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莫二人從來就沒有對外澄清過緋聞。媒體抓住深夜幽會事件不放大寫特寫,所以一貫的輿論導向就是林莫二人戀情屬實。再加上之前的緋聞,幾乎全世界的人都相信他們在已經一起了。
而後突然炸出一個林之在外幽會富二代的新聞,結果可想而知。
有圖有真相,全世界的人又確信林之出軌了。
敢綠國際巨星莫陽,請問這是一個多大的罪過?罪過打大不大林之是不知道,但後果毒不毒林之是知道了。
劈腿,出軌,淫賤,娼婦,這些標籤夠了嗎?
Sorry,不夠!
在新聞爆出後的瞬間,全民颳起了一陣抵制林之所有產品的風。幾乎是一天之內,但凡是售賣了林之代言的產品的商場都遭到顧客的抨擊,抵制,摔打,投訴。林之這個名字就像是個毒瘤一樣,讓所有人唾棄,鄙視,詆譭,賤罵。爲了減少損失挽回名譽,各大品牌紛紛下架了林之代言的產品,並且解除了和她的合約。就連她之前接了幾個劇本,也被導演單方面解約了。
林之所有的努力,就因爲一個莫陽,頃刻之間毀於一旦。
就在她還有緩過神來時,林子陽又做出了一個令她震驚的舉動:單方面宣佈林之將代言林氏品牌內衣。
這個時候,所有人將目光挪向了林子陽,和他的林氏集團。幾乎是在宣佈消息的分秒之際,林氏的股票大跌,最終,林氏股票崩盤。而這個結果,僅僅只花了三個小時。
林子陽無疑是愚蠢的,他所有的行爲都是個人行爲。他是個富二代,沒有經過商,沒有學過金融,他只是胸膛裡跳了一顆自以爲是的心。
他天真的以爲只要他將消息爆料給狗仔,那林之和莫陽的緋聞就可以得以澄清。那林之就是清白的,這時,他和她的戀情就會受到廣泛關注,然後再在這時宣佈林之代言他的產品,那他的產品必將會爆賣。
但是,他愚蠢就愚蠢在他太不關心娛樂圈的事,太低估莫陽,太不瞭解民衆對墨汁緋聞的關注點,以及最基本的,他連市場調查都沒有做,甚至,他都沒有和公司的銷售公關商量過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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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之被他毀了,林氏集團也被他毀了,而林子陽的父親也被他的無腦行爲直接氣進了ICU病房。
事情還沒有結束。就在林之想進辦法挽回事情的走態時,母親出事了。
母親和隔壁鄰居劉叔叔認識很多年了。二人來了段黃昏戀,這本來是好事,林之很爲他們開心。但是,劉叔叔是個金融投資商,喜歡玩股票投資。不久前因爲資金週轉不靈問林母借了一些錢,並且,他還哄騙林母在投資項目上簽字。這也就是說,林母也以自己的名義投資了項目。問題就出在投資項目上,那個投資項目被資本商惡意圈錢,最終,錢沒了,劉叔叔人被抓了。母親也被資本商坑了一把,虧損的錢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最終到了負債三千萬。
三千萬,要在原來,對於林之不是個大數字。但是,因爲她違反了廣告商的約定,因此賠了不少的錢。最終,三千萬就像個天文數字,死死地捆着林之不放。她甚至還得知,這次的投資虧損竟然還是林子陽指使的,至於目的嘛。。。大概是爲了怕她不接他的代言,所以逼她就範吧。
爲了能拿到代言合同,她陪投資商的老總喝酒,最終喝到胃穿孔,可是還是沒有得到產品代言,原因是那位老總除了要她陪酒,還要她陪睡,她沒同意,順便還踹了一腳那個老總。
越想越憋屈,林之跑去找林子陽,想狠狠地揍他一頓。結果卻在他的家門口看見了很激情的一幕。林子陽正在和一個身材火辣的名媛熱吻,並且她還聽到他們說他們馬上要訂婚了。
媽賣批,到底誰被綠了?她綠了莫陽?還是她被林子陽給綠了?
這個世界上還有比她更悲催的人嗎?明明什麼都沒做,莫名其妙地就被自己的男朋友和緋聞男友給害慘了。
沒錢替母親還債,林之被逼得快瘋了。後來,有一個編劇主動打電話給她說要請她拍電影。她激動地跑去咖啡廳和那名編劇見面。
林之翻了下劇本,那上面的劇本很簡單,其實,也不需要什麼演技,也不需要什麼經費,應該只需要一張牀就能完成。
很失望!林之沒忍住,直接潑了編劇一杯咖啡!在編劇惱怒要打她的時候,莫陽出現了。
他將她帶到自己的豪宅,甩給了她兩份合同。一份是某高級時裝品牌的代言合同,上面已經簽好了該品牌經理的名字,標價代言費,五百萬。
還有一份合同,她暫且稱它爲賣身契。
很簡單,簽了這份賣身契,做這個男人的情婦,他幫她洗白,重回事業的巔峰。
猶豫了很久很久,也看累了母親的淚水,她終於認識到,其實毀了她的,從來就不是林子陽,而是眼前這個徹頭徹尾的大混蛋。
莫陽曾經捧紅過她,他也很順利地毀了她。很神奇,她的命運竟然一直掌握在他的手裡。就像在香港街頭的那個夜晚,他說,他會教她什麼叫做權利。
她原來從來就沒有過權利。不論她做何種的努力,其影響都抵不過他的一個名字他的一句話。在這個魚龍混雜的圈子,真正能夠掌握自己命運的,只有那些有權利的人。
所以,她簽字了。
她發誓,總有一天,她也要將自己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裡,她不要再受別人的擺佈,她不要再供世人娛樂和唾棄。她要的,是真正傲視那些嘲笑,詆譭她的人的權利。
不過,在那之前,她需要一個臺階,她要重新站起來,她要讓別人重新看到她的頭顱。而那個臺階,那個能幫她的人,只有莫陽。
簽字的時候,她注意到了契約日期是空白的。
後來,莫陽只在生效期填了時間,而截至期依舊是空白的。
他說:“等我厭倦你的時候,就是合同結束的時候。”
林之心裡有些小開心。因爲如果是這樣,那這份契約合同的期限就是彈性的。只要他厭倦她,她就可以逃離他的掌控。
那她所要做的,就只需要讓他厭惡即可。
莫陽像是林之肚子裡的蛔蟲,早就看穿了她的心思。
他冷笑,“友情提醒,你現在應該想得,就是在你順利復出之前怎麼討好我。你在我這裡的保質期越長,對你的利益只會越多。萬一我明天就不想再看到你,那麼你的那三千萬。。。呵~,恐怕你還得再費一番周折了。”
林之拿着自己的那五百萬的代言合同,躺在牀上。黑色的天花板黑色的夜,黑色的空氣黑色的心。她沒有瞎,可是她就是看不到一絲的光明。
“媽,明天你搬去我那裡住吧。這棟房子太舊了,我怕你住得不習慣。”
“算了。我就不去打擾你的生活了。老房子好,老房子有牽掛。”
林之噥了下嘴,“也好!”
這樣,和莫陽的契約之事,應該就沒有第三個人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