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3章 萌芽?萌個屁

第543章 萌芽?萌個屁

荷蘭人的毒計,就像是德川吉宗離間劉鈺一樣,噁心到極點的一種公開的投毒。

即便當時沒人信,或如德川吉宗的信當時肯定無法離間,然而將來呢?

一旦出了意外或類似的事件,必會有人把這些話翻出來。

史世用就算是有心幫劉鈺,可這件事又不是私下裡說的,而是當着這麼多人的面直接談的。

他若不說,皇帝那邊也交代不過去。

況且,瓦爾克尼爾說的也不完全是假話,這種說真話的投毒,最是噁心。

東印度公司從開普敦到日本,擁有廣袤的市場,纔不過幾萬華人的勞動力,這麼大的市場就無法容納,竟能搞出“相對過剩”這種情況。

大順如果要興辦手工業,這得需要多大的一個市場規模?

更詭異的是大順擁有此時世界最多的人口,從明朝開始幾乎全世界半數以上的白銀流入,但整個大順的消費能力差到出奇。加上男耕女織的小農經濟,內部市場幾乎是半死的。

巴達維亞的事,或許終究會給剛剛起步的大順手工業工廠,蒙上了一層陰影。

也需,會讓皇帝看到了這些新事物美好背後的可怕。

月後,史世用回到了京城。

沒有其他的選擇,只能將在巴達維亞的事如實彙報,自然也包括了瓦爾克尼爾最後說的那番話。

即便他不說,也自會有別人說。

這番話之外的事,皇帝並不是太在意。一切都是按照樞密院那邊定下的戰略,完全捏住了荷蘭人的命脈,就像是樂府指揮雅樂一樣順從着朝廷的節奏。

最後的這番話,史世用也看不出皇帝的態度,只是覺得皇帝好像很在意,不但聽史世用複述,還將瓦爾克尼爾說的那些東西的一問,仔細看了看。

實際上……大順已經在幾年前發生過類似的事了。

6年前,蘇州府長洲縣,爆發過一次轟轟烈烈的織工罷工事件。

這本來是一個縣的小事。

但這種事,從縣令到州牧,全都是第一次遇到,一下子懵圈了,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處理農民起義,他們有經驗;處理要求永佃的請願,他們也有經驗;處理商人罷市,他們還有經驗。

唯獨就是織工罷工,這件事他們是真沒經驗。

之前沒發生過,怎麼處理?

而且織工選擇罷工的時間,正是各外國公司前來訂貨的時候,於是只好層層上報,直接報到了紫禁城裡。

整個事其實很簡單,當時劉鈺還在威海練兵,這事他根本沒機會參與朝會討論。但以他的常識,連腦子都不用,用腚都知道大概是怎麼回事。不是要求改善待遇,就是要求增加工資,工人的訴求無非這幾樣。

之所以鬧到了紫禁城裡,也因爲當時一個叫何君衡的機戶,也就是有織機等生產資料的資本家,請求朝廷“勒石永禁叫歇之事”。

何君衡是有樸素的階級意識的,明顯感覺到日後這種“齊行叫歇”,也就是全行業大罷工的事,在蘇州、松江等地會越來越多。

但朝廷從未有過法令指導這種事該怎麼處理,所以最好就是以此事爲判例,立碑、勒石,日後作爲指導性的判例。

作爲機戶,他不希望再發生類似的事件,更不希望一發生這樣的事,平日裡交好的縣令大人不知所措。

全行業的叫歇,縣令也不敢輕易動手,怕鬧出大事件。

朝廷最後出面,派人在蘇州府立了碑文。

碑文可想而知,大體就是兩部分。

第一部分,這次叫歇罷工的緣由,一定是織工裡面有壞人,心懷鬼胎,用心險惡。

但是,大部分人是好的,是被矇蔽的、不明真相的。

所以,第一部分說:【某不法之徒,不諳工作,爲主家所棄,遂懷妒忌之心,倡爲幫行名色,挾衆叫歇,勒加銀,使機戶停職,機匠廢業……】

第二部分,肯定是怎麼解決。

但這個時代不是19世紀的美國礦場鐵路,機械時代隨便抓幾個人就能幹,敢鬧事的直接讓公司槍手打死完事。

這時候是手工業工廠,織工是需要技術的。

這不是後世的蒸汽機紡織廠,抓個包身工就能操作機器。能織綢布的,這時候克也算是技術工種了,所以還不能殺。

只好妥協了一下,從原來的按天算工資,改爲了計件工資;每年的六月初一、七月初一和八月十五,機戶得多給機工一錢銀子,作爲福利。

從按天算到計件工資、再到給酒錢福利,整體上也算是增加了工資,這件事也就這麼解決了。

最後,朝廷、何君衡等資本家、織工代表等幾方人,一起在蘇州府立了碑文。

其碑曰:

嗣後如有不法棍徒,膽敢挾衆叫歇,希圖從中索詐者,許地鄰機戶人等,即時扭稟地方審明。應比照【把持行市律】究處,再枷號一個月示儆。

這個碑文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這個【把持行市律】究處。

因爲,之前沒有爆發過類似的齊行叫歇的事件,哪怕是縣令大老爺斷案向着何君衡,耐不住整個蘇州府的織工都罷工了,縣令怕鬧出大事,也是頭疼。

按照啥法律判?

翻了《大順律》翻了半天,也沒找到類似的情況,更沒說該怎麼處置齊行叫歇事件。

但立了碑文之後,也就有法可依了。

順承明制,《大明律》之《戶律·市釐·把持行市》罪,大順基本也就是照抄過來了。

《戶律·市釐·把持行市》律,在《大順律》裡排在第149條,下轄15個小款。

包括牙行、對外通商壟斷、朝鮮琉球朝貢貿易反欺詐、漕運中途勒索、府兵盜賣半官方的馬匹、漢苗交界處貿易準則、衙門和官方買賣等等。

全,基本是挺全的。就是有些跟不上時代了。

比如現在松江的貿易公司的買賣制度、比如蝦夷的買撲承包,就完全套不進去,只能特事特辦。

依《大明律》之條款,“把持行市罪”基本有三種處置方式。

杖八十。

這個不給錢賄賂,正規執行的話,必死。

鞭笞四十。

這個當時死不了,但基本上也差不多。

大面積的背部鞭痕,缺乏處理,很快就會葡萄球菌感染,最後“發疽而死”。

最後就是“如盜竊論”。

至於之後斷案怎麼斷,也就很清楚了。

如盜竊罪的前提,是在貿易交易中用非法手段拿到了利益、並且拿到手裡了、退贓也不管用,一律按照盜竊罪處理。

那麼,如果日後織工在齊行叫歇,並且取得了勝利,爭取了漲工資等利益,全都按照“把持行市”律之“如盜竊論”的盜竊罪處理。

依《大順律》之規定,盜竊未遂者,鞭笞四十。

但如果已經罷工成功,增加了工資,那就不算盜竊未遂。

錢都拿到手了,工資都漲了,肯定是已遂啊。

而同時,古代中國的律法對盜竊罪罪額的規定,是比如十個人合夥,偷了100錢,每個人不是按平均10錢的罪去定罪,而是按照每人都偷了100錢的罪去定罪。

所以,一旦叫歇成功,每個人漲了一錢銀子,那麼全行業1000人,就算100兩的大盜竊罪。

“依罪,盜銀百兩,流三千里戍邊、免刺字、杖四十”。

基本上,這件事勒石之後,齊行叫歇的成本就大規模增加了。誰也不想最後流刑三千里。

這件事既算是所謂萌芽的一個證據,也算是朝廷根本不懂啥叫新時代的一個證據,甚至都沒有專門立法。

舊的《大順律》修修補補繼續用,而修修補補的《大順律》裡關於“把持行市”的律法,抄的是《大明律》。

《大明律》中,關於把持行市的法律,抄的是《唐律疏議》。

基本上算是千年前的棍子打現在的人,一杆子掄到西域還是萬里佛國的時候了。

如今史世用又把巴達維亞那邊的話一傳,皇帝自然想到了幾年前織工叫歇的事。

不得不把劉鈺、刑政府尚書、戶政府尚書等幾個人全都召見到身邊。

李淦並沒有單獨召見劉鈺詢問這件事,也沒有上來就問類似的事如果發生在大順該怎麼解決。

待人都來了後,轉而詢問刑政府尚書,如果巴達維亞的事發生在大順,該怎麼判刑、依何等罪?

