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章 新舊利益的衝突(五)

第788章 新舊利益的衝突(五)

松江府尹當即介紹了一下松江府這種特殊的、其實完全是中農水平的假佃農,到底是怎麼回事。

這裡面,有個繞不過去的問題,就是基層到底交了多少稅。

大明也好、大順也罷,只看律法,簡直就是農民的天堂。三十稅一,這稅低的實在是叫全世界羨慕。

然而,要是隻看法規法令的話,這世界變成天堂也太過容易了。

如果都是按規矩辦事,不說正常的土地稅,就是加上明末的三餉,也不多。

這裡不提地主收租的問題。

只提收租之外的稅賦徭役問題。

大順的土地稅,就算加上人頭稅,其實也就0.05兩白銀。很低。

但是,一稅輕、二稅重、三稅四稅無底洞。這纔是基層的現實。

一畝地0.05兩銀子的正稅,一點都不多。

可是,此時也有一些鄉紳對此是有記載的。

曰:每畝正稅4分,又每分加平二分,則此一錢二分矣。國課應完,若畝只收一錢二分,尤可支也。

然,官府每逢大役,則按畝加派。若每錢稅加至半兩,尤可支也。

然,每歲加派十次、廿次、卅次,疊而加之,不可支也!

凡遇過差,公館、驛馬、酒水、門包、長隨、書吏、衙役、夫轎,皆出於是。而鄉約賢者又借官私派,民豈能活?

這就說的很明確了。

應該繳納四分銀子的稅,基層官府按照慣例,每分銀子再多加二分,也就是一分變三分、一畝地的四分便一錢二分。

這樣的話,也就相對於十一稅,也能活。包括潛規則的兩倍的加稅,依舊還能活。

但是,遇到徭役、加派、差事,這加起來就沒數了。

好比去挖河,你不想去,那就交錢啊。交了錢,理論上官府僱人替你去;又好比有官員來了,走運河,得去拉繩或者準備別的,這也得抓人。不想去,就交錢。

刨除掉地主地租這個根本性問題,基層官吏能把三十稅一,幹成二稅一、甚至達到一點五稅一的地步。明末甚至出現了撂荒跑路,大片土地沒人敢種的情況。

只看法令、朝廷的制度,感覺封建王朝真的是符合仁義之政的。

可要看看基層、看看現實,只能說,能活二百年的王朝,都是命大的。

原本,還有人頭稅,攤派的錢,可以攤派在人頭稅裡。同樣是一分銀加槓桿,加到一錢,但這一分銀一部分是土地稅、一部分是人頭稅。

現在,取消了人頭稅。就算加槓桿,也得有初始的錢數,這些錢就全加在土地上了。

中上層,都有避稅的辦法。或者說,都不需要專門去避稅:只按照國家規定的國稅收,根本沒幾個錢。

他們避的,還是國稅之外的錢。

大明也好,大順也罷,收一兩的國稅,底層要承擔十兩、甚至二十兩。看似一年收個千八百萬的地畝稅入了國庫,底層估計收了一二億當不是問題。

所以大順的財政,比大明強點,但也垃圾到極點,以至於馬上要被沒有印度、十三州還不納稅的小小英國超越了。

這種情況自明時便有,所謂投效等。

所避的,不是朝廷的那點正稅,避開的主要還是基層的層層加碼。

這種情況下,劉鈺當初就說過的、那些商賈階層也認識到的“土地售價降低”的情況,也就隨之出現。

小農階層是被盤剝的重點,土地越多,越輕鬆。

就算不避稅,只要能避開基層的加碼,就毫無壓力。

而現在,伴隨着人頭稅攤入土地稅,這種情況更加的嚴峻。

皇帝坐在金鑾殿裡,覺得自己行的是仁政啊,三十稅一,這還不仁政?

實際上,基層的情況,並不那麼簡單。

這是全國的普遍性情況。

普遍性之外,還有松江的特殊性。

伴隨着對日貿易開啓、伴隨着西洋貿易提振、伴隨着中瑞聯合貿易公司開始擴大走私業務,以及種種股份制公司的出現,使得松江出現了一股投資風潮。

之前在松江府尹那和劉鈺交談的,是比較正統的鄉紳,屬於是天朝的OLD MONEY階層。

不投資、不工商,而是老派地放貸、收租、科舉、傳家。

他們和松江佃農的特殊性,關係不大。

有關係的,是一些看到投資有利潤後,將資金投入到股份制公司之中賺取年息的鄉紳,或者是一些大中型地主。

他們急需錢。

但是,貿易的不穩定性、天朝一直以來的囤地傳統,又使得他們不想要售賣土地換取急需的錢。

借貸,利息太高。

貸款,沒有銀行。

賣地,那是敗家子。

這種情況下,也就出現了一種很特殊的租佃形式。

押租制。

比如說,這塊地,如果賣的話,正常賣10兩銀子。

但是,地主不想賣,大順賣地是敗家子這是一種普遍心態。但又急需現金來投資。尤其是諸如對日貿易公司增股的時候,明顯賺錢的買賣,肯定要投錢的。

那麼,這時候有農民站出來,說我租你的土地。我給你6兩銀子押給你,你把地租給我種,每年我象徵性地給你點地租。什麼時候你想把土地要回去了,你就把這6兩銀子給我,我就把土地退給你。

這有點類似於典當。

只不過,典當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爲什麼不直接花10兩銀子買呢?

