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政策親近

第553章 政策親近

化名王五的軍官,遵照着劉鈺的意思,也是開門見山直接說明自己要買軍械。

果然,法扎克萊並沒有在“賣不賣”這件事上多問,而是直接問想要買多少。

英國東印度公司有槍、有炮,這時候印度還算壯大,看着挺嚇人的。

英法兩國在印度纏鬥不休,法國人率先武裝了土兵,英國人也有學有樣。

印度的土邦王公也整天打仗,都在買軍火,東印度公司存了不少槍械火炮,這屬於高利潤貨物,倉庫存着很多。

“你們準備要多少呢?”

“一千兩百條褐貝斯,以及配套的刺刀。三百到五百支印度的彎刀供騎兵使用。六門三磅炮、四門十二磅炮。以及一些火藥和鉛塊。錢,不是問題,我們之前也是在巴達維亞做買賣的、也開過糖廠、幹過香料種植園。”

數量不是太多,英法給印度土邦的王公送禮,也送過三五十門大炮的重禮。不管是槍械還是大炮,都有現貨。

對面既然有錢,那就最好。

有錢好辦事,沒錢的話,就算他有心想要資助這裡的人,也得需要公司總部那邊的許可。

贈送和買賣不是一回事,如果是買的話,他就可以直接和本地的負責人商議。

“這些器械不是問題。但是你們會用嗎?”

“這一點你放心。我們的隊伍裡有布吉斯人,他們會玩騎兵。開槍我們也會。至於大炮,我們也有人會操作。有弟兄曾經在馬打藍素丹國當過炮兵,也有人在天朝的部隊裡幹過。”

出海去南洋的華人裡面,臥虎藏龍,不管說是什麼身份,只要不是官宦人家,那都可信。

法扎克萊算了算價格,報了一個三萬三千兩白銀的價格。這個價格還算是比較良心,如果算上後續的火藥,價格更多,但那都是可以商量的。

“價錢大約是這些。可以賣給你們,但是荷蘭人在東南亞巡查的很嚴格,恐怕我們也很難將貨物送到岸上。畢竟,你們用我國的槍械大炮,這沒有問題,當年法國人與荷蘭人打仗,法國人也有不少用荷蘭槍的。但是,如果我們直接運貨被扣押,荷蘭人會提出抗議的。”

“我們自己取貨。交易地點就在你們明古魯的萬寶路堡。一旦離岸,就算交割完畢,和你們就沒有關係了。我們會在裝貨的船上裝大量的火藥,如果被荷蘭人巡查到,就點燃火藥。不會牽連你們,畢竟只要荷蘭人不知道我們和你們之間的交易,下一次還會有機會的。”

王五知道劉鈺那邊安排的配合時間,算是比較寬裕。

從明古魯過巽他海峽,風向好的話,只需要一天時間就能抵達火山南岸的海岸。

法扎克萊也對此很滿意,送到明古魯,不是難事。

王五又催促了一下,說道:“在印度洋風暴來臨之前,最好就能在明古魯拿到貨。如果風暴季來臨,恐怕你們的運輸會有困難,這樣我們要等到明年才能拿到貨了。”

“這一點你們放心,只要交易達成,我立刻就可以聯繫人送貨。我們當然也要考慮風暴季的運輸困難。但是在交易達成之前,有件事我必須要問清楚。” шωш★ tt kan★ C○

“請講?”

“實際上,我想你們應該也清楚,憑藉你們的力量,是不可能趕走荷蘭人的。荷蘭會源源不斷地派來士兵,也可以直接武裝爪哇的土兵。而一千條槍,並不足以攻佔巴達維亞。”

法扎克萊並沒有選擇委婉的說法,而是直來直去。

他心裡雖然相信自己的推斷:即這些人一旦成功,既不會選擇和天朝站在一起、也不會與荷蘭人和平、更不可能和當地的爪哇蘇丹合作。

這裡面有經濟原因、也有宗教因素。總歸,這些人的主力還是華人,華人的圈子相對來說比較封閉,這裡面又牽扯到一個只要是華人就有機會奪取天命的緣故,所以荷蘭和天朝都不可能容得下巴達維亞被華人佔據獨立建國、蘇丹更不可能或者沒有能力讓這些“異教徒”臣服。

但是,法扎克萊希望從對方嘴裡得到一個確切的回答,以印證自己的判斷。

只要這些人不攻佔巴達維亞,英國方面就可以出面斡旋,從而確保他們可以獨立成一個割據政權。

但如果這些人心存幻想,甚至想要攻下巴達維亞,那就與荷蘭之間絕無妥協的可能。

這樣的話,這些人也就值得賣一賣軍火,不值得後續的深度合作。

王五聞言點頭道:“本來我們是準備向北發展的。那裡華人更多一些。但是,朝廷出面給了荷蘭人人頭稅,將多數的華人安置到了錫蘭。我們確實無力奪取整個爪哇,所以我們準備佔據南部。只要確保荷蘭人進攻花的錢,比他們得到的利潤更多,我想荷蘭東印度公司也不會把錢投入到這個無底洞中。”

“我們的綱領和訴求不會改變,這一點是我們必須要做到的。廢除荷蘭的強迫種植制、廢除強制勞役、廢除人頭稅政策、均田。”

