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偶像

鍾遊考慮了半天的結果, 便是一大一小兩隻孤魂跟着他回了公寓,眼下他和鈞克辰並列坐在沙發上,那兩隻鬼魂站在窗簾邊上發着抖。

電視裡還在報道早上地鐵驚魂的事件, 好在有驚無險, 鍾遊把被嚇得走不動道的袁星遣送回家後, 纔有精力來安排剩下的兩隻。

他拿起遙控關掉了電視, 一拍桌子道, “行了,都別傻站着了,這又沒活人, 有事兒說事兒啊,你, 就是你, 我沒指那孩子, 你要找的恩人什麼樣子,有什麼有效信息?”他可得問個清楚, 萬一她的恩人轉世好幾輪了,他們也不能大海撈針的瞎找。

女鬼其實是想搭話的,可是對面是鍾遊還好說,偏偏他身邊還坐着個非善類的傢伙,繃着個臉不說話, 看着比她這鬼魂還要令人生畏。誰讓她是個小鬼兒呢, 鬼在屋檐下也不得不低頭, 兩位看上去都是大人, 都惹不得。“大人, 我的恩人他在一百年前救助過我的家裡人,在他們快要餓死的時候, 給了他們食物和謀生的機會,才使得他們不像我和我苦命的孩子一樣,早早來到了陰間。”

一百年前,鍾遊放在茶几上的手收了回去,琢磨着他是不是應該回冥界讓資料庫查查登記。

這時候鈞克辰突然開口,“他們要住在這?”

“是啊,小辰子,你想他們孤兒寡母在人間橫衝直撞,這回衝撞了地鐵,下回指不定摩天大樓就要塌了,留在我眼皮底下,既可以幫到他們,也能規範其言行。”鍾遊挑挑眉,好像在等表揚。

鈞克辰面上的寒霜散了點,“遊遊看着安排,我陪你一起找。”

“誒?剛纔不是說今天要回公司加班?”

鈞克辰狀似不經意的回道,“我和渠特助說過了,他去處理。”

鍾遊點點頭,雖然不知道鈞克辰爲什麼突然改變主意,留下來就留下來唄,這樣找人的助力會大許多。“我說,鵬鵬媽,你的恩人叫啥,家世如何,從事過什麼?長相有什麼特徵?”

女鬼想了一會兒搖搖頭,“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曉得他的來歷。”

登個尋人啓事也得放個照片吧,鍾遊瞥了下嘴,繼續耐心的問道,“你確定見過他?”

“見過見過,他是個舉止優雅,面容俊秀的先生,我確實不知道他是幹什麼的,但好像挺有錢的樣子。”

也沒幾個有效信息,都太籠統了,鍾游下意識搓着手指,這回是對準了鈞克辰,“我們要不要聯繫下資料庫?”

女鬼這時卻搶了先,“不會的,先生不會死的!”

兩人詫異的互看一眼,鈞克辰用對外人一貫的清冷語調問道,“你怎麼肯定他沒死?”

女鬼思索了一下,不能怪她慫,實在是對面冷氣太過濃重,即使對方沒有疾聲厲色,也能讓她老實的像個小雞仔,“他是好人,一定長命百歲。”

“不是吧,鵬鵬媽,人總是要歸去的,按你說的,如果他現在活着,可就是一百好幾十歲的老壽星了,可我目前沒有聽過這種報道。”鍾遊聳聳肩,“除非他不是個人。對了鵬鵬媽,你會畫畫嗎?把他的樣子畫下來。”

“我不會畫。。。”

“你來回憶,在告訴我們。”說着,鈞克辰掏出手機打了一行字,“我找人來畫。”

鍾遊拍上鈞克辰的肩膀,笑呵呵的說,“對,等畫出來,我們人間陰間分發一下,讓渠特助和阿宏去打個頭陣,一定能找到,就算人不在人間了,一百多年,找回來也不是大事。”比那些個五百年、一千年的好找多了。

鍾遊本來還想和那一大一小討論一下一百多年前的事,被鈞克辰一提醒,他立馬放下一切,回屋矇頭睡覺,他怎麼能把明天那麼重要的簽書會忘記呢,一定要以最好的狀態出席纔對。

這簽書會可不是他自己的,他至今也沒舉辦過一場簽書會,而明天會場主人也是第一次,可確是個有十幾年資歷的著名作家,代表作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同時也爲鍾遊所鍾愛。

如果說每個人都會有個愛豆,那他在人間的愛豆就非這位作家莫屬,明天的簽書會分了兩場,還有一場在後天,每場只截止到下午四點就結束了,根本不夠排的,勢必有很多書迷會連門都摸不到。

好在鈞克辰提前就派渠特助去打招呼,聯繫了出版商和簽書會舉辦方,在簽書會結束後,會安排鍾遊單獨和這位作家見面,事先對當事人保密,只說是有個特殊的粉絲前來拜訪。

鍾遊對此很是期待,要知道他當初入編劇圈,可就是受到了這位作家的影響,只看了一本書,從此就在寫本子道路上紮了下去,一發不可收拾。

雖然鈞克辰晚上沒有回去處理事務,轉天,他還是在渠特助的迎接之下回了公司,順便把鍾遊也捎了過去。留下阿宏和那一大一小面對面,不知道是和大的聊天好,還是哄小的玩遊戲好。

