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用了多久,文銘終於拉着地板着來到了那座孤墳前,根本不用看,他也知道墓碑上寫着這樣四個字:文來成之墓。
他甚至還知道墳包下的棺材裡都有什麼,骨灰盒,一副嶄新的麻將,兩桶散裝白酒,兩條煙,因爲下葬的時候他自己就在旁邊親眼看着,文來成是他的爺爺。
他一直都認爲,靈魂是不存在的,所以死了的人不可能知道世間的一切。但是,他依然把那位周主任拉到了這裡,爲的就是給他爺爺一個交待,也給他自己一個交待。
將地板車放下,文銘並沒有馬上將車上的周主任弄醒,而是環抱着雙臂望着墓碑出起神來。
他今年24,如果沒有這場災難,這個年齡就失去了所有親人實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而他的所有親人也確實不是死於這場災難。
六年前,他的爺爺於62歲病逝,也可以說是被氣死的,四年前,他的爸媽出車禍,死在了爲那場官司奔走的路上。
而這一切,其實可以追溯到文銘還沒有出生的那個年代。
文家是地主,土改時受到了很大的打擊,等清算完時,已經只剩下兩塊地,成爲了標準的老百姓。他們全家住在其中一塊地上,將另一塊地租給了本鎮新成立的一個至今都讓文銘感到莫明其妙的部門:市民大隊。要知道,小鎮從東頭走到西頭根本連半個小時都用不了,什麼時候升級爲市了?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個市民大隊?
無論如何,這市民大隊依然在小鎮上存在了二十多年,直到80年代末才被取締。
市民大隊都不存在了,當初租文家的那塊地自然該還回來,問題就在這時候出現了:市民大隊領導班子中那個叫刁玉林的頭頭忽然說,那塊地是他家的,不會還給文家了。
文銘起初很奇怪,明明是租給市民大隊這個部門的地,怎麼最後成了這個部門中的某一個人的了?但是後來他了解到,援引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那塊地真的可能已經不是文家的了,似乎有條文說:當一塊地被租出去超過二十年,而且其間租賃雙方沒有過任何租金收付或者關於租期的協商,那麼這塊地將不再屬於原來的所有者,而是屬於租賃者。
文銘其實並不是很清楚這其中的詳情,但是在他看來,如果真的是實情如此,他們文家就只好認了。在這個時候,他其實並沒有明確的立場,他覺得完全有可能是自己家錯了。
不過文銘的爺爺顯然不這樣想,他一直堅持和刁玉林打官司,絕不放棄那塊地。
對文家和刁家來說,大抵是這麼兩種狀況:文家是想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要爭一口氣,退一萬步說,就算拿不回來,也一定要充公,而不是直接判給刁家;刁家則是不想放棄一個增加家產的機會,畢竟那塊地在那些法律條文中七繞八繞有可能從文家手裡繞出來,當初市民大隊籤租賃合同的時候他是簽了名字的,那麼繞到自己手中不無可能。
市民大隊是被取締了,但是刁玉林又被調到了別的部門任職,有權有門路;而文家,n年前是地主,現在則只是窮老百姓,無錢無勢,只有一口氣。
這場官司打呀打,打了十幾年,刁玉林卻先頂不住了,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爲他只是爲了佔便宜,爲了得到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一直得不到,就沒必要再堅持;文家則恰恰相反,他們是阻止別人從他們手裡搶東西,就算這場官司打上一輩子,他們也能堅持!而且從法律上講,那塊地也確實有一些重歸文家的理由。
這個時候,刁家基本上放棄了這場官司,文家已是勝利在望。
而後,地板車上的周主任周鯤鵬出現,這位當年市民大隊的二把手接過了刁玉林已經不想再拿的接力棒,在法第一次站在了文家的對立面,並說那塊地是他們周家的。他從當年就眼饞刁玉林搶去了那個強奪文家地產的機會,十幾年後刁玉林放手,他便自然而然地接了過來。而且,當年與文家籤和同時,他也是簽了名的,誰讓他也是市民大隊的領導之一呢。與刁玉林不同的是,在刁玉林打官司的這十幾年前,周鯤鵬職位上升了好幾級,而且和本鎮的黑社會建立了密切的聯繫。
這個時候,文銘就有了自己的判斷,他依然不認爲那塊地一定是文家的,但是,一定不屬於刁家和周家!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問題,那塊地的主人只能有一個,如果一開始就是刁家的,不可能因爲刁玉林打不動官司了就自動變成了周家的;如果是一開始就是周家的,那麼周家絕不會把之前的十幾年白白讓給刁玉林,萬一刁家打贏了官司呢,他們周家的地不是真的成了刁家的?
