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3章 泡沫
固然說,因爲歐洲各國的大型的東印度公司都被大順逼死了,使得歐洲的商業資本完全失去了技術上的限制,將會快速地流向航運和買辦業務,從而絞殺歐洲的諸多工業。
但這個道理的內核,在歐洲適用。
在大順,也一樣適用,雖然面臨的問題不同。
伴隨着《凡爾賽和約》的基本簽訂,大順也將面臨一個“資本流向”的問題。
波斯、印度、東非,這些方向,大順獨佔貿易權,資本的回報率急速提升。尤其是印度方向。
加之這些地方,又不像大順本土似的,有各種各樣的限制:最基本的一條,大順本土大商人買地囤地的限制,就非常大,使得大順“回報率最高、最安全、最穩妥”的投資,也即土地購買,成爲了一個在大順非常彆扭的、靠着行政力量強行扭曲限制的投資。
這也使得,劉鈺這邊,必須還需要一些手段,使得大量的金融資本,流向一些劉鈺希望去的方向。
自然,這個方向,就是北美的移民。
之前劉鈺就琢磨過,他覺得,英國南海公司和法國密西西比公司的經驗,就非常不錯。
無非也就是兩家公司出了點“小”問題,忽悠的太大了,最後擊鼓傳花傳不下去,泡沫炸了而已。
但僅從募集資金的角度來看,效果是顯著的,短時間內募集了海量的資金,資金多到基本解決了路易十四留下的財政窟窿。
而之前他也說過,對歐洲的戰爭,會帶來一個非常特別的社會意識:如果找對了方向,投資工商業的回報率,是可以高於買地的;且早入場、早受益。
歷史上,英國的利率從10%左右壓到3%;英國人逐漸形成了投資產業拿股票其實和買地囤地差不多的想法……也都不是與生俱來的,是一點點壓下來、一點點由社會存在慢慢扭轉了社會意識。
社會意識落後於社會存在,大順也在慢慢改變這種情況,但前提是得有這個社會存在。
如今,戰爭基本勝利了。
之前的一切疑惑都煙消雲散了,貿易持續發展、甚至是大發展。藉助《凡爾賽和約》的春風,大順的工商業將迎來一場黃金時代。
這是物質層面的事。
但在意識層面,則在京畿、鬆蘇等地,呈現出一種“相信朝廷的判斷、相信早入場早入股將來大收益”的思潮,以及“股票債券未必不如土地”的想法。
那些當初投資紡織的、投資航運的、投資造船的,這一次全都賺的盆滿鉢滿。
可以說,大順用一場又一場的勝利、一次又一次的對“貿易”的準確把握,贏得了一個極高的信任度。
體現在皇帝那,是威望。
體現在劉鈺這,是他對投資的“建議”,衆人會認爲這不是建議,而是告訴大家一條發財的路。
應該說,劉鈺靠的就是這種威望和信任,準備學一波南海公司或者密西西比公司。
在《凡爾賽和約》已經基本確定、資本即將大量涌向印度地區的時候,用他的信譽、用大順的威望、用歐洲戰爭帶來的工商業發展的兌現所造就的投資狂熱,來強行扭曲市場的資金流向。
簡單來說,如果他不扭曲。
那麼,100塊熱錢,30塊會投向本土工業;30塊會流向印度的棉花土地;40塊買地或者窖藏。
而現在,經他的扭曲,可能會分出來30塊,流向北美的移民上。
至於,最後會不會玩成南海泡沫、或者密西西比泡沫,那無所謂。只要人到了,地墾了,最後擊鼓傳花玩不下去了那也無所謂,炸了就炸了唄。
錢又不會無故消失。
真要是將來變成泡沫炸了,那麼,炸之前,錢無非就是流向的“水銀開採”、“造船”、“農業機械”、“畜牧”、“航海”等方向。
因爲這是北美墾殖挖金子的前置投資。
都是實體行業,並不是簡單的左腳踩右腳,就算融資的泡沫最後炸了,那也無所謂。
粗略來講,套路是這樣的:
通過第一次世界大戰塑造的投資熱潮,大順的熱錢都在等着朝廷透露的風聲,因爲之前朝廷的判斷是正確的,當時信的人、上車的人,一戰之後都發達了。
這時候,劉鈺拋出“扶桑有大金礦、至少有1000萬兩黃金”的風聲——基本上,算是密西西比公司大忽悠的翻版,當初約翰·勞可是憑着這種忽悠,拿着所謂政府背書的百分之十幾的高回報率,直接弄出來個上千萬兩白銀規模的大動靜。
區別就是,密西西比沒黃金。
而舊金山、溫哥華、西雅圖等地,是真有黃金。
由此,成立個大順皇家特許的專營公司,爲了向“前輩”致敬,公司直接取名爲泡沫公司。
五年內不分紅。
五年後,保證至少每年15%的股息分紅,收益率非常高。
朝廷給予此特許權,只包括開採金、銀,這兩種礦物的特許權。
類似西班牙模式,採礦的15%,歸國庫;5%,歸內帑。
剩下的,歸公司分配。
官督、商辦,效鬆蘇故事,前五年由官督制定政策,董事會五年後接權。
朝廷這邊會出總督管理民政事務、保護安全等等,公司需要向朝廷支付每年一些費用,以駐軍等。
既然要挖金子,那麼公司需要糧食、需要卡位軍事據點等。
那麼,北美的所有土地,是完全的國有化的,並非私人所有、私人也不得私自圈地。
是以,前期,公司需要投資移民、墾殖、軍事據點建設、造船等。
兩個目的。
一個,是前期大順爲了戰爭,發行了一批國債。但是兌付期還沒到。所以,如果有人想要抓緊時間入場這個泡沫公司,爲了之後的超高分紅,那麼這時候就要趕緊把國債兌爲現金。
價格會跌,大順朝廷這邊趁機回購一批低價售賣的國債,等於減輕了債務。
另一個,就是前期投入巨大,實際上就是靠“舊金山、舊銀山”的金子銀子,提前消費了,日後挖出來還現在的消費。
而鑑於要是等着金子銀子挖出來之後再消費,多半都跑到回家囤地、投資印度、放高利貸等等方向上去了。
沒挖出來之前,就先募集資金把這筆錢花掉,那麼這筆錢就可控地流向了移民、墾殖、農業機械、造船、帆布等產業上。
同樣的,這筆錢,將可以在前期的“行政扭曲下的土地價格”期間,以行政扭曲的土地價格,購買國有土地。
這意思是說,現在北美的土地,120畝,3兩銀子的價格都賣不出去。
但通過行政命令,強行扭曲價格,可以保證120畝土地,足以賣出30兩的價格。
而等着人口漸漸增多、產業逐漸發展、人口不斷滋生,那麼顯而易見的,這個土地的價格,終有一天,不需要行政的扭曲,也能達到30兩的價格。
但是,萬事開頭難。難就難在,前期時候,必須要用行政命令來扭曲土地價格的時候,怎麼把地賣出去?
