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我的優秀表現,劉封和關平二人說是請我是酒店裡搓一頓,來祝賀我。
我們一行人走出了皇宮,在將皇宮四周圍起的環行街道“微服私訪”。
可能是因爲緊挨着皇宮,這條街道總是人山人海,一片繁榮景象。
三人行,必有導遊焉。那便是劉封,因爲他是這條街的常客。而且他現在屬於“全職導遊”那種類型的,這次“微服私訪”,我們的吃喝拉撒由他全權處理經濟費用。
劉封領着我們在街道中繞來饒去,最後來到一家叫“客來酒店”的酒店,我看這家酒店除了招牌有點創意外,其他方面與普通酒店都是大同小異,沒見有什麼很特別之處。
之後我就有些氣惱,怎麼說大家第一次正式結識,又有着皇子身份。請我們喝酒雖然不一定要去最豪華的酒店,但至少得給人感覺氣勢龐大,想讓人進去一看的酒店吧。看來這傢伙明顯就不重視三人友誼,應該是虛假的和我套關係。
劉封看到我臉色有些不對勁,便馬上猜想到了,趕緊解釋到:“阿斗兄,你不要光看酒店的店面,其實我第一次來也沒看上眼,只是看着招牌有點趣味,就進去坐了坐,嚐了嚐酒菜。才知道這家酒店的酒菜很是美味,所以我一般出宮都會到這裡吃菜。今天也就是想帶你們也來嚐嚐。”
看到劉封一臉正經的樣子,我沒有了不相信他的理由,就和二人一起走進酒店。
“客官,今天又是來吃酒菜的嗎,還帶了朋友是嗎?”酒店老闆看見劉封這個大熟人馬上屁顛屁顛地跑過來問候,酒店老闆雖然不知道劉封是皇子,但劉封每次到這裡吃飯都出手闊綽。用腳趾頭都能猜到是個富貴大少。所以酒店老闆纔會親自出馬來給我們充當小二。
“恩,給我們找個乾淨的桌子。我要好好款待我的兩位兄弟。”既然酒店老闆把自己裝的和個小人一樣,劉封只好把自己整的威嚴點,裝成高高在上的大人。
“好哩!客官這邊坐。”兩人一唱一和,旁邊吃飯的人看到酒店老闆這麼熱忱,都向我們行注目禮。
“小二,上好酒好菜來。”劉封大氣的招呼到。
“客官稍後,我這就去拿酒備菜!”老闆裝的比小二還小二。
“弟啊,這次你可立了大功,和哥不用客氣,大家使勁吃。”在衆人面前,劉封爲不引起轟亂,就直接把我的稱呼縮成了一個字。
“那是,都是自家兄弟,客氣什麼。”我配合到。
“是啊是啊!”平仔攙和到。
“對了,等會我們吃完飯到處轉轉去吧,這裡好玩的東西可是多着呢!”劉封說到。
“好啊好啊!”平仔攙和到。
“喂,他總是這個樣嗎?”我悄悄的和劉封說到。而劉封臉上,除了苦笑,就是無奈的表情。
......一時無語......
“客官,酒來了!”老闆風風火火的把酒送了上來。
“好!放在桌上吧。”劉封道。
“好哩!”然後老闆就風風火火地去準備菜了。
“那好,這第一罈酒我就先乾爲敬了,來慶祝阿弟所立的大功!”我很感動,真的!他舉着一個比他腦袋還大的罈子準備喝下去......
“咕咚~~~~噗~~~~~~~!!!”劉封一下把白色的液體全吐出來了。
“哥啊,你的精神很讓我感動,敬佩!但是,你不會喝酒不是你的錯,你喝酒又把酒吐在我們身上那就絕對是你的錯了!”我好心說到。
“咳~咳!誰說我不會喝酒了,和這是酒嗎?你嚐嚐!”平仔先去嚐了嚐。
“這不是醋嗎?”平仔說到。
“是啊!小二,你......”劉封喊到。
劉封一臉不解的看着我,因爲我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我說到:“今以酒醋論之,酒價賤之,酒價貴之。因何賤之?爲何貴之?其所分之,在其味之。酒味淡之,故而賤之;醋味厚之,所以貴之。人皆買之,誰不知之。他今錯之,心無乏之。先生得之,樂何如之!——哥既飲之,不該言之。不獨言之,而謂誤之。他若聞之,豈無語之?苟如語之,價必增之。先生增之,乃自討之,你自增之,誰來管之。但你飲之,即我飲之;飲既類之,增應同之。向你討之,必我討之;你既增之,我安免之?苟亦增之,豈非累之?既要累之,你替與之。你不與之,他安肯之?既不肯之,必尋我之。我縱辯之,他豈聽之?他不聽之,勢必鬧之。倘鬧急之,我惟跑之——跑之,跑之,看你怎麼了之!”
“......”劉封和平仔一起汗死。旁邊的人更是把嘴巴張的比河馬還大。
“呵呵!各抒己見!各抒己見!”其實我只是一時興起,想渲染下氣氛的。
“......”
逍遙語:還有,最近有讀者提意見說:第十章中的腦筋急轉彎全國人民都知道,換個不知名的腦筋急轉彎會更好些。相信很多讀者看到也會這麼認爲的。其實,逍遙寫這個腦筋急轉彎是有根據的,大家想,你個前身是乞丐的人能知道幾個腦筋急轉彎,正是因爲全國人民都知道,所以他這個乞丐也知道。
新書已經連續三更啊,還有幾十更等着呢,大家砸花,蓋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