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6章 臨別告誡(二)
談錢,就必然要“傷感情”。
錢、權利、利益,這些都是經濟問題。
而經濟問題,往往會變成政治上的風波和事件。
比如說,後世歷史上滿清的覆滅,其滅亡的原因當然很多,腐朽、無能、反動、民族的壓迫等等。
但是,哪件事是“薩拉熱窩的槍聲”?
川漢鐵路,保路運動。
但是,川漢鐵路、保路運動,一開始就琢磨着要幹波大的嗎?
並不是。
【文明爭路】
【只求爭路,不反官府。不燒教堂,更不聚衆暴動】
這,是一開始的訴求,只是個非常純粹的“經濟問題”。
當然,如果不是經濟問題,也不至於會有那麼多人蔘與,保路同志會成立兩個月,會員20萬。四川當時一共多少人?參與比例達到了個什麼樣的程度?
除了經濟因素,不太可能在短時間內聚集這麼多的人。這比例已經高到嚇人的地步了,20萬布黨,可是直接幹翻了帝俄和臨時政府、打贏了干涉和戰爭,而這裡面伊里奇認爲還有15萬是“動搖分子”,實質核心就5萬。
簡單來說,就是“讓川人百姓強制儲蓄、強制入股修路”。
結果,掌握這筆錢的一羣人“貪圖人家利息、人家貪圖你本金”,一下子禍禍沒了。
當時汽車行業剛剛興起,一羣“金融家”搞“橡膠概念股”。
空的。
圈了塊地,就敢說自己是要幹成最大的橡膠種植園,瘋狂炒作概念。
100兩銀子一股,三個月給利息12.5兩,算起來年回報率50%——明顯是個擊鼓傳花的遊戲。
2月中旬發行的,100兩一股。3月29號,已經漲到了1650兩一股。
再往後,倒也不必說了,因爲搞成這樣會發生什麼,可想而知。
每個入場的人,尤其是大筆資金入場的,都知道這是擊鼓傳花的遊戲。
但每個入場的人,都覺得自己不是最後一個,而是能把利息賺走。但實際上,大部分時候,人家瞄上的,是你的本金。
這裡不要以爲,當時的中國人都傻,沒見過這種遊戲。這麼想,就太低估國人了。
事實上,當年天國忠王李秀成轉戰江蘇的時候,國人中的大商人就瞬間看到了商機——“長毛”不得嚇得富人都往上海跑?這上海的房價不得起飛啊?大量囤地搞房產,最後崩了,死的人不計其數。
不久之後,炒作工業股,什麼輪船局股、開平煤礦股、長樂銅礦股、鶴峰銅礦股,哪一個不被炒到了翻幾倍?
你要只看1880年的股市,尤其是工業股,那伱可能真以爲,這大清國要中興啊、藏富於民啊,光礦業股那幾年的估值,隨隨便便買12艘勇士級鐵甲艦。當然,最後的結局就是……
所以說,會玩的,早就會玩,並不是說不懂這一套。
歷朝歷代,你把耕地,理解成商業資本主義的“金融投資”,多考慮其中的金融屬性,而不是單純的生產資料屬性,很多事就很好理解了,爲什麼歷朝歷代都要“重農抑商”,以及商人們一個個玩的那個花花,壓根不是什麼稀罕玩意。哪怕說“洋人”的股票交易這套花活沒來之前,商人們玩鹽票、玩鹽綱的壟斷、炒作、差價,玩成什麼樣了?
是以,工業股災之後沒幾年,又來了一波橡膠概念股,那真是玩出了花。
橡膠概念股,四個月之內,狂吸1400萬兩白銀,然後炸了。
修川漢鐵路的四川老百姓的血汗錢,被金融家一波帶走。
沒錢了,那咋辦?
