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1)

一月一日

題陣中日報元旦刊:君子義以爲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故做事當以義爲始,信爲終。

告全戰區民衆書(節錄)

此次抗戰是我們中華民族生死存亡關頭,也是有史以來最偉大最光榮的戰爭,勝則永存於世界,成爲現代化的新中國,敗則永淪爲奴隸,陷於萬劫不復之境地。世界上最慘痛的事莫過於亡國,世界上最可憐的人莫過於亡國奴,救國須在國未亡之前努力,勝利須從艱苦奮鬥中爭取。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因爲不努力進步而滅亡,也有許多國家因爲努力進步而復興。今天我們能努力進步,一定能得到最後的勝利,走上覆興的途徑。

一月三日

用功如存錢,須日積月累。

一月四日

物是財,人是力,會管物的有財,會管人的有力。

一月六日

告青年幹部:感情內斂,理智外發。感情能內斂,才能表現理智的力量。理智能外發,才能變成感情的和毅。

一月八日

山洪有時固能灌溉田地,但有時亦能沖壞莊稼。爲政應如泉水,不急不緩,天天如此,不大不小,恰到好處。

一月九日

錯有當處者、當教者、當懲者。教有當身教者、當言教者、當棄教者。若處置不適當,非徒無益,且反招損。

一月十日

對國民兵幹部訓練班講話:國民兵團是聯繫軍隊與人民中間的箇中介機關,一方面是替軍隊訓練士兵,一方面是替社會組訓民衆,使民衆軍事化。

一月十一日

各機關部隊存糧有因潮溼而黴壞者,應負法律上故意損壞公物罪。如系軍人身份,應依修正戰時軍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處分。凡管理公物者,要事先慎重選擇存放的地方,並時加檢查,不使損壞。

一月十三日

會客談:

客:軍官如何變成進步的作風,應考慮有效辦法。

答:我可和高級幹部討論。

客:你提倡大家每晚自省,自己犯煙、賭、贓、欺沒有?自己是否負責任,是走出不進步窩臼的辦法。

答:還應該加上不容人犯煙、賭、贓、欺,不容人不負責。

一月十四日

會客談:

客:軍隊擾民,行政的貪污與民運的武斷,不只是抗戰的大障礙,實在是立國的大障礙,長官特別要注意糾正。

答:這同是民族的敗類,也是我們國家的恥辱,愛國報國必須振奮精神,自守紀律。

客:但應有徹底有效的管理辦法。

答:我們的政治會議,即是集體監察,集體制裁,以求徹底的糾正。

一月十六日

會客談:

客:趁國難發了財的人,將來抗戰勝利了,如何處置。

答:這是國家法律問題,我看趁至抗戰勝利以前,他們就要毀滅許多。

客:有勢力的毀不了。

答:國家要想立國,必須對貪污有徹底的防止及處理辦法才行。

一月十七日

對高級軍官講話:改善士兵生活,解除士兵困難,團結士兵情感。實行新補充、新訓練、新管理辦法。

一月十八日

事在人爲:凡事皆有恰好處,做到恰好處,一切皆可成功。這是人的問題,所以說事在人爲。自己的本質上要有做事的熱心,勇氣,方法。與人接觸上要取得人心,知錯認錯改錯,反求諸己。在自成上要有革命的人格,在自強自固上要有無不能的精神,必成功的信念。

一月二十一日

撤收省鈔:舊省鈔系建設鐵道工廠,有四十倍以上的擔保品,至於新省鈔墊付抗戰經費,應由財政部撤收,邱廳長正在重慶與財政部交涉中。未撤收以前已有維持辦法,即田賦改徵食糧,按七十元一石折收,亦即以糧食爲擔保。如無改善辦法,農人所獲幾等於白供軍用,恐將逃散淨盡。

一月二十二日

上午十時半由克難坡赴古賢村,十一時十分到達。

相親相愛的救國,卻不敢相親相愛的誤國。

按中央規定,一個二等兵有四元的主食費,三元的副食費,四元的軍餉。現在加了六元的主食費,一元的副食費,總共十八元。但是現在的糧價按四十五元一官石麥子,一個士兵月需吃四鬥三升多,合十九元,連吃麪都不夠,說不到發多少錢。現在與中央交涉,設立軍糧局,糧由軍糧局發給,一個兵一月可得餉四元。