等着日後人口滋生、產業發展、需求穩固了,這都不需要什麼手段和策略了,30兩銀子120畝地,不有的是人搶?
而這個難的開頭,劉鈺就是靠這種辦法來解決的。
等於是,這個泡沫公司的融資,來做移民這種利在千秋的事,並且花“高價”購買了扶桑的土地,這筆錢流入了“移民基金”當中,爲日後的移民還提供了一筆錢。
比如說,前期先移民5000戶,這5000戶的土地,都是泡沫公司出錢購買的國有土地。
至於說,這些人要不要償還公司的移民船票和買地錢、怎麼還、用什麼還、用實物還是市場價糧食……等等這些,這是細節問題,可以慢慢討論。
關鍵是,移民5000戶的錢、船票、前期投入等,這一大筆錢,由公司來出。
公司當然不想出。
但不出不行。
因爲這是行政命令保證的壟斷專營權,和劉鈺搞的對日貿易一樣,要麼幹、要麼不幹。
幹,就得履行附加的各種義務。
不幹,就別出錢入股就是了。
如大順對日貿易的公司,就是以大順和鎖國日本以及試圖拿到壟斷收益的幕府,三家合夥保證這個壟斷權。
但你拿到這個壟斷權,就別琢磨什麼自由貿易,老老實實地履行造船、重艦、訓練水手、註冊船隻、戰時徵召的義務。
換到這裡,也是一樣的。
你想繞開公司和監管,私自募集個四五十人,就去那邊採金?
不是不行,別被抓到。
抓到就絞刑,金子歸抓獲者、告密者所有。
想去“自由”地採金,門都沒有。
只要去採金,就必須在這個專營壟斷公司之內,也即要履行這些可以說【非常沉重】的義務。
從純粹資本收益的經濟學角度,這是違背自由的、是低效的。
因爲,最高效的制度,應該是放開開採,你有本事伱就弄個四五十人,挖到金子大發一筆,開支也小,
這樣,利潤率最高、效率最高,而且沒有任何亂七八糟的附加義務,就是去挖金子的。
但,問題是,對大順而言,挖金子,並不是目的。所以,這種高效是無意義的。
對劉鈺而言,移民纔是目的,挖金子只是促成這個移民的手段。
那麼,就必須要清楚,這個“高效”,到底是什麼高效。
是高效地挖金子?
還是高效地移民?
其實,劉鈺依舊是是和稀泥的折中選擇。
既不是理論上最高效的挖金子、也不是理論上最高效的移民。
理論上,最高效的挖金子,是宣佈誰挖了歸誰,資本自己僱人過去挖。那絕對最效率。
理論上,最高效的移民,就是實學激進派的加大集權、提振國庫收入、均田去掉中間商,以移民爲如修長城、運河一樣的國家政策,狂移、屯田、衛所制。
劉鈺現在搞得這種折中和稀泥,只是現有條件,包括技術、監管、行政效率、運輸水平等限制下,一個相對平衡和可行性相對高的選擇。
社會現實決定的,並不可能完全都按照理論上來。
哪怕是學南海公司和密西西比公司的宣傳忽悠來搞錢,或者說這個“泡沫”能吹起來,也得仰仗現有的社會現實——南海和密西西比這倆大泡沫能吹起來,前提是之前各種專營壟斷公司,真的能賺到錢,而且是高回報率。沒有之前亂七八糟的專營公司做鋪墊,這泡沫壓根就不可能吹起來,即便說20年的歐洲一大堆熱錢瞎雞兒投、沒地去,但若沒有之前的鋪墊塑造出的社會意識,也就不會吹起來投資專營公司的泡沫,而可能是諸如鬱金香的形式。
大順這邊同樣在學泡沫,其基礎就是之前二三十年的專營公司的高回報率做鋪墊,這樣泡沫才能吹起來。炸不炸,那另說。
而實學激進派的理論上最高效的移民方式,此時缺乏這樣的社會基礎、也缺乏這樣的社會意識,更缺乏鋪墊。農村,還遠沒到油盡燈枯、連地主子弟都過不下去、地主作坊普遍破產、稅收戰亂重的農村徹底崩潰、不革不行的地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