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第二個週末,凌晨零點剛過,《Nevermind》專輯的“搶先版”準時掛上了各大音樂平臺。
說是搶先版,其實就和傳統唱片時代的先發EP是一回事。
不過,由於如今實體唱片市場的萎靡,發行實體版本的先導EP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和專輯不同的是,一張專輯的先導EP,銷量是很難估算的。
別說準確地預測,就連估算出一個大概都很困難。
而願意去購買先導EP的往往都是最死忠的粉絲,若是備貨少了,有人買不到,難免引發抱怨。
若是備貨太多,賣不掉,又要虧一筆錢。
出於種種考慮,除了一些特殊的專輯之外,這幾年裡,已經很少再有歌手或者樂隊,在發行專輯之前,還要先發行實體版本的先導單曲、先導EP。
當然,不發行實體版本,並不代表不發行,只是將發行的渠道放到了網絡平臺上,發行數字版本的先導單曲或者EP。
通常來說,在比較普遍的做法中,這些先發的單曲和EP都是免費的版本。
而等到完整專輯推出的時候,若是消費者囊中羞澀,就可以不去購買這些“重複”的作品。
當然,按照單曲付費購買,這是Tunes等平臺的主流做法。
而在推動了改革之後,Spotify平臺已經極少再有單曲付費的方式,而是改爲包月會員制度。
作爲Spotify平臺的股東之一,樂隊的作品理所當然地與Spotify簽訂了授權協議。
除了Tunes這種以買斷爲主的平臺以外,在所有的包月制流媒體平臺當中,Spotify是唯一一家得到《Nevermind》專輯版權授權的平臺。
這份授權協議爲期十年,Spotify平臺將爲此一次性支付兩千六百萬美元,相當於每首歌二百萬美元。
除了基礎的授權費用之外,按照“會員有效播放次數”,Spotify還要向樂隊支付額外的版權分成,具體的分成數字爲每個有效播放次數三美分。
當然,免費版本的“搶先版”不算在內。
這個價格實際上是要略高於音樂版權市場的“均價”的,但若是以【Darkness】樂隊的人氣和商業號召力而言,卻又顯得有些便宜了。
這個便宜倒不是體現在一次性支付的基礎費用方面。
每首歌兩百萬美元,哪怕考慮到這是十年的長約,也算得上是昂貴了。
事實上,若是隻看單純的價格,每首歌,每個有效播放次數三美分,這個價格還要高出Spotify的“標準分成”大約五倍左右。
但若是再加上備註條款中,關於“有效播放次數”的計算方式,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依照這份合約,Spotify平臺上的每個包月付費會員的賬戶,在一個會員週期(30天)內,無論聽了一首歌多少次,都只算一次的“有效播放”。
也就是說,以現在Spotify平臺大約三千多萬的付費會員總數,假如說有十分之一的人將《Nevermind》專輯添加進歌單裡,十三首歌加起來,在一個月內最多可以得到不到四千萬的“有效播放次數”。
依照這份協議上的價格,樂隊能夠得到的版權分成就是一百萬美元出頭。
一個月一百多萬美元,一年一千多萬美元,看上去似乎很美好,但這卻是根本不可能達成的數據。
在如今這個選擇範圍足夠廣的年代,哪怕是再大牌的明星,也不可能讓Spotify這個量級的平臺,超過十分之一的客戶都喜歡,並且經常收聽自己的作品。
別說十分之一,能有個百分之二三,就已經是影響力極爲驚人的頂級明星了。
要知道,Spotify的用戶可不僅僅只是來自英語區國家,而是全球各地。
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語言的國度,對於音樂上的審美自然也是完全不同的。
不過若是長遠來看,這份合約,還是能夠給樂隊帶來很大的利益的。
在羅傑的記憶裡,前世的Spotify,付費用戶數量幾乎是以每年一千萬的速度高速增長,一直保持了十幾年的時間。
隨着Spotify用戶羣體的擴大,樂隊自然而然地能夠在Spotify平臺得到更多的分成收入。
並且,簽下這份“看上去有些不划算”的合約,一方面是因爲樂隊本身就是Spotify的大股東,勉強也可以算作是左手倒右手,沒有必要糾結那麼多。
另一方面,也是因爲在這份授權協議中有明確的規定,Spotify必須分出相當的資源,用於推廣《Nevermind》這張專輯。
