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上的燈光頓時暗了下來,從舞臺的深處,傳來一陣輕輕的、賦有節奏的鼓聲,緩慢但有力地共鳴着人們的心臟。漸漸地,鼓速快了起來,也沉重起來,猶如古代的戰鼓在發出進攻的信號!突然,從主音吉他傳出一陣金屬音,猶如烈馬嘶鳴,舞臺上的燈光頓時全部打開,照亮了整個酒吧。在人們適應了強光之後,他們看到了一個穿着白色背心、迷彩軍褲的少年,這個人正是秦暮楚!
前奏過後,秦暮楚一把把麥克風從架子上扯下來,把線纏在胳膊上,興奮、認真地唱起了第一首歌。在此之前,秦暮楚和其他人一共創作出五首歌曲,每首歌的歌詞部分都是由秦暮楚一個人包辦的,而現在他正在演唱的,是一首抨擊家庭暴力現象的歌,歌的名字叫做《棒下出孝子》。
『我的家庭沒有溫暖,
我的父親是個混蛋,
一天到晚沒有好臉色,
因爲我總是不好好學習。
我最怕看到爸爸喝酒,
酒後他就變成了野獸,
無緣無故地對我橫加指責,
無情無義地對我拳打腳踢。
棒下出孝子,
這是什麼狗屁道理?
爲何父親說出口的時候,
總是顯得天經地義?
棒下出孝子,
這是什麼狗屁道理?
爲何父親對我施暴的時候,
總是那麼無情無義?
每當他老人家抄起木棒,
我就會感到一股莫名的恐懼,
我的身體已經不再感到疼痛,
內心的傷痕早已超過了肉體。
漸漸地我已經麻木了,
放棄了掙扎和反抗的權利。
我打算一走了之,
我打算一死了之!
棒下出孝子,
這是什麼狗屁道理?
爲何父親說出口的時候,
總是顯得天經地義?
棒下出孝子,
這是什麼狗屁道理?
爲何父親對我施暴的時候,
總是那麼無情無義?』
一首酣暢淋漓的《棒下出孝子》唱完後,秦暮楚似乎覺得有必要說幾句,於是喘着氣對臺下的觀衆說道:“大家好,我們是‘烏托邦’樂隊!剛纔這首歌,我想有些人已經找到了共鳴,我想說的是,儘管我們曾經受過、或者仍在受着家庭暴力的迫害,但我們不能失去對生活的信心,不能失去對未來的渴望,不能失去對別人的關懷,最最最最不能失去的,是我們的思想,我們的思想!!!下一首歌——《思想》!”
秦暮楚話音剛落,顧圓圓的鍵盤就響了起來,這是一首以鍵盤midi開場的歌曲,與上一首不同的是,這首《思想》並非是一首敘事的歌曲,而是一首以第一人稱視角演繹的,歌詞內容主要是想表達一個人的思想對於一個人的一生有着多麼重要的影響,儘管秦暮楚唱得很賣力,儘管其他人各司其職,把各自手裡的傢伙擺弄的無懈可擊,但觀衆們並不買賬,除了幾個別的樂隊的成員在前面蹦跳外,大多數人只是呆呆地站在那裡,有的插着腰,有的把雙手交叉放在胸前,甚至有的人連腦袋都懶得搖動一下,彷彿是在欣賞一幅畫而不是在看演出。對此,秦暮楚並沒有失去信心,怎麼說他也是有着一定經驗的人,面對這種冷清的場面,他知道改如何去調動觀衆的積極性。於是,在第二首歌唱完後,秦暮楚轉身對其他人做了一個手勢,意思是臨時改變演唱曲目的順序,把原本計劃放在最後一個演唱的曲目放在第三個演唱。
這首歌名叫《萬歲》,是一首節奏簡單,歌詞朗朗上口的作品,秦暮楚很會拿捏觀衆們的心裡,往往有的時候,一首歌詞簡單、節奏明快的歌更容易讓觀衆記住。其實很多音樂都是這樣,一首精心製作的歌曲未必能夠流行,而一首口水歌卻很容易被人們所傳唱,甚至成爲經典。
『馬克思主義萬歲!
恩格斯主義萬歲!
丘吉爾主義萬歲!
希特勒主義外歲!