劉鈺跟睡着了一般在那杵着,皇帝不問,他也不說話。或者,他根本沒把這件事當個事。

皇帝問刑政府尚書,刑政府尚書便從專業角度先談道:“陛下,臣以爲,此事之首罪,當在糖廠承包者。”

“若在本朝,瞞報人頭、拒繳丁稅、數額較大,按例當杖八十,追繳欠額。”

“但此事……若真這麼辦,臣等考評之時,也定會給當地縣令安一個‘考覈乙下’的差評,基本上這輩子仕途也就到此爲止了。若是這般做,糖廠必要倒閉歇業,僱工鬧事,必要大亂,這是隻知律法而不知變通,實難堪大任。”

“但此事,若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早晚還是要出事的。”

“所以當地縣令多半覺得,只要不在我任上出事就好,自己也不捅破這層窗戶紙,留給後來的人去解決,只要別在我手裡出事就好。”

“最後越壓越多,將來爆出來的事也就越大,早晚會有倒黴的,可別是我就行。”

“不過,本朝既已免了丁稅,此事倒也不用考慮。但商人求利,毫無道德,多半還是會壓榨。壓榨過狠,縱無丁稅,僱工依舊鬧事。”

“所以,此事……無解。”

“最好的辦法,也就是不準開辦糖廠等等。此謂之治本之法。”

“亦或者,復《周禮》之舊制,皆收官營,再置官籍工匠,盡歸匠籍,專門管轄。”

刑政府尚書回完皇帝的話,又悄悄看了眼劉鈺,又補充道:“陛下如何問,臣就如何答。至於做不做,那就不是臣所能建言的。或陛下聖裁、或天佑殿衆議。”

皇帝知道刑政府尚書是在做老好人,也不在意,笑着看了看劉鈺,道:“鯨侯聽完這話,是不是肚子裡準備了千句百句準備反駁?朕想想啊,你都準備用什麼詞。嗯……因噎廢食?這四個字,肯定都到嘴邊了吧?”

(本章完)

第853章 一分錢難倒天子(三)第543章 萌芽?萌個屁第861章 哄一鬨第129章 拓展天下觀第882章 不得其時第466章 爲何要抑商第957章 王朝的最後一次成功改革(三)第101章 畜牧稼穡皆學問第184章 備戰第192章 超勝十年第262章 紙老虎第1115章 上國心態(九)第869章 “不正當”競爭(一)第403章 野心早已出現第853章 一分錢難倒天子(三)第202章 評書梆子學歷史第54章 全員賭棍第454章 半殖民地第138章 良家子第336章 無中生有第504章 善勝敵者,勝於無形第981章 決勝千里之外(四)第1301章 死與復仇(二二)第685章 試試看第697章 不管而管 不治而治(下)第329章 真正的貴族第79章 以朝鮮爲跳板第177章 機遇期第680章 隱喻(上)第627章 推測的結果第699章 身份的轉變第974章 照舊第1331章 恐嚇出來的費城會議(二)第695章 不管而管 不治而治(上)第407章 不得不仁義的仁義之師第324章 唯一的傻子第288章 法國笑話第729章 最後的平靜第721章 因爲沒本事第703章 海戰(一)第590章 借頭一用,以平民怨第1293章 死與復仇(十四)第364章 朝貢算不算侵犯壟斷權第1076章 爭功(一)第195章 過時了第499章 洗頭第766章 荷蘭災難年(六)第1145章 最後的佈置(六)第1056章 不可能名正言順第139章 考察第921章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五)第1299章 死與復仇(二十)第46章 哈士奇第191章 預想第528章 傳統藝能第4章 衝突第286章 等天災 等人亂第328章 問罪第1100章 工業革命(十三)第177章 機遇期第894章 落入圈套的英國(五)第1504章 終章 九三年(廿二)第398章 主心骨第1386章 凡爾賽和約(十三)第596章 好人我來當 壞人你來做第683章 皇傢俬事第186章 維持互信第1069章 惡龍殘影(四)第689章 建議投降第1398章 遷徙路(一)第27章 臨行第1401章 遷徙路(四)第970章 給錢第1068章 惡龍殘影(三)第30章 立信第26章 鍍金第1116章 脈絡第182章 隨時準備着第701章 優勢在我第138章 良家子第427章 日本興廢,在此一舉第889章 東學西漸的詭異產物(下)第200章 軍改的決心第649章 你只是枚棋子(二)第1300章 死與復仇(二一)第822章 大事成矣(九)第645章 難得的互信第343章 絕戶計第1258章 下西洋後的下西洋(四)第944章 南洋印度貿易區(中)第347章 君子聖徒第653章 你只是枚棋子(六)第29章 雪盲第1365章 裡病外治(一)第1203章 木牛流馬(十)第664章 分贓大會(一)第1303章 死與復仇(二四)第744章 巴達維亞新政(五)第1375章 凡爾賽和約(二)第1102章 工業革命(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