不要小看這些音樂平臺推廣的能力,在羅傑的前世,有很多歌都是先在音樂平臺上火起來,然後才傳到了其它圈子裡。
其中的典型,就是“網抑雲”中的那些“代表性”作品。
具體的歌名就不說了,怕捱打……
咳咳。
與Spotify平臺簽訂下這份排他性授權協議,也意味着樂隊的重心,已經完全從傳統的實體CD專輯,轉移到了網絡數字音樂上面。
雖然說論“賺快錢”這一點,哪怕數字音樂再發展上五十年,也不可能和實體專輯相媲美。
每賣出一張CD,唱片公司和歌手拿到的錢,就相當於賣出數百首數字音樂,這還是按照Tunes的買斷制。
若是依照Spotify的付費包月制度,相差只會更大。
但若是在跨度爲五到十年的週期來看,實體唱片和數字唱片在營收方面的潛力幾乎旗鼓相當。
畢竟,實體專輯銷售的黃金期就只有專輯剛剛發行的那幾個月,並且隨着如今營銷節奏的加快,這個時間還在以驚人的速度縮短。
雖然說依然有不少年輕的歌迷,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去購買一些幾十年前的專輯,但這種銷量增長基本上是處於可以忽略的程度。
而數字音樂,卻可以在漫長的時間裡帶來源源不斷的分成收入。
若是將時間跨度拉長到二十年以上,數字音樂的營收能力則會完全碾壓實體唱片。
當然,重心轉移,並不意味着樂隊就完全放棄了實體唱片的市場。
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錢,當然是兩頭都要賺。
不過,和過去的《搖滾聖經》系列相比起來,《Nevermind》的實體專輯備貨量就要少了許多,各種不同的版本相加,全球也只准備了首批一千五百萬張的唱片。
以樂隊如今的商業號召力而言,這個數字多半是不夠賣的。
但應付過專輯剛剛發行的那幾天,絕對是足夠了。
反正太平洋對岸在這種輕工業產品生產方面,無論是價格還是效率,都完全領先於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
若是庫存不足,哪怕是臨時下單補貨,也是完全來得及的。
反而首批備貨量少一點,可以更加靈活地根據發行之初的銷售情況來調整之後的營銷策略,不至於將大筆的資金壓在這上面。
因爲“時代已經變了”的緣故,《Nevermind》專輯的宣傳節奏較之以往也加快了許多。
從七月初的第一輪打榜單曲《少年心氣(Smells.Like.Teen.Spirit)》推出,再到包含六首歌的“搶先版”EP在Spotify平臺上架,最後再到《Nevermind》專輯的全球同步發行,整個過程都被壓縮在了短短的一個月之內。
第一輪打榜的歌曲排名剛剛衝進前五,第二輪打榜就已經啓動。
而到了第四輪,也是最後一輪打榜開始的時候,《少年心氣》依然停留在公告牌單曲榜的第八位。
在單曲榜前十當中,來自《Nevermind》這張專輯的,就佔了四首。
也有歌迷調侃稱,【Darkness】樂隊這是在“自己跟自己PK”。
之所以加快節奏,也是爲了保證整張專輯的熱度一直維持在一個比較高的水準上。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無論是任何一個行業,乃至於整個社會,“快餐化”的現象都越來越明顯。
前一刻還被無數人津津樂道的事情,下一刻,可能很快就被人們所遺忘。
若是再像以前那樣,慢吞吞地發行新歌,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推出一首打榜單曲,專輯的熱度早就維持不住了。
——這一點,也是在《血腥統治》這張專輯上總結出來的“教訓”。
雖然這張專輯的銷量低迷,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歌曲的類型和受衆上,但採用了不符合現狀的營銷策略,也是對專輯的銷量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已經犯過的錯誤絕對不能再犯第二次,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一家公司來說,想要取得成功,這都是最基本的守則。
犯錯本身並不可怕,每個人、每家公司都會犯錯。