只是通過邏輯推理,答案在這時也快要出來了,這塊地既不是刁家的也不是周家的:它要麼是無主之物,要麼是文家的。
相比於刁家和周家,文家的優勢在於,文家有很多的人證,主要是那些老街坊鄰居能夠證明當初那塊地是他們文家的,而刁、周兩家沒有任何的人證;另外,文家手裡除了有那塊地的舊式地契爲物證外,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物證。
那個物證實在是牛b到了極點,一旦拿出來,刁、週二家必敗無疑,簡直就像是被人當衆煽了耳光。
那個物證便是那塊地上的一株50年高齡的老槐樹,樹是文家的,乃是文銘的爺爺的父親親手栽的。市民大隊這個莫明其妙的部門的整個生命週期不過20多年,而這株槐樹50年前就在那裡了,也就是說,文家的先輩往這塊地上種樹的時候,市民大隊的所有人都還tm不知道在哪涼塊呢,他們從來沒有踏足過這片土地,而現在,50年過去,老槐仍在,地也還是那塊地,怎麼就tm成了他們的了?!
可惜的是,文家直到與周鯤鵬打官司的時候纔想到了用那棵老槐當物證,而那個時候周鯤鵬已經與本鎮的黑社會聯繫密切。
就在文家在法提出那株老槐的第二天,法院去那塊地上取證時,還哪裡有什麼槐樹,只剩下一個來不及掩埋的大坑還有一地的斷枝殘葉。
周鯤鵬連夜帶人把那株老槐刨了去。
人還可以再無恥一點嗎……
答案是:能。
周鯤鵬其後在官司並未打完,即法院並未宣判那塊地屬於誰的情況下找來了施工隊在那塊地上蓋起了房子……一旦蓋起來,文家又不是流氓無賴,還能天天上門去鬧不成?只能通過打官司和周鯤鵬周旋,但是那時候房子也建好了周鯤鵬自然開始使用那塊地了,還怕打官司慢慢耗?反正即使打不贏也是他在用那塊地,慢慢拖着就是了。
所以文家絕不允許這種情況出現,文銘的爺爺文來成親自來到了那塊地的施工現場,還找來了幾個老胳膊老腿的親戚在那裡靜坐,影響施工,但是絕不會傷着誰。
這個時候小鎮的黑社會第一次正面出現在文家的面前,管你多大年紀,一律推出去,架出去,搶出去,扔出去!如果還回來,那就打,打得你回不來!
這塊地並沒有判給周家,所以周家蓋房子法院就該來阻攔,但是法院沒來人;法院不來人那就只有自己攔,但是自己根本攔不住,還害得那些老兄弟老姐妹被打了一頓!拼權拼不過,拼靠山也拼不過,拼錢財還拼不過,拼人手更拼不過,黑社會一來可是黑壓壓一片人哪……
一直像個鬥士一樣的文來成終於倒下了,元氣大傷,再也沒有真正好起來過。
又堅持了告了幾年狀,卻依然看不到任何希望,便在文銘高考之前,這個老人黯然離開了人世。
那時候,文銘就知道了自己內底確實有一頭猛虎。
這頭猛虎因周鯤鵬而醒,也因周鯤鵬而掙脫了一切枷鎖衝出了黑暗,徹底地與文銘全二爲一,現在它第一個要撕碎的,也是周鯤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