一來,能花6兩無限期的租,每年只給一些象徵性的地租,爲什麼要花10兩?

二則,地主自己也不想賣地。賣地容易買地難,土地也是留給子孫最好的基業。將來萬一買賣失敗,收回土地即可。

三則,土地在誰手裡,誰就要承擔稅賦。大地主有關係,可以只交國稅,避開那些攤派。而買地的人,只想要地的使用權,不想要地的所有權,因爲有了所有權,就意味着要納稅,承擔徭役等等。

四則,地主急需錢,又不想賣地。折中一下,怎麼可能按照原價去“押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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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也就形成了松江府佃農的一些特殊性。

詢問之後,可知眼前這家佃農,原本就是自耕農。

家裡有四畝地。

將四畝地賣了,換成現金。

然後,在大地主急需現金的時候,拿着賣掉四畝地的現金作押,租十畝地,每年只需要繳納一石租子。

比起正常的、普遍性的租佃,這租子其實就可以忽略不計了。劉鈺見過最離譜的,是收糧時候,百斤一算,六十五歸田主、三十五歸佃戶。這十畝地才收一石的租子,真就可以忽略不計了。

這等於是什麼?

等於是四畝變十畝。

還省下了之前四畝地要承擔的國稅和雜稅。

他是佃戶嗎?

是,因爲他自己沒有土地這個生產資料。

但是,他窮嗎?

不富,但相對於大順的普遍性的佃戶來說,肯定不算窮。

這種租佃,對雙方都有利。

首先,松江府因爲大量的南洋米、東洋麥,使得傳統的收租子的收益下降。

其次,投資需要現金。

再次,拿着土地抵押去借債;和將土地的使用權租出去,收取將近一半的土地售價的現金,這兩者完全不同。

前者,那土地抵押出去借債,主動權在債權人手裡。而且,松江府工商業的投資,也沒有密西西比泡沫或者南海泡沫那樣“誘人”的回報率,借高利貸去投資,那投資回報率得多少才能值得借高利貸投資?尤其是大順高利貸利息如此高的情況下,誰不到萬不得已,敢去借貸?

後者,土地的所有權,仍舊是地主的。當地主投資失敗,或者又想繼續收租子的時候,將押金推給佃戶,土地仍舊是自己的。

而且,松江府這邊,是保護這種租佃模式的,是走官方印花契約稅的。大部分情況,雙方也不會閒着沒事幹違約:地主收回去幹啥?佃戶退了幹啥?

繞了一圈,其實誰受損了?

仔細想想,似乎也沒有人受損。

國稅不高,按照正常國稅繳納的話,大明也好,大順也罷,小農破產並不容易。

稅高的,還是地方的攤派,以及各種理由加派的錢。而大的地主是可以規避這些額外稅費的。

既是要做社會調查,不管是真正的佃農,還是這種實際上是中農的假佃農,都需要詢問詢問。

劉鈺心道這松江府尹,亦算是能吏了。

不管是考慮到基層民情的慈幼院佃農抱養政策,還是對兩種不同租佃模式的瞭解,都足見此人既知道變通,也確實對民間有些瞭解。

考慮到這戶佃農的家庭狀況,劉鈺也沒有哪壺不開提哪壺地詢問他們關於“進口糧食”的看法。

這都不用問,顯而易見的事。

糧價降低,這些名爲佃戶、實則屬於承包土地的中農,他們肯定是不滿的。對他們來說,主要的收入,還是種糧食、賣糧食。

而且由於他們一不需要繳稅,二來押租制下,他們給田主的租子不多,所以他們最有可能趕上某年糧價飛漲而達成階級跨越的階層。

劉鈺估摸着,若是問一句,只怕肯定是諸多不滿。

明顯不滿的問題沒問,劉鈺反問了一下這裡婦女紡織的情況。按照以往的習慣,摸出了一些冰糖分給家裡的小孩,又差人去準備些餐飯,如此平易近人的做作下,這家主人的膽子也漸漸大了起來。

說到女人紡織的事,這家主人便道:“城裡的商人提供棉花,這邊村子的女人便拿着城裡商人提供的棉花紡紗線。月初領多少棉,紡出多少,商人收購多少。價格也是商人那邊定。”

“趕着農忙時候,白天做農事。晚上,村子裡的女人便聚在一起。”

“譬如今日張家、明日李家。每家晚上點一次油燈,每日輪換,誰也不吃虧。”

“若是手藝好的,亦可織布去賣。只是拙婦手笨,只好做些紡紗線的活。待過些日子,我再租佃些地。若糧食夠吃,便種些棉花。”

“如今糧價又低,棉價卻高。想來再過些年,自己種棉、自己紡織,再去售賣,或能多得一些錢鈔。到時候也好給孩子們多置辦些土地。”

“只恐過些年,這土地或種棉、或種桑,價格又上來了。便是押租,也要多花不少錢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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