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東部,一所高中的活動室裡,幾個年輕人聚在一起。
鼓、吉他、鍵盤、貝斯,外加手中卷着一本書充當話筒的主唱,很顯然,這是一個由高中生組成的樂隊。
或許是年齡的緣故,主唱的聲音很柔和,以搖滾樂的標準而言,可以說是有些娘炮。
“我空虛的心,心,心,心,心……”
“在我的心裡,心裡,心裡,心裡,心裡……”
“她起了疑心。”
“X光,X光,X光,X光……”
歌聲有一種魔性洗腦的感覺,讓人一聽就停不下來,腦海中不斷迴響着單調而重複的旋律和歌詞。
“住口,威克斯!”
鼓手第一個忍不下去,將鼓棒砸到主唱的身上,破口大罵道:“這是哪個沙雕寫的歌?簡直太遜了!拜託,我們的目標可是要成爲【Darkness】那樣偉大的樂隊,能不能有點品位?!”
【Darkness】樂隊,是幾個年輕人共同的偶像。
也正是因爲這一共同愛好,纔會有了這支樂隊的成立。
吉他手弱弱地插話道:“但是……托馬斯,我們只是一個校園樂隊,明年畢業以後就要解散了。”
至於自己寫歌的水平,吉他手有意無意地忽略了過去。
“而且雨果的技術簡直太蛇皮了,只會擼三和絃!”主唱將槍口對準了開口幫自己的吉他手。
“同意!”
貝斯手附和着主唱的觀點。
“賈維斯,你給我閉嘴!”吉他手立即炸毛,大叫道:“貝斯手沒有權利插話!”
“可是……”
貝斯手不忿地說道:“【Darkness】的Boss就是彈貝斯的。”
“喂,你們幾個別吵!”
還是鼓手的嗓門最大,壓下了其他人吵鬧的聲音,大聲道:“我覺得我們應該正式成立一支樂隊,簽約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推出專輯!我覺得我們會成爲大明星的,就像【Darkness】那樣!”
“可是,學業怎麼辦?我已經拿到了普林斯頓的offer,如果放棄讀大學,我爸爸絕對會打斷我的腿。”
鍵盤手帶着厚厚的眼鏡,一副書呆子氣十足的模樣。
——順帶一提,這傢伙,是樂隊實在找不到鍵盤手的情況下,從鋼琴社團裡硬拉過來的。
“威爾,你給我閉嘴!”
鼓手托馬斯是校足球隊的四分衛,身強體壯,性格也十分霸道。
如果“講道理”沒有效果,這傢伙會換一個方式,用拳頭說服任何需要說服的人。
示威性地晃了晃拳頭,所有人立即安靜了下來。
托馬斯滿意地笑了笑,說道:“我們必須成立一支樂隊,不是隻在高中裡玩幾年社團的校園樂隊,我是說真正的搖滾樂隊,進軍娛樂圈,成爲大明星的那種!”
“好吧,我們要成爲大明星。”
在拳頭的威脅下,吉他手雨果決定乖乖聽話,問道:“我們該做什麼風格的搖滾?像【Darkness】那樣?”
“我倒是想這麼做,但是你們有那個水平嗎?看看你寫的歌,都是些什麼狗屁玩意?”
托馬斯亂罵了一通,才說道:“鑑於雨果的吉他彈得太爛,我決定,我們專精於朋克搖滾。”
雨果氣得臉都白了,但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決定閉上嘴,不跟托馬斯這個憨貨計較。
主唱威克斯聳了聳肩,問道:“好吧,朋克搖滾,然後呢?”
“還能有什麼然後?簽約經紀公司,簽約唱片公司,推出專輯,然後成爲大明星。很簡單,不是嗎?”
托馬斯又搖晃起自己的拳頭,似乎是在說,如果你敢反駁,我就打死你。
鍵盤手威爾的眼神不太好,明顯沒看到托馬斯充滿威脅意味的動作。
舉起手,猶豫着說道:“我想威克斯的意思是,我們要怎麼說服經紀公司和唱片公司,讓他們決定簽下我們?”
“謝特,如果什麼都要我來解決的話,要你們幹什麼?”
托馬斯碩大的手掌重重地拍在威爾的肩膀上,很“友好”地說道:“我覺得這個問題你一定有辦法,對不對?”