一月二十三日

古賢村朝會講話——實行說服行政:一切興利與除弊的事,必須先徹底說服。如說而不服懲罰他,能得到衆人的同情,也是增加行政的威信。

一月二十五日古賢村

過當之言失效,不及之言罔效。

一月二十六日八時由古賢村起程返克難坡八時四十分到達

自己的燈點着,纔會點他人的燈。自己的熱發出,纔會傳熱於他人。

一月二十七日克難坡

春節致詞:過一年,以宇宙說是進化的螺旋線又添了一道,以人類說是慘痛的鬥爭史上又添了一頁,以國家民族說是又過了一年的難關。今年定爲進步年,請趙主席多給我們講說修己的學問,以求健全自己,使能處人得當,處事得當。今天的國事,並非不可爲,只要增加修己的學問,能修己以安人,能忍辱以負重,就可克服一切困難,消除一切障礙,渡過國家的難關。願與大家一齊努力,以求自身的進步,解除人民痛苦,鼓勵人民志氣,增強人民力量,完成抗戰復興。只要火旺,不怕柴溼。

知止才能處餘,知足才能處困。

遺呈

前次世界大戰,重在解決經濟問題,此次則重在解決政治問題。德意日三國同盟,第一步在統一蘇聯以外之歐亞兩洲,此計劃若成,則德意日與英美蘇儼然成對立之勢。惟蘇聯與英美主義不同,勢難盡行一致。在此三條戰線之下,均以爭取我國爲有利。因我地大物博人衆,地居亞洲中心,若合德意日則統一世界之功可得過半,若合英美可破德意日第一步之企圖,若合蘇聯可防日德之夾擊。今後我國在世界政治問題上,日趨重要,我國應一致努力迅求進步。民衆政治化,政治與民衆相合,得政治表現出民衆的力量。政治經濟化,物產由政力開發,得由科學發揮物博的效用。建設國防化,人力與物力並進,更由建設的成功,造成普遍的國防,以表現地大的力量。如此,則可作世界大同進程中一重要部分的努力者,絕不可作供他人統一地球之犧牲品。

謹呈

總裁蔣

一月二十八日克難坡

五子(志惠)戒酒,囑曰:能管住自己,纔是大勇。

一月二十九日

能止於源,才能自強不息。

二月六日

人是理欲消長的,所以支配社會的力量也是理欲消長的,故一治一亂爲歷史的常態,亂是欲性的膨脹,治是理性的表現,亂就是治的胚胎。

二月七日

能發出愛心,自會愛人。

二月十六日

同志會成立三週年告全體同志:每晚檢查一日之言行,何對何錯,錯的必改。集體領導,集體努力,伸張社會公道,增加國家富強文明,達到抗戰勝利,完成民族復興。

二月十九日

朝會講話:縣長是親民之官,直接管理人民的官,必須能愛民,能爲民主張公道,能實行說服行政。團長是親兵之官,直接管理士兵的官,必須能帶兵,能練兵,能打仗,能整飭軍紀。

對雁北抗戰將士講話:你們這次由晉北苦戰之後,繞道陝北、寧夏、甘肅返回,跋涉數千裡,備嘗艱苦,如此犧牲奮鬥精神,我感覺無限欣喜。抗戰到今天,離成功已不遠,我們應更加努力,以爭取最後的勝利。

二月二十一日

對政工人員講——理與欲:人性有理有欲,人事上遂亦有對有錯,對是理的表現,錯是欲的表現。如果人盡是欲性,則強凌弱、衆暴寡視爲當然,無人能管,誰還來管。如果人純是理性,皆主張公道,實現公道,則無人需管。皆理皆欲,都不會有政治。但人有理性亦有欲性,人事上亦不能不生弊,需要政治防弊去弊,此即政治的責任。

二月二十二日

對政工人員講話——仁與義:孔子所謂仁,是包括義而言的,惟仁人能好人,能惡人,這好人即是仁,這惡人即是義。後來孟子分開仁與義,仁就是愛人,義就是制裁人。因爲社會上鰥寡孤獨、跛癃殘疾、無人養活的老弱、無人扶持的疾病、災禍無人救濟,必須賴於政治的扶助,這是仁。因爲社會的強凌弱、衆暴寡、智詐愚、富欺貧的不平現象,必賴於政治的制裁此橫暴,這是義。

二月二十三日

制止人的方法有三:第一、拿上愛人的態度,不反對他的主張,以利害研究其結果,使他自知不利而自動停止其錯行爲,這便是仁。第二、拿上大家的利害,使知義所不容而制止他的錯行爲,這便是義。第三、拿上上級的權力壓制,使他不敢有錯行爲,這便是力。

