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那得是多大的好處會讓人同意和他們換車呢?
我將我的疑問和警察說了之後,警察的一番話讓我茅塞頓開。
他說未必需要許給拐賣兒童的兩人什麼好處,這種換車行爲對於他們也是有着益處的。
兩方本來都在警察的追擊範圍,這麼一換說不定就能跑掉。
因爲彼此的追擊對象變換了,所以逃跑的路徑就多了起來。
而且當時兩方都沒有被警察追捕,所以逃脫基本上已經成爲板上釘釘的事了。
但是這是相對於不知情的那方而言,他們並不知道和自己合作的人犯了多大的事,可以說也不知道你們的能量都這麼大,能夠調查監控,也能迅速的報警,讓我們出動。
引起一般來說人口消失了四十八個小時之後纔會立案。
也是你們命好,剛好那輛車是丟失已久的車,所以我們有理由去追擊。
今天如果不是我們提前和當地的警察打好招呼的話,說不定那些孩子就被送到買方的手中了。
因爲誰也想不到那麼貴的車裡會坐着那麼多被拐賣的孩子。
車牌號也被換了,不細心的話根本就是猜不到。
而且白白得來一輛好車是很多人都不會拒絕的事情,這車就相當於是兩方交換的好處了。
不得不說還是警察比較靠譜啊,分析的頭頭是道,看來我還是缺少經驗,見識太少。
不過拐賣兒童那兩人的行爲能解釋通,那郝建的呢?
郝建也是傻子嗎,明知道換車就有可能是爲了躲避別人的追查,他爲什麼會乖乖的聽話?
當然了,這孩子的內心我早就看不懂猜不透了,先查到車輛的下落再說。
那三輛車現在也不知道還是不是在行駛至終,夜晚是逃跑的好時機,一般人不會放過這個機會的。
當然車輛的下落沒別的辦法可查,就是看監控錄像,而且這次我們一定要吸取上次的教訓,這個車停在哪裡了那裡的車也要跟着查。
兩個人根本不夠,所以這個警察把能叫來的人手全都叫來了,這樣的話我們就可以比平時更加快速的查到他們的下落了。
看監控錄像是個辛苦活,我現在已經看的快要吐了,看見那黑白的畫面就眼暈。
我現在心急如焚,感覺那些人早就知道我們會發現那是假的,這麼做大概也是在拖延時間。
這麼做當然也是犯罪的人經常會做的事,晚一秒被發現就會多一條活路,事情都是瞬息萬變的,機會都是自己爭取的。
但是拖延時間幹什麼我們就不知道了,不過肯定不會是好事,不然的話費這麼大勁幹嘛啊。
人一多效率就立刻上來了,看了半天的監控錄像,分別都查到了三輛車的落腳點,但是這三個車可謂是天南海北,相互之間的距離也太遠了點。
這些警察們辦事效率還是挺高的,速度很快的就查到了當地警察局的電話,之後就撥了過去。
那邊一般都會有值班的警察,不過執行任務的可能就要從被窩裡面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