行爲主義萬歲!
自由主義萬歲!
慵懶主義萬歲!
快樂主義萬歲!
大鍋飯主義萬歲!
假大空主義萬歲!
拍馬屁主義萬歲!
捧臭腳主義萬歲!
金屬主義萬歲!
搖滾主義萬歲!
無政府主義萬歲!
烏托邦主義萬歲!』
不得不承認,循環的節奏和冗長的排比句是說唱金屬屢試不爽的萬金油,《萬歲》這首歌結構非常簡單,沒有複雜的和絃,沒有龐大的編曲,沒有詩意化的歌詞,一切都是顯得那麼的粗糙,那麼的原始,但觀衆的情緒卻因爲此歌而被調動起來,紛紛揮舞着手臂,扭動着身體,甚至隨着節奏一起唱出聲音來,這也是說唱金屬的魅力所在。
接下來,演出順利了許多,由於人們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臺上臺下也形成了互動,所以他們的最後兩首歌,幾乎是在人們不斷地甩頭、Pogo下演完的。值得一提的是,最後兩首歌都加入了民族元素,那便是孫曉剛演繹的三絃。爲了使三絃發出來的特有的聲音完美地融入到金屬樂之中,孫曉剛費了很大的力氣,每當樂隊的其他成員休息的時候,他總是一個人打開CD機,一面播放着金屬樂一面撥弄着三絃找感覺。平日無事的時候,他還會到其他樂隊的住處拜訪,向那些前輩、大哥們虛心請教。也許是功夫不負有心人,也許是老天不忍爲難這個愛音樂的苦孩子,沒過多久,孫曉剛便能夠將三絃與金屬音樂較好地融合在一起了。
最後一首歌結束後,秦暮楚向觀衆介紹起樂隊各樂手的姓名,每當他報出一個名字,臺下便響起一陣掌聲,雖然這掌聲多數是出於禮節,但臺上的每個人都感到心滿意足,畢竟這是新樂隊的第一次演出,他們不敢過多的奢求什麼。
收拾好各自的樂器後,秦暮楚一行下臺,同時下一隻樂隊也要上臺進行調音了,就在上來那人與胡朋擦肩而過的一瞬間,胡朋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苟尤?是你嗎?”
那人愣了一下,隨即驚訝得合不攏嘴:“天哪,哥們兒,你還活着吶!”
“怎麼,你什麼時候來北京混了?”
“來了半年多了,你呢?”
“我來的時間也不短,但一直無所事事,前不久纔算是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好了,你趕緊調音吧,等你演出完,咱們得好好聊聊!”
“一定的,這麼多年沒見,我有一肚子話想要對你說呢!”那個叫做苟尤的男子拍了拍胡朋的肩膀,匆忙地上臺準備了。
“小朋哥,剛纔和你說話的那個人是誰啊?”臺下,顧圓圓問道。
“我們是很好的朋友,從小就認識,用你們北京說就叫‘發小’,”胡朋得意地介紹道:“我們小學就是同班同學同學,到了初中還是同學,甚至在我高中輟學之前,我們也一直是同學的關係,彼此之間的友誼深了去了!”
一旁公冶子申忍不住捧腹大笑起來:“看來你們真是天生的一對兒啊,一個叫‘胡朋’,一個叫‘苟尤’,湊在一起就是一對‘狐朋狗友’嘛!”
聽到這樣的評價,胡朋不但沒有生氣,反而沾沾自喜道:“你說的不錯,自從我認識那個傢伙,便知道我們彼此之間的友誼是一輩子的了,初中的時候,我們倆常常聯合起來欺負班裡的女孩子以及那些老實的男生,還經常逃課到學校旁的公園裡玩耍,那時候,公園裡經常有一些高中生一面彈吉他一面唱歌,也就是那時候,我們纔開始對音樂產生興趣的。”
“後來呢?”顧圓圓迫不及待地問道。
“後來,大概到了初三的時候,我們倆湊錢買了一把木吉他,剛開始只是瞎玩,連最基本的概念都分不清。後來,我們逐漸入門了,也接觸到更多類型和風格的搖滾樂,但那時即將面臨着初中畢業的問題,我們相約一定要考取同一所高中,到了高中後就成立一個音樂組合,天天在操場上唱歌、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