法扎克萊讚許地點點頭,再度拿起那份書面的訴求企劃和綱領文件仔細讀了一遍,盤算了如果對方在南部割據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利益。

這份書面的企劃和綱領文件,也算是比較符合英國的殖民地政策。

不得不說,英國人搞殖民,確實研究的深。

荷蘭人在爪哇統治了二百年,竟無人撰寫過爪哇的相識的考察報告,十七人委員會和巴達維亞總督往往是拍腦袋做出許多決策。

而歷史上第四次英荷戰爭後,英國短暫統治了爪哇,第二年就成立了麥肯錫調查委員會,並派人深入爪哇農村,寫了詳盡的調查報告、階級考察、以及土地制度。

總的來說,18世紀大英如日中天時候的“理藩院”,比起天朝的正牌理藩院,業務水平強的不是一點半點。

用英國的人的話來講,【土地是爪哇全部的財富源泉,而英國並沒有多少從事農業耕作的。唯有充分了解爪哇的土地制度和村社結構,才能對爪哇社會的特性、習俗、經濟、制度,制定科學的發展方向】。

只不過,屁股決定腦袋,考察報告做的再精細、考察的再清楚,方向錯了,知道的越多也就越反動。

就像是屠龍術,學好了,可以逆操作,做最強的惡龍。

簡單來說,英國想在爪哇搞土改,再明確點,就是“破井田、開阡陌、免役法、青苗法”。

【我們的目標,是激發爪哇人的勤勞。讓他們分享勞動成果,而不是將勞動成果和個人利益分割開。要讓他們將勞動和個人財富聯繫起來】。

做法就是:

改革村社土地所有制,將土地劃分給個人,給予小農,由殖民政府徵收土地稅。

取消荷蘭的強迫種植制度,取消封建徭役制。

廢除村社土地所有制,土地收歸殖民政府,在政府和農民之間,推行租賃合同,明確租地年限,根據土地肥力制定地租數額的具體數目。

廢除各種強制性勞役、義務,減輕農民負擔。

由殖民政策向小農發放貸款,以確保小農擁有生產的資本,利息較低,待收穫後償付。

這基本上就是巴達維亞華人起義者,關於土地政策的綱領。其實也就是理想化的“貨幣實物地租取代勞役地租之理想井田”、“免役法”、“青苗法”、“方田均稅法”。

問題是,英國人嘴上這麼說,但屁股坐在哪是有數的,打敗荷蘭來統治爪哇,不是來爲爪哇人民和華人來服務的。

所以,一月份宣佈試點勞役制度改革、六月份改革失敗。

公司直接給主持土改的總督去了信,告訴他公司的目的是盈利。而你廢除了封建勞役制、廢除了強制性勞役和義務,幹活得花錢僱人,錢誰出?公司和荷蘭人血戰,是來這爲爪哇人民服務來了?

這個改革,算是從“封建勞役”,改到了“免役法”。

問題是從宋的免役法、到明的張居正改革、再到大順這邊的完成了張居正改革,收稅僱人幹活減輕徭役,這一切能夠推行下去的原因,在於朝廷不是一家公司。

朝廷沒有股東,不需要看利潤報表。

但東印度公司不行,一月份宣佈改革、六月份就發現僱人幹活還花錢,遠不如封建勞役制省錢,於是出了個補丁:“之前關於免除徭役之政策,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但凡政策,只要有“視具體情況而定”的補丁,那就等於沒有。

六月份出完補丁,十月份又宣佈改革不包括萬隆和巴達維亞地區。

因爲英國接了荷蘭的盤,真正能管到的地方,也就只有萬隆和巴達維亞。

剩下的地方還有大量的封建王公,他們也根本管不到,整個改革也就成了一個笑話。

隨後,英國人也延續了荷蘭的強迫種植制,只是“變了個模樣”。

由原來的村社種植,改爲個人強迫種植,規定每個分到土地的農民的地租是240磅咖啡。

恢復了強迫勞役制,每個農民每年應該爲公司勞作28天。

英國理藩院做了考察報告後,認爲在爪哇的土地政策,應該是政府—農民,兩層結構,這樣利潤更大。

而不應該採取政府——地主——農民的三層結構,這種三層結構不利於公司的長久利益。

這就是典型的方向錯了、知識越多越反動。

因爲這麼搞,英國人的殖民統治確實比荷蘭的包稅人中間商高效。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當年就利潤翻番,大量的爪哇特色農產品作爲地租,成爲公司的盈利報表。

公司不向爪哇人民負責,只向股東負責。

但現在,英國並未打第四次英荷戰爭,也並未真正統治爪哇。於是對於這麼一份明確的綱領性文件,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和讚賞。

當然,這不是出於理想和信念,而是因爲這麼搞的話,這些農作物、熱帶經濟作物,就可以賣給倫敦東印度公司了。

荷蘭人敵對、大順那邊不缺,那麼明顯可以知道如此改革之後生產力提升、此等生產關係調整很適應牛耕鐵器時代的生產力,多出的產品總得賣出去。

賣給誰?

周邊的買家,也就剩下個倫敦東印度公司了,這不就等於打破了荷蘭對東南亞商品的壟斷了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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