只要能夠及時糾正錯誤,損失往往都會在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
怕就怕,在犯了錯之後不長記性,下一次還在同樣的地方再摔一次。
……
專輯的宣發節奏被加快,有一個很明顯的好處在於,在這段短暫的時間裡,《Nevermind》這張專輯,成爲了幾乎每一個喜歡搖滾音樂的歌迷最爲關注的話題。
至少也是最爲關注的話題之一。
哪怕是沒有注意到【量子音樂】打出的廣告的那些歌迷,在周圍人的帶動之下,也參與到了對這張專輯的討論之中。
人總是有從衆效應的。
當身邊有着共同愛好的人都在關注着同樣一件事的時候,很少有人能夠無動於衷,大多數人都會加入到討論當中去。
而這種關注,往往能夠帶動很強的消費力。
七月的最後一天,恰好是一個週五。
《Nevermind》專輯在經歷了“漫長”的一個月之後,終於正式發售。
由於“營業時間”的關係,最先開始爆發的是網絡。
無論是網購的實體唱片,還是數字平臺上的下載量、播放量,都不約而同地開始了飛快的增長。
尤其是【量子音樂】在亞馬遜和E-Bay上的旗艦店,午夜零點,專輯準時上架,僅僅只是過了不到兩個小時,銷量就突破了一百萬大關!
當然,是兩邊相加之後的數字。
負責《Nevermind》項目的迭戈,興奮地直接在辦公室裡跳起了舞。
“追加!立刻追加訂單!”
迭戈手舞足蹈地大喊着:“給太平洋對岸的廠商打電話,我要追加五百萬……不,八百萬張CD!”
現在北美時間是凌晨,爲了第一時間得到《Nevermind》的銷售數據,迭戈才帶着幾個助手留在了公司里加班。
不過因爲時差的關係,太平洋對岸倒是白天,正好是下午時分。
助手生怕迭戈興奮過頭,再三確認之後,才匆匆忙忙地跑出去打了一通電話,向太平洋對岸的廠商追加了唱片訂單。
無論太平洋對岸的那個國度在其它領域如何,至少在CD唱片這種輕工業產品方面,無論是價格、質量,亦或是生產效率,都完全領先於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
最早【量子音樂】還叫MAD唱片公司的時候,公司上下,對於羅傑要求將“生產基地”從傳統的南美搬到太平洋對岸(其實只是換了個廠商下訂單)還有所顧慮。
畢竟,鑑於兩岸的關係,互相摸黑,在自己的地盤上對對方做妖魔化宣傳什麼的,這種事從二戰結束之後就沒有停止過。
但真正與對岸的生產廠商合作過之後,公司上下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認,比起人工成本高昂的北美,以及在質量和效率上總會仍然感到頭痛的南美,太平洋對岸在這類產品的生產和加工方面,確實是一個非常理想的合作伙伴。
而且由於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在合約中確認了以“美元”爲結算貨幣的時候,【量子音樂】的合作伙伴甚至主動在原本就已經非常低廉的價格上再讓一步,並且還願意爲【量子音樂】開通“後門”,也就是在【量子音樂】需要的情況下,某些時間緊迫的訂單完全可以跳過簽約的手續,直接先進行生產,合約隨後再補上。
助理撥通電話的時候,太平洋對岸已經過了下班時間。
但那位與【量子音樂】有過多番合作的工廠老闆一聽這邊的要求,二話不說,當場表示今晚就可以開工,甚至不需要【量子音樂】這邊預先支付定金,只要隨着上一批的尾款一同支付即可。
【量子音樂】當然不會這麼沒品,在簽訂合約時要求更長的賬期是一回事,這是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
但在確定了合作之後,找各種各樣的理由去拖欠款項,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當一家企業的生意做到一定程度,經營的不僅僅是面向“消費者”的品牌,同時,面對上下游渠道合作者的“品牌”也是相當重要的。
甚至於,比前者更加的重要。
在公司高層三令五申的強調之下,迭戈的助理自然是不敢在這件事上犯錯,連忙說道:“這怎麼行!哪能讓合作伙伴替我們墊付資金?這絕對不行!麻煩您覈對一下收款賬戶信息,我們這邊立刻給貴公司把訂金轉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