要知道,這錢可不是主動買的,而是以類似徵稅的手段,問四川徵了“三十一稅”愣生生徵出來的。男女老少,在戶在冊的,基本都得按照人頭稅、畝稅來籌錢的。
否則,也不可能說波及面會這麼廣,保路會瞬間集結了20萬人,而這個比例相對當時的人口,已經可謂駭人了。
是以,經濟問題,很容易引發政治上的大風波。
尤其是在大順,這個問題,更加的嚴重。
至少,比此時絕大多數的歐洲國家,要嚴重的多。
因爲,大順是個“私有制”意識,深入人心的國家,至少比此時的法國,要深入人心的多。
老馬說,經濟學家總是故意搞混兩種私有制。而後一種私有制,必須建立在前一種私有制的屍體上。
這兩種私有制,是兩回事。
而“私有制”本身,又是另一回事。
大順並不是一個資本主義的國家,因爲社會運轉的基石,並不是建立在後一種私有制消滅了第一種私有制的基礎上的。
但是,大順是個非常明確的私有制的國家。
簡單來說,此時的法國,哪怕說貴族,他實際上也並不擁有一塊法理上屬於自己的、產權清晰的土地。
這裡舉個例子,就可以理解到底什麼才叫“私有制”。
什麼才叫土地的排他性所有權、以及爲什麼說按照封建法理實際上法國貴族並不擁有一塊明確產權的土地。
或者說,此時的法國人,對於“私有制”,其實是相當不能理解、但又充滿期待的。
比如說,法國的農民,其實也有一些封建權利,類如,拾穗權。
這塊貴族的土地,收穫之後,農民可以去撿麥穗。
要注意,這裡是“權”,是拾穗【權】。
真正的私有制下,比如大順。
我的地,你有權在我地裡拾麥穗嗎?
假如說,我是個善良的地主,我可以允許你在我的地裡拾麥穗。但是,不代表,從法理上、法權上,權利上,你有拾穗的【權】。
什麼叫私有制深入人心?
別說這種土地的完全排他性的所有權,就是路邊的樹,那也是私人所有的。張家的就是張家的、李家的就是李家的。
但是,這個真正的“私有制”的法權,在法國,此時是很多農民所不能理解的。
比如,經常會出現,法國的城市資產階級,從貴族那,實質上是“非法”地取得了土地的所有權——按照封建法理,貴族沒有這片土地的完全所有權。比如說,法國農民的永佃權、拾穗權、村社公地、放牧權等等,這些封建權利,你跟農民打招呼了讓轉讓了嗎?憑啥這地你就能賣給或者租給資產階級?你都沒有明確的產權,你這租出去或者賣出去,這不是“非法”嗎?
而資產階級,當然是支持私有制、理解私有制的。
所以,在取得了土地之後,農民就沒有在這片土地上的拾穗權和放牧權了。
那農民就不理解了,爲啥呢?爲啥這地就是你的了?爲啥我們的拾穗權放牧權就沒了?
在比如說,村社公地。
荒地、牧地、場地等等,這些,所有權,既是貴族的,也是村社的,還是農民的,還是國王的,你說不清楚這些公共土地是誰的——要注意,既不是集體的,也不是國家的,法國國王敢說地是國有土地,能讓貴族把頭剁下來。
資產階級是反對這種公共土地的,認爲這樣,明顯妨礙他們經營。
93年,真正私有制建立起來後,對於一些土地,法權是這樣追溯的:比如說村社公地,這根本就不歸貴族所有,但是這200多年不斷被圈佔,這根本不是你們的。
所以,雅各賓派是可以從私有制的神聖的角度上,爲自己分地土改辯經的:比如貴族的土地分給農民,不是說在破壞私有制,而是說,這200多年來,這些貴族把不屬於他們的公地給偷走了,這本來就不是貴族的,這怎麼能算是違反私有制的神聖原則呢?只是向上追溯了200年而已。
《拿破崙法典》說:所有權,是對物有絕對無限制的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93年在法國、在歐洲的偉大意義,在於確定了真正的私有制,解決了法國“理論上、法理上,沒有人,包括國王在內,擁有一塊產權明確的,真正的、自己有全部所有權的土地”的問題。
私有制的概念,這才逐漸在歐洲徹底的深入人心。
那麼,在大順,存在這個問題嗎?
你的地是你的,我的地是我的。大順的百姓,不知道啥叫私有制嗎?還是不明白,自己只要有地契,就對土地擁有絕對的處置權?
