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拜莫陽的時光要追溯到小時候。那個時候,莫陽像一顆隕石爆炸般轟動了全世界。和所有人一樣,我的MP3,MP4,以及後來的手機裡,全是莫陽的歌曲。
對莫陽的崇拜一直延續到了大學時期。我學的是表演專業,那個時候我才知道,我一直崇拜的歌王原來也是一名演員。
不要奇怪,我以前真的沒有看過他的電影。所謂電影,其受衆對象主要就是能真正掏腰包買電影票的成年人。而學生,一直是個特例。學生也看電影,但由於不是走進影院的主要軍隊,他們對於獲取明星信息的主要渠道就是電視,網速,和紙媒。
等到了我攻讀表演專業的時候我才知道,其實莫陽就是個神一樣的存在。他給世人的印象是歌王,至於電影,只是一個副業。電影相比於電視,算是一個很隱秘的行業。這麼說吧,很多混電影圈的大咖,其實並不爲人所知,他們沒有人氣,沒有粉絲,出入公衆場合也未必能被人熟識。
所以,莫陽被封爲影帝,對於不常看電影的人年輕人來說,也僅僅是一條爆炸性的新聞。而這其中也折射出了另一個無數的我的片面的想法:搞副業的風頭,永遠也壓不過搞主業的風頭。
這麼說,莫陽即便是演了電影封了影帝,在衆人的心目中,他依舊是個歌手,而非演員,別人很難認可他這個副業的身份。就像很多時下的偶像明星一樣,他或許是歌星出道,他演了很多影視劇,但在你的心裡,他依舊只是個歌手。甚至,哪怕他的流量人氣再高,他在粉絲的心中,依舊可能只是一個愛豆,而不是演員,不是歌手,沒有演技,沒有唱功,只負責隨時隨地的帥氣。
我崇拜莫陽,我崇拜他唱歌的天賦和才能,所以,從心底裡我並不在乎他有沒有演過電影,對於拿不拿影帝的獎盃,我也不在意。這種不在意,終究還是來源於對他的不信任和職業想法的固化。
這種固化,一直持續到那一天,老師播放了一部莫陽的電影,才徹底地崩塌。
這部電影,莫陽只是演了個配角。但是,他爐火純青的演技深深地折服了我。那天,很多學生和我一樣,都不再單純地將莫陽視爲一位只會唱歌的歌手。
我的表演老師說,他很認可莫陽。認可的,未必是他歌手的職業,而是他作爲演員的成功。
自此,因爲職業素養,我將莫陽視爲自己的前輩。我曾一度專門研究他出神入化的演技,研究結束以後,我對他的崇拜更深了。
人越長大,看人就越理性。我對莫陽的崇拜再也不是盲目的了。相反,我將他視爲奮鬥的目標。我夢想着,有一天,我也一定要站上領獎臺,成爲名副其實的影后,就像莫陽,名副其實的影帝!
因爲在大學時期演過幾部微電影而積累了一些粉絲,也算小有名氣。所以,畢業之後,我的路比別人較爲順暢一些。至少,畢業以後,在很多同學愁悶找工作的時候,我已經被很多家演藝公司看中了。
不過,這並不代表我沒有煩惱。林子陽出國之後,我一直很鬱悶。在猶豫簽約哪一家公司時,有個同學的事情震驚了整個朋友圈。
那個同學是個長相精緻的女生,因爲底子好,她被一家公司看中了。她很高興,興沖沖的跑去籤合同。可是,簽了合同之後,公司並沒有給她工作。反而,她的老闆說,如果她想要得到演出的工作,就必須陪老總喝酒,陪睡。
沒錯,這叫潛規則。不必驚訝。可是,那個時候我才18歲,我能想到的,就只有美好順利的未來,而非骯髒的潛規則。
很多學長學姐告訴我,以後找工作,一定要小心潛規則。於是,我懷着惴惴不安的心,見了幾家公司的老總。見面以後,我整個人不好了。
你說,那些油光滿面的老總,會不會是好人?
是不是好不好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慎重考慮我未來的道路。
其實,這本來也輪不到我考慮。畢竟,不論我去哪家公司,以後工作,總會有老總會讓我陪吃陪喝陪聊陪睡。但是,上帝是眷顧我的。
有個女老闆主動找上了我,說要籤我做她的第一個藝人。那個人就是張允。張允原來也是個很有名的演員,現在,她出來單幹,自己開了個小公司。
我猶豫了一下,就答應了。我想,哪怕以後避免不了被商場上的老總要求潛規則,至少自己不用陪自己的老闆潛規則,不是嗎?