二月二十四日

勉全體政工人員:一、培養內力,檢查對錯。二、學習處人方法,處事技術。三、由少數的進步,影響到多數的進步。四、改善士兵生活,堅定士兵在營心理,提高士兵技能,加強士兵作戰能力,促進士兵文化,增加士兵向上企圖。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成己成人的愛。兼愛是捨己成人的愛。前者的愛是都愛了,後者的愛是愛無專責。以燈燃燈是內在的力。非威不足以制人,非德不足以服人。

二月二十五日

勉政工人員:我們應國家民族之需要,不敢苟安,挺身而出,擔任抗日救國工作,不敢一點自薄,不敢一刻停息,使晉綏軍在國家的抗日戰線上,表現出良好的成效。

勉汾南工作大隊:只有軍保護民,民幫助軍,軍民一體,作戰剿匪,人民才能安生。

注:汾南爲敵我交錯區,壞人乘隙結合爲匪,民甚苦之。

二月二十八日

官僚是誤國家害民族的,革命幹部是救國家強民族的,二者有天淵之別。

三月一日

組織純粹是義務的,向國家民族的利益上努力。如果把組織認成權利的,向自身的利益上努力,組織就成了萬惡的。個人或少數爲害尚小,多數人組織起來爲惡則害尤大。

三月三日

主官任性,一言喪邦。

三月六日

朝會講話:今後要集中力量于軍隊人民的工作上,將行政的效力達到鄉村中,軍隊的效力達到兵棚中。

注:先生久即注重村政,提倡村本政治,並勉行政人員曰:“政治不到民間乃是苟且,施政不得民心終是枉然。”

三月八日

不容部下犯罪是義,預防部下犯錯是仁,做官長必須仁義具備。

三月十日

恥不若人是進步的唯一動力。

三月十二日

題磊勝門

取各國之長而長之鑑各國之短而去之

三月十三日

組織是表現效用的,物的組織是表現物的效用。棉花紡成線,是個組織,表現了棉花的效用。線織成布,又是個組織,表現了線的效用。線比棉花的效用大,布比線的效用大。組織起來與未組織起來的效用是不能比擬的。今日抗戰建國,需要用心肝、有廉恥、有勇氣、有恆心、自動深入的人,才能勝任。

三月十八日

說假話,說話不算話,是大恥辱。

三月二十二日

勉縣級行政人員:視民如傷,深入村中,指導人民,從萬難之中解除人民的痛苦。

三月二十三日

隨不上地球自轉的表是廢表,跟不上時代進步的人是廢人。

四月二日

朝會講話:警覺,迅速,負責,自動,深入,徹底,是我們的工作精神。

記夢二則:

餘夢中忽聞聲,餘老祖也。餘曰:老祖仙也,餘人也,仙人不可輕遇,請避之。老祖曰:餘告汝抗戰前途。餘曰:聞佳音,不能不喜,聞惡音,不能不憂,喜憂皆於前途無益而有損,餘不敢聞。老祖曰:善哉。

餘夢在都中赴宴,坐四十一號,介公忽到臺上舞畢,請餘繼之,遂出場,餘登臺向衆道:餘不習舞,餘可以歌導舞。初歌風蕭蕭兮易水寒,歌至寒,聲爲之戰,衆贊之。歌畢衆請續之,繼歌大風歌至雲飛揚時,手如飛燕,至威加海內兮歸故鄉時,挺胸重足而行,衆鼓掌,至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時,撒手而表悔意,衆默然,夢遂醒。

四月三日

村本政治——是把政治的工作放在村裡,把政治的效用表現在村裡。政治的基礎在村裡,所以施政的標準,必須針對鄉村的客觀環境,民衆的客觀需要。

四月九日

政信不立,失去政治的生命。

四月十四日

軍政人員要做人民向心的工作,絕對不做離心的工作。

四月十九日

孫子說:帶兵要智、信、仁、勇、嚴具備,能做到信的,尤其可貴。

四月二十二日

朝會講話:分配事的人,一定要告知事的目的,作的目標。承辦事的人必須要先問清楚事的目的,定出目標,尋着起首處,慮到落點處。

四月二十四日

欲國之存在,必須運用民力。欲運用民力,必須建立政信。

四月二十五日

苛待部下,不特爲人道所不許,抑爲軍法所不容。苛待士兵,不特破壞兵役前途,且將崩潰抗戰基礎。

四月二十九日

政治的生命就是政信。孔子說,寧去兵亦不去食,寧去食亦不去信。因有食無兵還可以有兵,有信無食還可以有食,若無信則有食不得食,有兵不能用。實行村本政治,連本軍隊,是進步的政治設施。

