌握上萬戶奴僕的糜家家主,身上也沒有這種氣勢。
排着隊,一人一口之後,所有傷者都直觀地感受到傷口再也不疼了,而是微微產生一種酥麻感,這是傷口開始癒合的標誌,越是親身體驗過,越是知道這一口水給自己帶來了什麼。
在這裡時代,雖然人的身體素質都強了後世不知道多少倍,但由於醫療技術的落後和醫生的缺少,受傷之後普通人只能聽天由命,祈禱自己運氣夠好,傷口不會感染髮炎最後要了自己一條小命。
只有真正的上位者,纔能有醫師來給他們治療。
所以越是底層人,越是知道珍惜,一羣傷者顧不得地上滿是血跡,紛紛跪下來給王軒行禮。
王軒坦然受了這一禮,只有如此,這些護衛纔會覺得心安,畢竟,他們除了一條爛命之外,沒有其他能報答王軒的東西。
哦,不對,他們的命都是糜家的,他們沒有任何能報答王軒的地方!
這個時代就是這樣,這些社會底層的人,連被稱爲百姓的資格都沒有,好一點的叫草民,剩下的只能叫做奴僕了,身家性命全部是主家的,連自由都沒有。
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賣身爲奴的。
因爲賣身爲奴後,雖然失去了自由,但你的吃喝全部由主家供給,即便是到了災年荒年,也不用爲吃不上飯擔心,與那些動輒被凍餓而死者,已經強了千倍萬倍了。
這些草民可沒有那種‘不自由,毋寧死’的覺悟。
那都是吃飽了撐的人才有資格玩的,飯都吃不飽的人,沒心思琢磨那些有的沒的。
所以,之所某島上有這麼多鬧事的暴亂的,就是袁大大的錯誤,讓他們吃的太飽了。
讓傷者在一旁休息,王軒又開始指揮那些沒受傷的清理地上的屍體,把刀槍兵器和身上的東西都翻找出來放在一邊,屍體直接扔到大坑裡填土掩埋。
“王公子,這些賊匪身上的東西爲什麼要留下,這個,有什麼用?”糜芳現在這句公子叫的更加有底氣了,便是因爲公子這兩個字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用的。
《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
先秦稱諸侯的兒子爲公子,比如大名鼎鼎的戰國四大公子,到了漢朝便泛指豪門士族的年輕男子,是對官僚貴族之子一種尊稱。
“這個當然有用。”王軒朝着那一堆兵器努努嘴,“你就不覺得這些賊匪戰鬥力太過強大了嗎?”
“呃……我明白了!”糜芳眨眨眼,恍然大悟,“確實,這些應該都是賊匪中的精銳,不然,我帶的這一百多家中護衛都是好手,一般的賊匪早就給殺散了。”
“……”王軒無語地看了糜芳一眼,什麼特麼玩意你就明白了!
我特麼說的是這個嗎?
不是看在你有個好妹妹的份上,我特麼才懶得搭理你!
“你去好好看看他們的兵器,分明都是統一制式的,這可不是普通賊匪能擁有的東西!”說着,王軒目光看一旁被五花大綁的兩個俘虜,“我說的對嗎?”
王軒扭頭,一臉篤定地看着地上的兩個俘虜。
這會,糜芳終於是意識到了什麼,臉色瞬間變得難看無比,鐵青着一張臉,朝着那堆武器走了過去,拿起一把把厚重的環首刀看了起來,無論是樣式,還是規格,都一模一樣,再者,上面還雕刻有同樣的花紋,明顯是同一批生產的。
而賊匪們是絕對沒能力打造這種刀具的,所以,發生了什麼不言而喻。
這些所謂的賊匪,要麼是大漢官兵假扮的,要麼就是地方豪強的私兵,沒有第三種可能!
可不論具體是誰的,都不是糜芳,或者說整個糜家惹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