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意思?”
“通常作戰,對抗輕裝部隊的都是輕裝部隊。在南方,有一個名詞叫做‘序戰’,指的就是這種戰鬥。兩軍佈陣有遲早,先完成佈陣的一方,常常派出輕裝部隊騷擾對方,作爲反制,另外一方也派出輕裝部隊迎戰,結果變成了兩軍輕裝部隊的交戰。”
“我理解,但是,恐虐信徒的輕騎兵有什麼不同嗎?”
“有很大的不同。”艾修魯法特說道。“輕騎兵對抗輕騎兵,所以我們感覺不出有什麼不同。事實上,如果我沒猜錯,恐虐的輕騎兵雖然輕裝,但是實際上他們並不能執行騷擾的任務。你看,剛纔那個說的,他的輕騎兵驅逐了敵人的輕騎兵,然後騷擾敵人毫無保護的兩翼,大大減慢了兩翼的前進速度……”
“是的,沒錯。不過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塔瑞克依然不解。“一旦擊潰敵人輕裝部隊,那自然是從兩翼迂迴,騷擾影響敵人的主力部隊。雖然沒有決定性影響,但是多少還是有效果的。”
“但是恐虐的輕騎兵如果贏了……他們的效果就差得多了。”艾∵修魯法特說道。“你不懂的話也沒關係,我想到一個辦法……一個詭計。也許能行。”艾修魯法特閉上眼睛,似乎在仔細考慮着什麼。最終,他的臉上露出笑容。“沒錯,也許能行。而且,就算不行也沒什麼損失。”
塔瑞克離開之後,甘德來了。
所有的混沌信徒都知道,在審訊俘虜方面,歡娛王子的信徒有着近乎藝術的技巧。艾修魯法特在阿索文部落裡的時候沒機會看到,不過現在卻有機會進一步瞭解。兩個俘虜嘴硬的時間並不太長,很快就把他們知道的統統交代了。兩個人中居然有一個是中隊長。雖然在混沌中這是一個底層軍官的職務,但是卻使得他知道一些普通士兵不知道的情報。
相對於艾修魯法特手下這支人數將近二十萬的龐大軍隊而言,鮮血要塞裡聚集的軍隊少很多。必須要說,這並不是因爲恐虐的信徒對這場戰鬥不重視,而是他們已經儘可能的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蒐羅軍隊了。但是畢竟,這場戰爭是三對一,奸奇、色孽和納垢聯手對付恐虐,所以雖然處於主場的地位,血牙領主聚集的兵力也只有十萬人。
按照通常的概念,一比二的兵力是很不利的一方。但是血牙領主卻壓根沒想到據城死守——事實上,在那些傳說中的戰役中,也就是艾修魯法特之前的嘗試者失敗的戰役裡,來攻打鮮血要塞的軍隊也都是在數量上處於優勢的。這也是很容易想象的——如果連數量優勢都沒有,又怎麼可能去進攻擁有堅固要塞的恐虐軍團呢?每個人都知道恐虐的信徒在混沌之中戰力極其出色,遠在其他三神之上。
血牙領主的作戰計劃簡單到不能再簡單:呆在要塞裡養精蓄銳,耐心的等待挑戰者來到鮮血要塞城下。然後佈陣擊潰敵人。在擊潰敵人之後,窮追不捨,務必殲滅大部分敵人,用這場偉大的勝利來彰顯血神的英名。雖然細節部分不是低層軍官所能知曉的,但是整體上的計劃已經被確定,甚至已經告知全軍了。
說起來,這也符合艾修魯法特之前的預計。艾修魯法特其實不怕交戰——說句實話,這場未來的戰爭中,血牙領主其實擁有必勝法:他只需要固守城堡,不超過一個月,艾修魯法特必定會因爲後勤耗盡而全軍崩潰。不管是誰也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攻破這樣一座近乎奇蹟的城堡。換句話說,單純的從軍事上來說,艾修魯法特來這裡嘗試攻打鮮血要塞是冒着非常大的風險的。
這一點諸神不可能沒考慮到。既然他們把艾修魯法特派來了(還派了這麼多信徒追隨),那就意味着這場戰絕不會以這種方式進行。
“他打算等我們到要塞城下再開戰?”艾修魯法特問道。
“血牙領主已經這樣通知全軍了,應該不會變動了……而且我認爲這座作風很符合恐虐的風格。”甘德聳聳肩。“再說了,他們贏面也不小。”
是的,血牙領主的贏面不小——這並不是妄自菲薄,而是有着事實依據的。前面說過,艾修魯法特並不是第一個嘗試攻打鮮血要塞的人。如果將那些和鮮血要塞相關的戰爭傳說聯繫起來的話,就會發現其實血牙領主的作戰計劃和他的先輩們沒什麼不同。
雖然是看上去很簡單的戰術,但是實際上卻一次又一次的贏得了勝利。
有時候,戰爭就這麼簡單。只要你的戰力佔有優勢,你壓根不必花費太多腦子,直接把軍隊列成戰陣,壓過去打就是。所以很多軍事家認爲,一個將軍追求行軍佈陣,通過戰場調度以達到取勝的目的,其實上都是迫不得已之下才做的事情。這就好比剿匪一樣——在絕大部分情況下,負責剿匪的將軍壓根不需要考慮設置陷阱什麼的,只需要讓士兵正面出擊,堂堂正正就可壓垮敵人。
在這場即將到來的戰鬥中,血牙領主是有優勢的——雖然看上去艾修魯法特的兵力更多,但是事實上優勢卻在血牙領主一方。因爲在一對一的單挑中,瘋狂其實並不一定是好事。有時候,冷靜遠比狂暴有用得多——這就好比盔甲,一對一單挑中,你很難說清楚到底是披甲好還是不披甲好。但是有件事情是毫無疑問的:隨着戰鬥的規模的擴大,這種不怕死的狂熱精神會變得越來越可怕,甚至變成決定性的力量。你很難形容精神力量在戰場上的作用,所有和恐虐軍團作戰過的人,都會對那種嗜血的狂熱狀態有深刻印象。很多恐虐信徒在戰鬥中會變得像是血神附身一樣不斷持續着向前猛攻,那種不怕死的怪異戰鬥方式足以擊潰數倍的敵人。
艾修魯法特之前也和血牙領主對戰過。那場戰鬥中雖然艾修魯法特獲勝,但是血牙領主卻率領手下精銳部隊(全部是血神信徒)從正面突破了艾修魯法特精心佈置的戰陣。而且這不是一次兩次——之後爲了追擊消滅血牙領主,艾修魯法特派出了很多部隊前堵後截,但是卻每一次都給血牙領主硬是殺出重圍。
不止是艾修魯法特,整個混沌領域內,其他邪神的信徒都很清楚這一點。他們也想方設法的對抗恐虐信徒這種悍不畏死,但是實際的戰鬥中,恐虐信徒還是經常能夠打敗數量遠在他們之上的敵軍。當軍隊規模增大之後,這一點就顯得格外明顯。數千恐虐的狂戰士就足以讓數萬敵人難以應付。
“大人,您打算怎麼做?”甘德問。“有什麼想法嗎?”