很順利的,我出道了。出道之後,一切就像開了掛似的,很多電影資源找上了我,我在三年之間,一躍成爲了最紅的女星。
但是,別以爲這隻有好事。出道成名,我也失去了很多。比如說,自由!
如果說,事業上的成功必須以失去自由作爲代價,那我無話可說。但是,信仰上的崩塌,卻是我無法容忍的事。
在這個圈子,我的所見所聞,都太骯髒了。不擇手段的爭權奪利,不擇手段的貶低打壓,一切都在轟擊着我公平的世界觀。
這一切,包括了莫陽,我的偶像。儘管在熟識莫陽以後我相信他的人品,但在這之前,我聽到的一些關於他聞風喪膽的傳言,慢慢地擊碎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聽說,他在娛樂圈叱吒風雲。聽說,沒有人敢惹他。聽說,如果有人惹了他,那那個人的下場會恐怖得令人難以想象。
我主演了一部電影,是部愛情片。演男主的是個很知名的男演員,年輕帥氣。可是,在電影開拍的前夕,導演將他換下了。並且,他以後的星路一直在走下坡,甚至到最後淪落到了演三級片的地步。
我聽說,他之所以會落得如此下場,是因爲他得罪了莫陽。
那個時候,我開始意識到,這圈子裡所有的人,都沒有一個是單純的,這其中,就包括我的偶像,莫陽。
所以,我變得越來越理智,對莫陽的崇拜,也慢慢熄了火。雖然我依舊崇拜他的天賦他的才能,但是,我不再崇拜他這個具象的人。他的我心目中的形象,反而因爲事實的認清,變得更虛了。
我開始和別人一樣,變得敬畏他,變得害怕他。
終於,時間來到了一個關鍵的截點:《獨步天下》節目組邀請我去錄製節目。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我要和我的偶像見面了。
我激動,激動地都哭了。
不過,激動和興奮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外一回事。蘇珊告訴我,這節目裡的MC都是娛樂圈的大咖,尤其是莫陽,大咖中的大咖,簡稱:巨咖!
我就想,我會小心翼翼的。巨咖就巨咖,我就做一個安靜的小迷妹把。
媽媽的吻,天要亡我!
節目組說要給我和莫陽炒cp!這嚇得我,什麼興奮激動,全飛了。
什麼,炒cp?
使不得使不得!
做莫陽的緋聞女友,是個高危職業。數數他的歷任緋聞女友,一個好下場都沒有。個個被粉絲手撕,後果可慘了。
理智大於感性,我沒有選擇做一個迷妹,而是安靜地做一個看客。偶像神馬的,全都去死吧。
不過,事情的發展在我的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譬如說,我被粉絲手撕了,這在意料之中。而意料之外的就是,莫陽成爲了我的朋友!
和偶像做朋友,你知道那是啥感覺嗎?
心動的感覺!
啊我呸!
認識他了以後我才知道,莫陽這貨就是個流浪在人間的妖孽!你瞅瞅他那張自戀的臉,再瞅瞅他那幼稚到爆的性格。什麼?我偶像?不不不,我偶像一直活在我的心裡。眼前這個嗎?算了算了!
不過,說實話,他對我很好,出奇的好。我問他爲什麼,他沒說原因。既然如此,我就暫且把他視爲善良的男人吧!
我懷疑過莫陽喜歡我。那不是沒有根據的,畢竟。。。咳咳,我長得那麼美!
懷疑他喜歡我的時候,我有兩種想法。第一,臥槽,太激動了,要不我委屈地從了吧!不過,這個想法立馬被我丟到了垃圾桶裡。第二,拒絕他,趁早打消他的念頭。
我是不能談戀愛的。理由很簡單,我算是個流量明星,事業還在上升期。而且,我的合同裡有明確規定,在短期內我不能有終生計劃的打算。
好吧,戲太多!懷疑他喜歡我,是我這輩子幹的最蠢的事(之一。→_→未來還有更蠢的!)
那個妖孽,賤人,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捉弄我,氣死我了。後來,一氣之下,我就把他弟弟給踢了!
咳咳,藝高人膽大!低調,低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