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明顯針對喬尼。
《想象》的歌詞也許不太適合這個時代,可是旋律什麼的都不差,絕對沒有保羅說的那麼差勁。
爲何要如此逼我,保羅!
喬尼盯着保羅小鹿斑比似的眼睛,腦海中浮現出許多記憶場景,在有所準備的情況下,他很快就鎖定在其中一首歌上。
“拿來!”喬尼大手一伸,從保羅手上搶過曲譜翻過來,掏出鉛筆在反面空白處不停的寫。
首先寫下的是歌詞。
然後是簡單的曲調旋律,這需要耗費點時間。
“他在做什麼?”有人低聲問道。
“似乎在寫歌譜曲?”喬治不太確定。
“現場寫歌?”保羅聽了一臉不信:“真的假的?不會是在唬我們!”
約翰列儂也有點不敢相信:“或許是早就寫好了呢?”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喬尼邊寫邊哼哼,他不是專業音樂人,只能忍住頭疼逐個音符識別,並且將歌曲中何處使用吉他、何處使用口琴和架子鼓全都標註上去。
耗費了十多分鐘,喬尼總算完成了第二首歌曲。
在他“創作”的時候,約翰列儂、保羅、喬治和其他人圍在旁邊,親眼看到一首歌從無到有,臉上神情也從不屑逐漸變成驚歎,最後是驚恐萬分。
簡直比看女人生孩子還要驚恐。
‘這還是人嗎?’
‘簡直是怪物!’
約翰列儂和保羅對視,很快從對方眼神中,讀懂了心裡想法。
到目前爲止,他們不僅看出喬尼其實是個門外漢,同時也看出人家是真的現場編曲編詞。
這纔是讓人感到恐懼的地方。
“好了,應該寫完了。”喬尼檢查了一遍,沒有發現遺漏的地方,將思緒從記憶迷霧中抽離,頭痛也就自然消失不見。
“給我看看。”約翰列儂把曲譜拿過來仔細研究,還從懷裡掏出一副眼鏡戴上,對照着歌詞邊彈邊唱。
“愛我!愛我吧!”
Love, love me do.
“你知道我愛你,”
You know I love you,
“我永遠都真誠,”
I'll always be true,
“所以,請愛我。”
So please, love me do.
…….
《love me do》一首簡簡單單的口水歌,讓約翰列儂幾人愛不釋手,尤其是保羅更是看得兩眼發光,可是越看越眼熟,心裡也越想越奇怪。
“等等!”保羅從褲兜裡掏出筆記本,翻到其中一頁對照着《love me do》的詞曲,逐字逐句地進行比較,難以置信地大喊:
“你竟比我先行一步。”
“怎麼回事?”
約翰列儂把筆記本拿過來一看,頓時明白:“咱們這首歌曲跟《love me do》很相似呢!尤其是主結構幾乎一模一樣,大家都想到一塊去啦!”
喬治和其他二人也湊上來,對比兩人寫的內容。
他們發現確實有不少地方相似,只不過保羅的歌曲尚未完成,頂多算是個半成品,可是喬尼的《love me do》卻已完成,甚至連演奏細節、各種樂器配合都寫出來了。
這種歌曲直接拿到錄音室就可以錄製唱片。
無需進行任何調整修改,可以說是完成度極高的曲子,
反觀保羅唯有主結構算是完成了,其他只是在筆記本上寫了一些零散的詞曲內容。
“嗯,你們果真是英雄所見略同。”喬治也贊同道。
甚至就連保羅也以爲他們跟人家不謀而合,畢竟在寫這首歌時,確實也借鑑了不少前輩歌曲,大家想到相同的東西一點也不奇怪。
讓人驚訝的是,喬尼明明不懂音樂,卻能寫出如此好的歌。
簡直是個怪物。
頓時大家看向喬尼的眼神變了,至少原本的牴觸心理已經消散大半。
保羅十分聰明,對有能力的人相當敬佩。
唯有喬尼暗自抹了一把冷汗,‘瑪的!差點就翻車。’
憑藉着這首歌曲,約翰列儂幾人認可了喬尼的譜曲“天賦”,卻沒有讓他加入樂隊的想法,因爲喬尼說自己不太懂演奏樂器。
“哈哈哈!我們總不能在加一人進來彈搓衣板吧?”約翰列儂大聲開玩笑,這番話卻讓死黨肖頓臉上差點掛不住。
“還有什麼歌曲嗎?”保羅興致勃勃地追問。
喬尼撓了撓頭說:“再等幾天吧!”
他現在的腦殼還有點隱隱作痛,至少得休息兩天才能恢復正常,到時候過來找他們抄寫歌曲也不遲。
鏘鏘鏘!
喬治抱着吉他對照曲譜練習彈奏指法。
剛纔約翰列儂只是隨意彈了一遍,雖然整首曲子旋律簡單,吉他部分也不復雜,但是依舊彈得斷斷續續。
身爲主吉他手的喬治,自然得要彈得更加流暢好聽一些。
“我們能抄一份嗎?”
“沒問題。”喬尼說。
“太好哩!”約翰列儂嘴上徵求意見,其實早已拿出紙筆進行抄寫,“明天下午就演奏這首曲子吧!”
“不行!”保羅說。
“明天?我還得花時間練習呢!”漢頓連忙解釋:“況且明天下午有事情,可能來不了參加演出。”
“沒事,等你有空在上場。”
約翰列儂先安撫漢頓,然後看向同樣反對的保羅。
很快明白爲何小夥伴會反對,肯定是擔心大家沒有練好曲子就匆忙上場表演,那樣丟人的事情保羅是向來都極力避免。
約翰列儂決定說:“好吧!那等漢頓練好了,我們在表演新曲。”
“沒問題!”肖頓把剛纔的不愉快放下,首先響應提議。
喬尼跟他們聊了幾句就離開了。
經過近距離觀察,他發現樂隊內部矛盾不小。
尤其是保羅對鼓手漢頓十分看不慣,剛纔漢頓說有事不能參加表演時,保羅臉上沒有什麼表情,嘴角卻輕輕的抽搐了一下。
“顯然是在強忍不罵人。”喬尼暗自判斷。
這也許是一個機會,即便他能寫歌曲,可從衆人的反應來看,頂多只能站在臺下看他們表演,若是想要加入樂隊成爲夥伴,那還是真得掌握一種樂器才行。
否則就跟肖頓和漢頓一樣,兩人都算不得樂隊成員。
只不過其中一人是約翰列儂的死黨跟班,另一個是有着樂隊需要的架子鼓,否則他們半天都待不下去。
“我得練習敲鼓才行。”
喬尼想清楚努力的目標方向,馬上就去便士巷找到樂器店,打算購買一套架子鼓回去。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普通架子鼓居然要五六十英鎊,好一點的更是幾百上千英鎊都有,要知道《利物浦碼頭報》上的數據顯示,去年英倫人均年薪才一百五十英鎊。
幸好樂器店裡有二手商品出售,可依舊需要二三十英鎊。
喬尼回家翻箱倒櫃,最後才找到二十五英鎊,這還是自己積攢了十幾年的畢生積蓄,忍疼含淚買了一套二手架子鼓回去。
“真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