威爾被拍的站都站不穩,臉色慘白,連聲道:“我聽說有一家叫做【西奧多-傑克遜】的經紀公司這幾年開發出很多新人,據說【Darkness】的羅傑就是和他們公司簽約的。”
“很好,就籤這家西什麼遜。”
托馬斯滿意地點了點頭,站起身,環視四周,很霸道地問道:“誰還有問題?”
“那個……”
威克斯弱弱地舉起了手,問道:“既然正式成立樂隊,是不是該有個名字?”
“名字?”
托馬斯一愣,連連點頭:“對,你說得對,是要有一個名字。”
很顯然,起名字這種事,有些超出了托馬斯的智慧範圍,抓耳撓腮地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一個可堪一用的名字。
但把起名權讓給別人?
托馬斯可不願意。
不過,這點小問題,可難不倒托馬斯。
很快,托馬斯眼前一亮,一把搶過主唱手中拿着的書,看到封面上的名字,一聲響亮的“臥槽”脫口而出。
“你TMD信教?竟然隨身帶本《聖經》?”
托馬斯有些懵逼,突然發現自己對這個相處了一年多的樂隊搭檔一點都不瞭解。
不過,神經大條的托馬斯很快就忘記了這件事,指着書籍封面上的書名,說道:“我們的樂隊就叫這個,【馬加比(The.Maccabees)】。”
…………
洛杉磯。
“籤一個新人樂隊,給公司那邊打個招呼不就行了嗎?還非要讓我親自籤文件?”
羅傑對西奧多笑罵了幾句,接過資料,翻到樂隊成員資料一欄,有些驚訝地擡起頭:“這樂隊裡有三個人是三胞胎兄弟?”
在這支平均……所有人年齡都僅有17歲的樂隊裡,有三個名字異常的顯眼。
主音吉他手雨果-懷特。
副吉他手兼伴唱菲利克斯-懷特。
鍵盤手威爾-懷特。
如果說雙胞胎還不算那麼罕見的話,三胞胎就非常稀少了。
而娛樂圈裡的三胞胎……
在自己的記憶中搜索了一陣,羅傑十分確認,自己至少是沒有聽說過。
“對,三胞胎。”
西奧多點點頭,毫不避諱自己的想法:“這支樂隊的能力一般,但潛力很不錯,形象方面很適合往半偶像的方向上靠。而且三胞胎這個噱頭很有話題性,要推廣起來會輕鬆很多。”
“就算是捧不起來的,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要給一份唱片合約的啊。”
羅傑開了個玩笑,在文件末尾簽上自己的名字,又說道:“具體的條款方面,你要跟公司那邊去談,我只能確定公司一定會給他們一份合約。”
人情是人情,但公司的規矩卻是絕對不能亂。
尤其是涉及到金錢和版權這種直接的利益,必須要在規則的範圍內行事。
雖然說,董事會可以一定程度上越過公司的高層,理論上有隨意插手公司運營的權限。
但這種權限存在的目的,是確保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反過來破壞。
退一步說,即便是有不得不破壞規則的情況出現,也不可能是因爲簽下一支新人樂隊這樣的小事。
“我明白規矩,今天找你,主要是另外一件事。”
西奧多擺了擺手,連忙解釋道:“我瞭解過公司那邊的情況,據說因爲人手不足,出唱片的計劃已經排到了明年?”
聞言,羅傑搖了搖頭,說道:“這個我倒是不太清楚,你知道的,我很少過問這些具體的細節業務。”
雖然羅傑會對MAD唱片的經營狀況保持關注,但因爲時間和精力的緣故,不可能精確地掌握每一個細節。
最多最多,也就是了解一下大致的狀態,比如說哪個重要的簽約歌手即將有大型項目要展開,或者是和哪一家公司又有了新的合作之類。
最多再重點關注一下財務方面的細節,也就僅此而已了,不可能面面俱到。
像是西奧多所說的這個情況,羅傑確實沒有聽人提起過。
“我找你就是爲了這件事,【馬加比樂隊】的前景我很看好,希望能讓他們插個隊,最好在今年之內就推出第一張EP。”
西奧多開門見山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停頓了片刻,又說道:“發行合約方面,我可以給予適當的補償,比如說降低一定的分成比例。”
“看來你很看重這幾個年輕人。”
羅傑忍不住又拿起【馬加比樂隊】的資料看了幾眼,卻仍然沒看出什麼有價值的信息。
不過一個高中的校園樂隊,也並不值得羅傑去關注。
壓下自己的好奇心,羅傑很快就做出了決定,開口道:“公司那邊我會打招呼,你明天直接讓人去談就可以了。”
“謝了。”
西奧多道謝過後,像是想起了什麼,又問道:“我上週給你發的電子郵件,你看了嗎?”
