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終。第二卷,杜克大學。開始大學籃球生涯了。)
你說,我像傑·威廉姆斯?
陳杰回想着剛纔碧昂斯說的這句話,心中一驚,暗暗道,你意思我也要出車禍?我的臉長的有那麼衰麼?
陳杰第一時間沒有明白碧昂斯的意思,想到了這個可能。
碧昂斯卻接着道:“是的,你的打球方式,帶球動作各種在球場上的技巧,都很像很像我的學長傑·威廉姆斯,剛纔的那一瞬間,我甚至有錯覺,你就是他。”
聽到這話,陳杰恍然,然後沉默了下來。
他的心裡,也在思考着。
難道說,自己這一身非凡的球技,竟然是得到了傑·威廉姆斯的傳承。
經歷過穿越這種不可思議事情的陳杰,現在感覺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也就不驚訝了。
也許,真的就是剛剛喪生的傑·威廉姆斯的一身技藝都來到了自己的身上呢。
想着前幾天在麥迪遜和羅斯打鬧自己還沒有能夠對抗他的力量,陳杰越發的相信這個可能了。擡頭望天,陳杰心中想起了那個在麥迪遜花園迎着自己期盼的眼神說出“我不認識你”這句話的青年。
若真的是如此,就讓我帶着你的夢想繼續前行吧。
我無法改變你的命運,但是,也許,我能改變自己的命運。
陳杰心中這麼說道。
碧昂斯只是驚訝陳杰的球技像極了威廉姆斯,倒是不會想到這麼離奇的事情。她沒有那麼好的想象力。
羅斯也不驚訝,一個人的球技像另一個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很多人都會模仿偶像的動作,雖然傑·威廉姆斯不是陳杰的偶像,但是有着相似也可以解釋。
紐約的街道,三人默默的對立着,都不再言語。
夜深人靜。
在酒店中輾轉反側的陳杰想到了許多,想到了前世他那些一起打籃球的夥伴,想到了麥迪職業生涯最後的落魄,想到了姚明傷別NBA的可惜。甚至,他想到了以後羅斯受傷時的悲情。
真的要走這條路麼?
誠然,有着傑·威廉姆斯一身球技的陳杰若要選擇職業球員的道路不是不可以,但是,自己真的準備好面對了麼?
這條路,可不是像看上去那麼風光的。
傷病,訓練,比賽,有的時候真的很無聊很單調。
甚至,可能會有挫折,會頹廢。現在,自己是喜歡籃球,可是,若是把這作爲自己的職業。這喜歡,又能維持多久呢?
陳杰心中游移不定。
他不是英雄,不是傳奇,說到底,他還只是一個小人物,有着許多自己的惡趣味,有着許多自己的生冷的癖好,會油嘴滑舌,會難過,會高興,會裝,會邪惡。
可是,小人物也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夢想。
從前世開始,籃球,一直都算是陳杰的一個夢想了。
只是現在,夢想看似近在咫尺。陳杰反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說幹就幹,也許是一個好的性格,也許被許多人稱讚。但是陳杰認爲,沒有做好面對將來那些苦難的準備,一頭扎進一個陌生的環境,想要堅持走到最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雖然是個小人物,但他有自己的堅持。那就是,要麼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一夜無眠。
第二天一早,從家裡偷偷跑出來的羅斯就要回到芝加哥了。這幾天的相處,羅斯和陳杰也是有些感情的了。在中央火車站分別的那一瞬間,羅斯差點落淚。
陳杰反倒想的很開,安慰道:“以後,我想在NBA看到你。”
羅斯倔強的點頭。
爲了這個夥伴的這句話,他也要努力進步,進入那個職業聯盟。更何況,那也是他的夢想。
“好了,不要難過。沒有離別,哪來再見的喜悅。”陳杰好像是第一次說出這麼有哲理的話。
羅斯抿着嘴,道:“我希望能在NBA再和你相遇!”