士紳、污吏、貪官、地方黑色勢力等,可以用各種辦法侵佔土地。
但是,要用“各種辦法”,把地契騙到手。
可以騙。可以逼。可以下套放貸。可以利滾利抵押還債。
但是,絕對沒有法國貴族“非法侵佔村社公地”這樣的說不清、道不明的事。
簡單來說,騙、逼、放貸,本身就是對“私有制”的尊重。如果不尊重的話,廢這勁兒幹嘛,搶就是了唄。
私有制是私有制。
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偷、坑、蒙、拐、騙、放貸等,這又是另一回事。
你包括說,陝西資本被安徽資本從揚州幹回陝西,又去四川后的開發鹽井。一直無法解決的,就是實業資本和當地地主之間的問題,地主說,這地是我的,開口就是二一添作五,弄出來的鹽一人一半,否則不租。
這樣的契約,歷史上比比皆是。而這樣的契約本身,反應的就是私有制深入人心。
均田,不反私有制。
均田,恰恰是在試圖維護“第一種私有制”,只不過用暴力重新去分配而已。
第一種私有制和第二種私有制,是兩回事。
但私有制本身,是一回事。
私有制存在,所以纔會出現第二種私有制,把第一種私有制乾死,並在其屍體上發展起來的情況。
所以,私有制本身,意義重大。
大順這邊的百姓、士紳、商賈,對私有制這個概念,非常理解、非常清楚、非常明白。
不用說那麼遙遠的歐洲。
就是在此時的朝鮮國,朝鮮的百姓,明白什麼叫私有制嗎?日本那邊,日本的百姓,明白什麼叫私有制嗎?
理解不了的。
朝鮮國百姓手裡的土地,和大順小農手裡的土地,不是一回事。所以對於“我的、你的”這個意思的理解,也和大順這邊的人,天差地別。
包括說,劉鈺在兩淮搞的鹽政改革,這裡面就有個明顯的“私有制”和“非絕對的私有制”之間的矛盾——鹽戶認爲,那些草蕩是他們的;但在法理上,這些草蕩不是他們的,他們只有使用權,而他們卻因爲深入人心的私有制意識,把那些草蕩認爲是他們所擁有的。
也所以,在大順,經濟問題,很容易搞出來大風波。因爲私有制過於深入人心,所以只要經濟上出了問題,很容易衍化成政治上的混亂。
尤其是修路。
地權、徵地、股權、收益等等這些東西,只要出了岔子,出事是必然的。
因爲,私有制深入人心,你不需要一場“歐洲的啓蒙運動”,大順這邊的人也知道,自己的權益受損是要反對的。
93年7月17日的那場關於土地、私有制的風暴雷霆,在大順,早就已經刮過了。
而在法國,則需要一場從農業技術進步、農奴因爲技術進步變成永佃農、實質上的自耕農、法權上的非自耕農開始算起,持續了200年的醞釀,以及啓蒙運動的辯經,法國農民才理解什麼叫“私有制”——地是別人的,我沒權在上面拾麥穗,人家讓我拾那是情分,不讓我拾那是合理,這就叫私有制。
這是要辯經的。要從國王是上帝給予的權開始辯起的,一直辯到貴族在土地上擁有的亂七八糟的權利等等:沒有93年的那場風暴,資產階級要買地經營,不只是買地,還要“買斷”貴族的養鴿權、狩獵權、管業權、徭役權;還要“買斷”農民的拾穗權、放牧權、村社公地使用權等等、等等。
而這個道理,在大順,是不需要“啓蒙”,更不需要“辯經”的。
別人家的地,你可以騙、你可以設局、你可以欺詐、你可以逼迫等等,但是最終,只要你拿到地契,那麼一切好說。但你拿不到地契,就算你官府有人,事也不好辦。
兼併,是在私有制這個大的所有制下,進行的。比起法國那邊亂七八糟的產權根本不明確的土地、買都不知道該找誰買的情況,兼併起來方便多了。
故而,在這種私有制深入人心的背景下,經濟、權利這些東西,很容易引出大事來。
某種程度上講,一個正統的、真正理解中原的封建王朝,應該清楚,核心是“維護第一種私有制、並減緩第二種私有制的出現和對第一種私有制的謀殺”——抑兼併,就是其中的一種方法。
但本質上,仍舊是私有制的。並且,無需啓蒙,也無需教化,人就會在自己的利益受損的時候,站出來反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