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8月30日,區政府職員劉建業下班後與兩個同事一起吃了頓新開業飯館的飯菜,嚐了鮮之後,又一起看了場電影。回家的路上三個人分開了。劉建業獨自走進一個街邊公園。這個公園不算太大,但有一處很茂盛的樹林。他走到這想小便,就向樹林裡面走去。他解開褲子鈕釦,突然聽到樹林裡面好像有什麼動靜,膽大好冒險的他便又向林子裡面走了幾步。
這時突然林子中衝出一個黑影,將劉建業撞了一下,然後黑影迅速逃奔了。劉建業險些被撞倒,他站穩了身子後罵了一句:“哪來個瘋狗?”又感到肩膀疼痛,仔細一看,流血了。那條黑影用刀刺傷了他。他想到公園外有個派出所,便用手捂住肩膀去報案了。
劉建業疾步奔進附近的派出所,警察忙用止血繃帶給他包紮了傷口,他向警察報告了受傷情況。
警察問他:“那人在林子深處做什麼?”
劉建業說:“不知道,不過好像做什麼壞事了,怕被我看見,衝出來扎傷了我逃跑了。”
兩個警察立即拿起手電筒,和劉建業一同來到現場。
警察打亮着手電,一面照着劉建業受傷的地方一面問:“你看清對方的面孔沒有?”
“沒有,因爲那黑影突然衝出來,林子裡又很黑,我沒看清他的臉。”劉建業回答。
“兇手個子高矮?”
“沒看清,也許跟我差不多。”
“你身高多少?”
“173 公分。”
“那人有多大年齡?”
“從他的力氣和奔跑速度來看,不可能是老年人,我的體重150 斤呢,他一下子就把我撞得險些栽倒了。”
警察看看錶,是11點15分。他說:“深更半夜的,他在那林子裡幹什麼呢?”
警察邊用手電照射那林子,邊朝林子深處走去。劉建業也跟隨其後。
在手電光的照射下,突然,高個警察“啊”地叫了一聲,手電筒的光圈停在林子地上躺着的呈大字形的赤-裸女人身上。這是個年輕的女人,完完全全的赤-裸着身體。她被剝下的衣服扔在旁邊。
劉建業從警察身後屏聲靜息地觀望着。
高個警察彎下身子去按她的脈搏,又用手試了試她的鼻息。
“死了?”劉建業壓低着聲音問。
高個警察低聲回答了一句,“死了。被殺死了。剛死不久,身體還溫熱着呢。”他又說:“這是殺人命案,我必須向公安局報告。”高個警察說着把手電筒交給劉建業,他掏出手機打電話。
劉建業用手電筒的光圈照了照屍體,心想:“好美的身體呀!”
這具女屍身材健美,乳-房-高聳,腰細腿長,皮膚白皙細嫩,很是性-感。她的兩腿叉開着,想必是被強-奸了。
六
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重案一組組長田春達在觀察屍體後,很快聯想到一月前在拆遷棚戶區發生的那場命案。兩件強-奸案的情況很相似。
“罪犯下手真是兇狠,太可恨了!”同來的刑警郝東憤然說。
掐緊脖子的痛楚,使得被害人臉型扭曲了,舌頭向外伸着,眼球溜圓向外突出。
田春達檢查了死者的皮揹包,皮揹包裡裝的物品有化妝品、手帕和身份證、學生證。被害人名叫谷華,二十歲,她的學生證證明她是師範大學外語系三年級的學生。她應該是返回學生宿舍的途中被害的。
刑警爲了確認被害人,立即通知學生宿舍的管理人員前來。
現場的刑警忙着拍照、檢查現場。兇手也許戴了手套,現場沒發現任何指紋。被害人的三角褲-衩有被刀割裂的痕跡,可能兇手嫌脫下麻煩,才用刀子割裂了。
學生宿舍管理人員臉色蒼白地趕到現場,她是個微胖的中年婦女。她確認死者是谷華本人。
屍體解剖報告是次日下午做出的。死亡原因確定爲掐死,死亡時刻推定爲昨日晚上
十一時左右。
受害人遭到姦污,跟拆遷棚戶區所發生的強姦命案一致,被害人的陰-道內被野蠻地塞入了樹枝。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重案一組召開了案件分析會。按慣例還是由田春達警長首先發言。
“我們可先確認一下這兩件強-奸命案的共同點。”田春達說。
“第一,兇手留下的腳印都是41碼鞋。”他在黑板上寫下這行字。
“第二,根據兇手的腳印和目擊者觀察,兇犯是個身體健壯、動作敏捷、很有力量的年輕人。”
田春達喝了口水繼續說:“第三,這兩起命案兇犯都把被害人的衣服扒-光,先-奸後殺,都是掐死。然後在死者陰-道內塞入雜物。這點顯露了兇犯的色鬼和殘虐的性格。”
“第四,兇手把死者的手錶和錢物拿走了,雖然死者是學生,手錶很普通,帶的現金也不多。但兇手還是搜刮一空。這表明他生活不太富裕,很貪財。”男春達接着又在黑板上寫下這個情況。
“第五、兇手殺害的都是年輕漂亮、身材苗條的女人。這也是個共同點。”田春達又在黑板上寫下一行字。一
田春達繼續說:“不過,兩案也有不同點,第一件案子發生在城南,第二件案子發生在城北。兩案發生地點相距有十五公里。”
田春達把本市地圖釘在黑板上,在發生命案的兩處畫了圓圈。
刑警們都凝視地圖。
“兇手還在逍遙法外。你們認爲兇手究竟是什麼人呢?”田春達問。
“我看有可能是與兩個受害人有關係的男人僞裝成路人,強-奸後再殺人滅口。”
郝東思索着說。
“兩個殺人現場相距那麼遠,這一點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注意。”田春達說,“如果說第一個兇手還可以懷疑現場附近的有前科的人員,但經過調查都否定了。可第二個兇手殺人爲什麼選擇在城市的另一頭呢?”
孟曉春說:“另外還有疑點,那就是兩個受害人與兇手的關係,這是值得認真考慮的。也許受害者者常去的店鋪的服務人員中有兇手;所以超級市場、美容院、茶館,咖啡館等都是我們緝拿兇手的着眼點,還有就是車站的收票員也值得懷疑。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某男人多次見過受害者,並對她起了淫-欲之心,受害人卻不搭理他,那男子受到了冷遇,便懷恨在心,以致發展到強-姦殺人的地步,你們以爲如何?”
大家七嘴八舌地議論開了。
議論結果,莫衷一是。案件還是一團謎。
受害人與兇手究竟有沒有什麼關係?兇手是偶然路遇殺人,還是認識年輕漂亮女人後就起了歹心呢?如果是以強-奸爲目的,爲什麼奸後又非要殺死對方呢?
最後田春達說:“兇手是很猖狂也很兇殘的。在一個月裡連續殺了兩個年輕女子。而且,他很可能繼續作案,所以我們要抓緊追查,爭取早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