說完這話,羅斯頭也不回,轉身就走。
“這孩子。”陳杰微微嘆息。前世對羅斯更多存在的還是在網頁在報紙上的報道,那是一種崇拜,和感情無關。可是,穿越之後,和羅斯意外相遇,幾天的相處,這個少年給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和自己有了不錯的感情。
現在的羅斯,在陳杰心裡纔是豐滿的,真實的。
只是,想到羅斯的最後一句話。陳杰苦笑,看樣子,他自從昨夜知道自己的籃球技術也很高超之後,認爲自己也一定會走這條路了。
可是,他又知不知道,自己還沒有想好呢。
碧昂斯見陳杰沉思,以爲他是因爲和羅斯分別有些不愉快,趕緊拉拉他道:“陳,我們也走吧。”
陳杰點頭,再一次回頭望了一眼紐約繁華的街道。
這是自己第一次來,爲了阻止那個悲劇。可是,悲劇終於還是發生。
但是自己也不是全然沒有收穫。
至少,認識了可以作爲朋友的羅斯。
當然,還有那一身應該是獲得的車禍中喪生的傑·威廉姆斯的一身球技。
回首在紐約的這幾天,陳杰沒有難過,反倒微微一笑,道:“歸去來兮。”
碧昂斯一愣,沒有聽懂。
陳杰也沒有解釋。
紐約一行算是自己的努力,雖然沒有完成任務,但至少自己嘗試過了,也就無悔了。
或許,以後可能還回來。只是下一次,是以什麼身份來,真的不一定。
陳杰揉揉鼻子,現在自己也算是籃球江湖裡的高手了吧。雖然距離頂級高手還有些差距,但是應該也是可以達到那個境界的吧。
要不然,真的嘗試一下?
想了一晚的陳杰還是沒有給自己一個確定的答案。他喜歡籃球沒錯,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堅持下去。
還是那句話,若是不能堅持,陳杰甚至來開始都不要開始。他不想自己是個半途而廢的人。
或者,回去再想想吧。
如果選擇了開始,那就一定做到最好。
回去北卡州也不能在碧昂斯家白吃白住了吧?好歹也是一個有手有腳的男人,應該有一份自己的事業。就算白手起家又如何呢。
陳杰此刻心中想的許多,和碧昂斯踏上火車之後就再沒有說話。
碧昂斯看着窗外的景色,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良久之後,碧昂斯突然轉頭看着陳杰,道:“陳,我知道你籃球打的好。可不可以去我們學校打球?”
陳杰知道碧昂斯的意思,現在在美國雖然高中生也能參加選秀,但是大學進入NBA還是主流。碧昂斯邀請自己去杜克大學打球,難免不是存的這個意思。
作爲朋友,她想看到自己的成功。因爲自己在她眼裡,是有那個實力的。
只是,還沒有想好的陳杰現在還不可能答應。
他搖搖頭,道:“讓我想想吧。”
碧昂斯盯着他:“陳,有的時候,想的太多,不是一件好事情的。”
“恩?”陳杰有些不解了。
碧昂斯緩緩道:“選擇這條路的人,許多是因爲要改變家境,他們沒的選擇,只能堅持。但也有許多,是純粹出於愛好。對他們來說,能夠每天和籃球作伴,就是一件很充實的事情。訓練再苦,比賽再累,傷病再重,他們都不會放棄。”
陳杰點點頭,確實是這樣的。
碧昂斯接着道:“可是,陳,你知道麼?其實第二種人反而比第一種人更能夠堅持。科比,喬丹,他們都是家境無憂的人,可是,在隊裡,他們都是參加訓練最積極的。反倒是那些爲了改變家境的許多人,進入NBA領了薪水之後就容易滿足,然後曠訓,球技下滑。這種球員,就算再天賦異稟,也只是如同流星。所以,歷來的巨星,基本上都是愛好籃球而不是把這當成一個職業的。”
碧昂斯說了許多。
用她的視角去看這些NBA的球員,她想告訴陳杰的道理其實很簡單。陳杰也懂,那就是,只有真正的喜歡,才能讓自己堅持。
陳杰若有所悟。
碧昂斯接着問道:“那麼陳,你告訴我,你喜歡不喜歡籃球?”
陳杰想也沒想,乾脆的點頭。
當然喜歡,這可不是一年兩年的事情了。高中的時候,爲了擠出時間來打球,可是連早飯午飯都不吃的。
“那麼陳,你有什麼理由不去做呢?”
碧昂斯見陳杰點頭,接着問道。
一直不曾有個答案的陳杰突然感覺眼前一片光亮。
自己執念了。
是啊,碧昂斯說的對,既然喜歡,爲什麼不去做呢。想那麼多做什麼。有的時候,想的越多,反倒越是徒勞。
這只是一個愛好,保持平常心,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就這麼簡單。
做到最好是必須的,但是沒有必要帶着功利心。
自己想那麼多能不能堅持,真的能想到一個結果麼?既然開始了,就不要停下。
這纔是堅持吧。
陳杰想通這一點,微微笑着對碧昂斯道:“碧昂斯,你真是我的知己。紅顏解語。謝謝你。好吧,我答應了,我要去杜克大學打球。”
碧昂斯抿嘴一笑,不再說話,看着陳杰的眼睛都有些發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