鍾遊拿着自己的愛豆作家的書,在後臺坐了能有一個鐘頭,簽書會因爲書迷人數太過龐大,不得已往後延遲了半小時。鍾遊對此並不在意,只要見到愛豆,別說半小時,兩小時也是可以等的。

忽然,他聽見越來越接近的腳步聲,和說話的聲音,房間門慢慢的被推開,走進來的男人看到他先是愣了下,然後繼續呆愣着。

鍾遊面對着愛豆,本來心情激動,可對方盯着自己發愣出神,讓他不禁低頭自己身上有什麼不得體的東西?

“哦,你就是助力說的那個特殊粉絲。”高瘦的男人回了神,笑容可掬,在他眼尾可以看到一點輕微的細紋,卻並不影響他的儒雅俊秀。

鍾遊立刻站了起來,開心的合不攏嘴,“地大,我看您的小說有很久了,從您出的第一本書,我就開始看了,今天見到您很榮幸。”

這位著名作家筆名地上地下,人稱地大大,時至今日已經出版過十幾套小說,其中有三套故事集冊是分上下部的。鍾遊可以十分自信的說他能將每一本的書名和故事倒背如流。

“我也很高興,原來是你。”男人的眼中似乎帶着一種懷念。

鍾遊不明所以的眨眨眼,見愛豆雖然緊張,但他還是敏銳的抓到了關鍵詞,“我們見過嗎?”

地大收回了視線,“哦,我是說,小朋友你看着面善,也許我們有緣才覺得眼熟。”

鍾遊總覺得還是哪裡怪怪的,地大看他的眼神兒就不像第一次見面,可是他又想不起來自己什麼時候見過地大,明明沒有啊。他和地大倒是有個共同點,就是都不會輕易的出現在書迷視線裡,也就導致了過了十多年,他才第一次見到他的愛豆。

“既然有緣,你又特意的跑過來,我請你吃飯。”地大看上去也就三十多的樣子,但此刻卻像個長輩似的,慈愛的端詳着鍾遊。

鍾遊被他看的心裡有些發毛,怎麼有種父親看兒子的錯覺?他強行把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驅逐出去,他可能是想老爹了。愛豆說要請自己吃飯,可是天大的好事,他第一次像個後生晚輩,略帶靦腆的笑了下,“恭敬不如從命!”

他們選了一家離着街市較近的飯店,內在環境還算雅緻,來往人流雖多,可是有單獨的雅間,也倒不用擔心有書迷會追着地大過來。

鍾遊發現他愛豆在點菜上也是很有講究的,點的都是些清淡別緻的菜色,例如椒鹽水磨豆腐、三菜拼雞、爽口娃娃菜、再加一壺清茶,不像他,就算是悠着點,還是要了份寶罐牛肉和香酥黃油鴨。

看來地大是個養生主義,他自己嘛,更顯得像個吃貨主義了,想到這,鍾遊不好意思的撓撓頭。

地大發現他的小動作,微笑着說道,“年輕人就要多吃肉纔好。”這話的口氣就好像他自己是個老人家一樣。

“嘿嘿,地大,你沒想過要把寫書翻拍成電視劇電影嗎?”鍾遊邊吃,還不忘小小的動員一下,要是愛豆可以和他在一個公司,想想都是件幸福的事情。

可地大搖了搖頭,“老啦,只想安安靜靜寫點東西,這次答應簽書會,也是想着十多年了,回饋下書迷們。”

“您哪裡就老了。”

“現在是你們年輕人的天下。”地大得知了鍾遊的網名之後,看着他的眼神中多了幾分讚賞,“後生可畏。”

鍾遊忍不住想笑,地大爲什麼說話總是老氣橫秋的,“您也就三十歲吧。”不過他初見地大,就覺得這個人身上有一種特殊的氣質,不是威嚴,不是陽光,也不是隨和,而是一種舒適感,有種令人如沐春風的感覺。

“哈哈哈,我?可不止三十歲。”

“啊?那您?”

地大作勢要敲鐘遊的頭,“小朋友,別這麼八卦。”

鍾遊老老實實的縮回脖子,扒拉自己碟子裡的菜,他纔不是八卦,這叫對愛豆的好奇心。

叮咚叮咚叮!

鍾遊又往嘴裡噻了幾口,纔想起來他換短信鈴聲了,他拿起手機掃過一眼,“啊,地大,我朋友要來接我,我準備準備就回去了,我們下次再見,留個聯繫方式唄。”

鍾遊拿手機記錄的功夫,雅間的門已經被推開,越過服務員,鈞克辰赫然出現在門口,望着鍾遊道,“遊遊,該回家了。”在他餘光掃到一旁的地大時,頓了下,“原來是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