“電子郵件?我大概兩三週沒看那玩意了,你等一下。”
羅傑在電腦上操作一陣,打開工作郵箱,找出西奧多發來的郵件,剛看到第一行,就感到一陣頭痛:“又是廣告代言的意向……你能不能放過我,我真的不想籤代言啊!”
無論是西奧多,還是安妮和胖子的經紀人唐納德,都不止一次地提出過,樂隊應該簽下幾個代言合約。
並且,報價,以及產品定位,和樂隊本身定位不存在任何衝突的代言,兩人也推薦過很多次。
但僅有胖子一人有這方面的意向,這傢伙不願意放過任何一個賺錢的機會。
而羅傑和安妮,則是不情不願,一直在推脫。
其中,兩人還是有些區別的。
羅傑是覺得代言費用方面,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與其浪費時間去賺那點“小錢”,還不如清閒一點。
就算只是拍拍平面廣告,那也是需要時間的。
當初和可口可樂簽訂的那份協議,已經讓羅傑後悔了好多次,要不是廣告片的次數早已拍完,說不定羅傑都會動起毀約的念頭。
而且以樂隊現在的身價,請得起樂隊做代言的贊助商,要求絕對不止是平面廣告那麼簡單。
而安妮,則是純粹地犯懶,哪怕代言費開到天上去,安妮也只會說一句“No”。
翻看了一陣,西奧多發來的郵件裡,包含了十幾份代言邀請。
這已經是經過初步篩選,去掉了那些報價不合理、產品形象不佳、以及附加要求過多的代言意向。
留下的這些,都是西奧多認爲比較滿意的。
當然,考慮到羅傑和安妮兩人的性格,西奧多對此並沒有報太大的期望,最好的預期,也不過是能接下其中的一個或者兩個。
“可口可樂,一年1000萬美元,簽約十年。IBM電腦,一年700萬美元,簽約六年。野馬跑車,一年850萬美元,簽約七年……”
隨着這幾年美元的貶值,以及大環境的影響,整個行業來看,廣告代言的費用一直是在不斷上升。
再加上樂隊影響力的提升,有意向的贊助商們,開出的價碼也越來越高。
就拿可口可樂來說,開出的報價已經是五年前的十倍之多,而且依然有談判的空間。
羅傑一個個讀過去,掰着手指算了片刻,擡起頭看向西奧多,有氣無力地說道:“去掉那些產品類型衝突的,就算全簽下來,一年也就五六千萬美元,不划算啊!”
“但是,代言廣告,也是提升影響力的方式之一。”
西奧多勸說了不知道多少次,沒有任何效果,但並不氣餒,繼續勸說着:“比如說可口可樂,想想看,它的廣告投放量有多驚人?全球至少一半的人口都會看到可口可樂的廣告,這些都是你們的潛在歌迷!”
賬當然不是這麼算的,西奧多顯然是在偷換概念。
但不可否認的是,簽約幾個廣告投入巨大的品牌,確實對提升影響力的幫助很大。
而且,有些代言,本身就是刷格調的途徑之一。
在好萊塢,就有不少明星,在火起來之後,突然陷入接不到合適片約的怪圈,卻能夠依靠着廣告代言,在好幾年不拍電影的情況下,依然保持着大牌明星的咖位。
其中最爲著名的一個,就是理查茲-塞隆。
“但是樂隊現在一年賺三四個億,廣告代言那點錢,根本不夠看的……”
羅傑繼續爲自己找藉口,見西奧多還要勸說,連忙道:“好了,我再考慮考慮……”
(PS:現實裡真的有這麼一個樂隊,不過是英國樂隊,另類搖滾/後朋克搖滾類型,非常小衆,但是可堪一聽,有七八首歌進過UK榜。)
(PS2:樂隊成立過程爲虛構,但樂隊名字真的是翻《聖經》起的。另外,三個懷特也只是親兄弟,不是三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