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瑩的雙手在隋芳的肩頭不停地顫抖着。
“做菜用的刀……?”
隋芳自言自語地說着,伸手把代瑩的手從肩膀上推了下去。
她想起了袁順對她說過的話:方綾送給了袁順三把一套的廚房用刀,當時放在了公寓的桌子上。
於是,她本能地認定,一定是方綾殺死了袁順。這時她才突然意識到,袁順真的死了。她一下子癱在了地上。
“胡說,袁順沒有死!他根本就沒有死!”
隋芳突然又失聲痛哭起來。
3
15分鐘後,隋芳在會客廳裡與兩名刑警相對而坐。
一名中年男刑警介紹說他是市刑偵支隊隊長田春達。
另一名年輕刑警介紹說他是刑警郝東。
他們向隋芳說,他們是在袁順住的公寓樓裡瞭解到方綾這個女人的,而從這個女人的口中得知了隋芳與袁順的關係,因此前來了解一下情況。
當然,方綾成了“一號”嫌疑人。從她的口中得知11天后隋芳將要和死者袁順結婚,這種非同一般的關係使她成了重要的嫌疑人。
“是圖財害命,還是別的什麼原因造成袁順遇害,目前還不清楚。”
年輕的刑警面無表情地說道。
“那會是什麼原因?”
隋芳的面色變得像紙一樣慘白,也同樣失去了表情。
“我們必須找到線索,不過,我們認爲,由於怨恨、憎惡或是關係破裂,都可以導致行兇報復。”
年輕的刑警顯然在暗示着什麼。
“啊?!”
隋芳不覺心頭一震,她死死地盯着這個年輕的刑警。
“那麼,您做爲死者的未婚妻,難道沒有什麼線索嗎?”
“嗯——”
“當然了,對您來說,您是最悲痛的人之一,但實在對不起,還是要問您一下,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
“我真的什麼也不知道。因爲這些天我一直忙着11月12日的發佈會……” 隋芳說道。
“這一點我們非常清楚。但是,我們必須對您進行例行公事的調查。”
“連我這種受打擊最大的人也要這樣對待嗎?”
“是的。實在對不起。請問,您昨天夜裡一直呆在家裡嗎?”
這名刑警一本正經地問道。
“什麼,要‘不在現場證明’嗎?”
“是的。請您回答。”
這名刑警依舊冷冷地問道。
“難道要懷疑我嗎?!我在電視中看到過,有的未婚者在結婚前一個星期殺死了對方,可我是絕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的!”
隋芳憤怒地說道。
“這一點我們知道。”
刑警不緊不慢地說道。
“我和他戀愛了有兩年半呢!我一直等着今年11月12日的結婚發佈會呢!我怎麼能希望袁順死去?!你們怎麼會連我這樣的人都懷疑呢!?”
隋芳大聲抗議道。
“請您安靜一點兒,我們是例行公事。向您詢問、調查,不等於懷疑您。您只要回答我們的問題就可以了。”
“從昨天下午3點鐘,我一直和方綾女士呆在一起。分手的時間是一小時以後,即4點鐘。”
“是的。方綾女士也是這樣說的。”
“回來時我沒有坐車,是一直走回來的。回家後我就一直沒有出去。”
“這一點您母親也證明了。不過,您是幾點休息的?”
“11點左右。”
“沒有給袁順先生那兒打電話嗎?”
“沒有。”
“爲什麼?”
刑警追問了一句。
“爲什麼?!”隋芳有點惱怒了。
“是的。還有兩個星期就要結婚了,難道您不每天晚上和未婚夫通個電話嗎?”
“因爲好幾次這麼晚給他打電話都是方綾接的,弄得我心情很不愉快,因此我不想打電話。”
隋芳的兩隻手相互絞在一起答道。
“噢?”
這兩名刑警相互對視了一下。
在一旁的隋英男和代瑩也是第一次聽到隋芳這樣說,不禁也吃了一驚。他們聽說女兒的未婚夫家裡每晚有一個有夫之婦呆在那兒,多少有點兒吃驚和氣憤。
“方綾女士的‘不在現場證明’怎麼樣啊?”