五月五日

病之彰明較著者,人人得而誅之,其害小。喪失政信,離散人心,足以危害全局者,而人反不知責備,其害大。

五月六日

以物表心的精神運用,應重在預防困難。預防是智慧,克服是力量。

五月八日

首腦部人員應先建立的精神是,實行村本政治、連本軍隊。政治的目的,在國家之富強文明、人的生活幸福。村是精神物質事項的實行者,也是政治福利的享受者,舍村而言政理是玄虛,舍村而言政事是畫餅。連是軍隊的重要單位,帶兵練兵戰鬥訓練,均須在連中完成。希望司令部省政府先行建立此精神。

五月二十五日

爲幹部暑期進步討論會撰洪爐歌

高山大河化日薰風

俯仰天地何始何終

謀國不預人物皆空

克難洪爐人才是宗

萬能幹部陶冶其中

人格氣節革命先鋒

精神整體合作分工

組織領導決議是從

自動徹底職務惟忠

抗戰勝利復興成功

六月三日

革命者的五條件:一、健全革命人格——自己不犯煙賭贓欺,不容人犯煙賭贓欺,自己負責,不容人不負責。二、堅定革命氣節——官誘不動,錢買不動,手槍炸彈威嚇不動。三、加強革命能力——達成上級的意志,匡救上級的不逮。得到同志的同情,爭取同級的協助。團結下級的情感,解除下級的困難,督促下級努力,領導下級進步。四、增進革命智慧——得竅利幹。五、養成革命器度——和藹、謙虛、堅強、剛毅。

六月十六日克難坡

處事要識得事的本末,找見事的起止。

六月二十日

做事必須先定目的,再選擇途徑、方法,然後運用技能,方可一分努力收一分效。

六月二十二日

栽者培之,傾者覆之,栽培傾覆,全在自己。

六月二十三日

審定事,要先依母理,決定該做不該做,再以理衡量能不能做。事的母理就是事的所爲處,也就是爲什麼。子理是事的可能處,也就是存在於現實事物中的可能性。母理是適應需要的妥當性,子理是完成需要的適當性。

六月三十日

政治權力在發揚人之理性,制裁人之慾性,排除人類之罪惡,保障人類之幸福。

七月二日

朝會講話:人一生最損失的是錯,一錯就是兩個損失。如說錯話,自己失去說話的效用,且引起人的反感,自己精神上丟人,且損失事的成果。做事頂好是不錯,錯了應趕緊認錯改錯,尚可補救。否則一錯變兩錯,錯是一錯,不認錯又是一錯。希以無錯改錯自勉勉人。

警覺銳敏,對外以防奸詐。誠篤忠信,對內以求團結。

七月三日

對暑期進步討論會講話——釋迅速:迅速但不可草率,本質上要銳敏,思考要得竅,見事要透徹,處事要扼要,方法上要執節,要脫利。段落分的合宜,就是執節。消除可能的障礙,纔是脫利。怎樣執節?人與物關係的事是要在力的有效界限內分段。人與人與物關係的事是要不超過力的效限、情的興趣分段,如此就能執節。怎樣脫利?人與物關係的事是要得器,要適性。人與人與物關係的事要順性,要避刺。可以說執節就是不過量,脫利就是不惹麻煩。將自己作事的經驗分析清楚,接受已往的教訓,作爲今後作事迅速的蓄力。

七月五日

第15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3)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4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3)第39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4)第14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2)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5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4)第27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17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49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3)第1章 出版說明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7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6)第68章 一九五〇年(二)(4)第21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4)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50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1)第62章 一九五〇年(一)(4)第1章 出版說明第1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4)第5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4)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23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2)第44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第47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1)第18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第27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第18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26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2)第40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5)第69章 一九五〇年(二)(5)第60章 一九五〇年(一)(2)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第10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2)第48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2)第1章 出版說明第19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2)第10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2)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39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4)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31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第27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第14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2)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30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6)第50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1)第57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第44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5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4)第31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第32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2)第18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第54章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27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第26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2)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46章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2)第57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第1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4)第43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第14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2)第37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2)第19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2)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23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2)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24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3)第27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第45章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1)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30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6)第15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3)第23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2)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40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5)第1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4)第58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2)第4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3)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57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第13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3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2)第19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2)第49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