“只要血神的信徒……”艾修魯法特說道。“進入那種嗜血的狂熱狀態,我們就很難抵擋他們的狂攻。”他坦承道。“比對付一個瘋子更難的是對付一羣瘋子。”
“比對付一羣瘋子更難的是瘋子中居然還有幾個冷靜的,能在關鍵時刻指引方向。”甘德接下去。“大人,如果你想用這個營地來打主意……恐怕不會成功。”
艾修魯法特停了一下,眼睛看着甘德。他之前確實動過這個念頭——用一場詐敗將血神信徒引入自己預設好的戰場。什麼地方是最合適的戰場呢?這個曾經是古戰場遺址的營地也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利用壕溝、圍牆什麼的,或許能形成一個可靠的陷阱……
“如果血神的信徒取得勝利,他們的那種狂熱絕非區區的營地工事能夠抵擋的。”甘德說道。“我曾經見識過。”
“啊……”艾修魯法特倒是略微吃驚了一下。
“我之前的部落……也就是阿索文還沒有成爲首領……我的部落還沒有四分五裂的時候,我們就用這個戰術和一支崇拜恐虐的軍隊交戰。我們那個時候是一個大部落,有七八千人,敵人只有我們的一半……五千左右。那個時候,我們就曾經打算用詐敗吸引他們強攻我們設置好的營地。嗯,我們付出了大概五百人爲代價,將他們吸引到工事前。我們的計劃是等到他們因爲攻打營地而傷亡慘重且疲憊不堪的時候發動反擊。”
“結果呢?”艾修魯法特問道。
“沒用……那些恐虐信徒在勝利和鮮血的刺激下,都變成了瘋子。他們不顧一切的向我們猛撲,但是偏偏又有幾個腦子清醒的爲同伴指明瞭最合適的進攻途徑。結果是他們直接就用屍體填平了塹壕。然後,我們就在牆頭和那些瘋子交戰。他們死了很多,但是剩下的依然不顧一切的猛攻過來。我們被擊潰了……幾乎全軍覆沒,剩下的也都四散逃走。阿索文就是在那種情況下成爲首領的。總之,按照我的意見,您決不能刺激恐虐信徒的士氣。一旦他們陷入嗜血的狂熱中,那就再也沒有什麼可以抵擋他們的東西了。”
“不能刺激他們的士氣……”艾修魯法特點了點頭。“甘德,謝謝你的忠告。”
他這麼客氣反而讓甘德變得不好意思起來。“大人,您不必……”
“你給了我一個靈感。”艾修魯法特說道。“沒錯,只要恐虐信徒進入戰鬥,他們就會因爲嗜血的激情而陷入狂熱,那就很難對付了。之前塔瑞克曾提醒過我,如果恐虐信徒陷入狂熱,需要三倍以上的兵力才能抵擋他們。”
“確實需要這麼多。”甘德回答。甘德只是一個掠奪者斥候,但是他卻有着天賦的敏銳判斷。“三倍,不能再少了。不過大人,您還記得之前我們的那場戰鬥嗎?在我的部落時候?”
艾修魯法特當然記得。那場戰鬥中,在對方因爲大意和輕敵損失了很大一部分戰力之後,阿索文部落也只是很勉強的戰勝對方。說起來還真的多虧阿索文的那個關鍵的魔法。如果沒有那個魔法,那麼那場戰鬥還是贏不了的。
用魔法……艾修魯法特點了點頭。必須儘量的發揮己方魔法戰力的優勢。恐虐從來不提倡魔法,所以他的信徒之中幾乎沒有魔法師。相反,不管是納垢還是色孽,信徒之中巫師數量可都不少,奸奇的巫師更是以強大的魔法能力著稱。
“還有,大人,恐虐的信徒雖然很強,但是他們不懂得後退。也就是說如果他們戰敗,也基本上就是全軍覆沒。您只要打贏這一次,我想鮮血要塞就會很快落入您的手中。”
艾修魯法特點了點頭。他知道混沌的法則,只要他能夠佔據鮮血要塞,他應該就能迫使血神做出妥協。
“哦,對了,大人,忘記告訴你一件事情了。”甘德本來已經打算告辭了,卻突然轉回頭。“幸好我及時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