隋芳反問了一句。
“她說她也在家中,但沒有證據,也就是說,她的‘不在現場證明’還不能成立。”
中年刑警答道。
而且他還說了以下情況。方綾的丈夫林剛毅昨天沒有回到南山。當隋芳她們在飯店分手後,方綾就回丈夫的診所了。
但是,方綾回到診所30分鐘後,從東陽的溫泉醫院打來了電話,說林剛毅將於第二天下午返回南山。
沒有辦法,方綾只好離開了診所,在一家夜總會玩兒到7點纔回到了家裡。
方綾家的保姆休星期日,方綾到家時保姆已準備回自己姨家了,因爲當時已經是星期六晚上了。
也就是說,昨天夜裡,保姆晚上9點多離開的。因此,方綾的丈夫和保姆都不在家,她身邊沒有第二個人。
方綾回家後,便去洗了澡,洗完澡後上牀休息。她一邊看着電視,一邊喝着飲料,11點半左右睡的覺,直到今天早上8點多還沒有起牀呢。
這些就是方綾自己說出的情況。但是,這究竟是不是事實,卻沒有一個人能證明。
包括從昨天下午與隋芳分手後至回家的一段時間裡,也沒有人能做證明。
也許她在深夜離開了自己的家,去了袁順住的公寓,或是與他一塊兒去了大海游泳俱樂部的現場,這些都不是不可能的,因爲沒有人能證明她沒有去。
袁順死了,又沒有目擊者,那麼,方綾的說法就毫無證明的價值了。
“恐怕不是什麼不清楚,而是她根本沒有‘不在現場證明’!”
隋芳想起昨天下午的會面,氣就不打一處兒來。她盯着刑警說道。
“是的,她的‘不在現場證明’是不能成立的。”那個中年刑警也有點兒生氣地說道。
“我懷疑是方綾乾的!”
隋芳用肯定的口氣說道。
“隋芳,別這麼說!”
“不要把話說那麼絕。”
隋英男和代瑩都說了隋芳一句,弄得她有點兒下不了臺。
但她並不後悔:自己所愛的人被方綾永久地奪走了,最起碼也是因爲她的原因。袁順死了,再不會回來了。大概除了把方綾作爲兇手抓起來,隋芳再也沒有別的辦法了。她已經感到自己對方綾有了明顯的、牢固的敵意。
“您爲什麼懷疑是方綾女士乾的?有什麼證據嗎?”中年刑警從容地問道。
“不是在水池底下發現了一把做菜用的刀嗎?”
“是的。”
“這是兇器吧?”
“還不能斷定,不過,百分之九十是的吧。”
“我認爲這是袁順的東西。我可以確認一下嗎?”
“是的。我們調查了袁順先生的住所。在他的廚房裡,我們看到過一個專門用來放贈送刀具的紙盒,裡面應當有3把刀,是一套,但有一把已經不在了,正好和水池底下的那把相似。”
“刀的長度是多少?”
“據說超過19英寸長呢。”
“我認爲就是叫做‘雕刻刀’的那種。”
“‘雕刻刀’?”
“對。在那個贈送刀的紙盒裡,一共有3把刀,一把叫‘雕刻刀’,一把叫‘烹調刀’,另一把叫‘西餐刀’。”
“您怎麼知道得這麼清楚?”
年輕的刑警問道。
“這是我從袁順那兒聽說的。他還說,這三把刀是方綾送的禮物……”
“什麼,方綾女士送給死者的禮物?”
“是啊。”
“一個女人送給男人做飯用的刀子,這、這有點太那個了吧?”
“由於袁順並不打算用,也不想看見它,便要把它放進廚房的碗櫃裡。”
“是嗎?”
“因爲方綾說是她放進去的,所以我認爲也一定是她拿出來的。”
“嗯。”
兩名刑警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