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修補者的絕望(中)
兩淮鹽政使說的這樁公案,一杆子打到了前朝萬曆四十幾年。
而這樁公案,其實就是大順鹽政改革的源頭。也就是兩淮鹽政使說的“當初是飲鴆止渴,但不飲不行”。
也算是兩淮鹽政使心態崩了的那種類似於信仰、理想和現實出現了巨大沖突之後的信仰近乎崩塌的來源。
大體就是,當時私鹽橫行,甚至於一些行鹽官,認爲私鹽暢銷,利於百姓。
其實,這個單從道理上講,是真的難以反駁的。
不管是儒家的仁義道德。
還是劉鈺在歐洲那邊鼓吹爲了開門的自由貿易理論。
都沒法反駁。
道理對不對?
太對了。
理論上,朝廷廢棄鹽稅、廢棄鹽鐵專營,全面的私有化、市場化,走私不再是走私,那麼私鹽也就不再是私鹽。
那麼,基本上按說就能推出來一個結論:鹽會降價。有利百姓。
道理好像是對的。
但現實不是完美道理運行下的世界。
也沒有一個無需考慮國防、賑災、水利、教育、政府運轉的完美世界。
這件事吧,其實就類似於英國的茶稅問題。
英國茶稅問題的解決方法,是增收窗戶稅彌補。大明廢掉鹽稅,能收明白窗戶稅?沒錢直接等死?
當時當地各地的一些行鹽官,是有大義加身的,所以有此大義,是真敢懟的一引官鹽都入不了管轄地的。
大義有沒有用?
有用。太有用了。
有用到私鹽販子也覺得,自己的事業是正義的,是有減輕百姓負擔這個大義在身的。
有用到查辦私鹽的底層官吏,面對私鹽販子的時候,內心也會先矮三分,覺得自己做的不對。
歷史上,這種心態從明末一直延續到18世紀初,以至於很多地方確實就是在心理上對私鹽販子矮一頭。
心理上先認爲錯在自己、自己理虧。
這種心態非常好理解,而且屢見不鮮,久後亦多常見。
明確來說,就是意識形態層面徹底崩了。
這種事,不能誅心地去講,說是行鹽官一定是中飽私囊,收了私鹽販子的錢、沆瀣一氣狼狽爲奸三七分成之類的。
雖然大部分確實是,但畢竟波士頓傾茶不也是開國之始、喜迎荷蘭入主倫敦削弱王權也是光榮革命嘛。
不能誅心,便可以假裝這就是萌芽意識的覺醒。
斷章取義地講,這都快進到古典自由派經濟學了,這不算的話,那什麼樣纔算?
只不過,覺醒的下一步,應該是起兵摁着皇帝的腦袋立出大憲敢不同意就絞架伺候、鎮壓明末農民大起義吊死所有的農民起義軍屠盡所有破產小農、北伐韃虜。
結果三件事,一件都沒幹。
真就是爛泥扶不上牆,當不了統治階級。
在這個大背景下,大明應天府治中袁世振被扔出來出來整理兩淮鹽政,解決已久的問題。
鹽政崩壞,表面上看,是鹽引太多,鹽不夠,生產似乎不足。
這鹽引,其實有點類似於“國債”、“債券”,只不過朝廷是用鹽的銷售權和利潤來還,這也很正常,歐洲各國這時候發國債也是用稅收什麼的做抵押。
只不過,兌付無力。
這是開國時候的胎裡病,中央財政不足,治不了。
只能不斷“借貸”、“超發紙幣”,維繫生計。
加之藩王搞鹽引、豪族權貴搞鹽引、掛靠、入股、三百斤的引敢運三萬斤等等等等……
這個就非常好理解,雖然說明太祖當初說,任何人不得破壞鹽政,否則杖一百。但。
就不提後來皇帝帶着藩王自己違反,胡亂分鹽引之利,崩解國防動員體制。
就說彷彿劉鈺這樣級別的官員,找個白手套去弄鹽,手裡拿着三百斤的引,裝了三萬斤,報上後臺名號,當地官員還能真管呀?
萬曆四十五年,一些商人手裡的鹽引,要兌付支取,可能都要排到他媽西曆1644年了。
前朝中央集權崩潰,管轄無力,民間的“商業氛圍”,極爲濃厚。
投機、倒把、囤積、期貨,那簡直是玩出來花了。
好比你是個負責銷售運輸鹽的商人,你拿到了鹽引,到了鹽場,發現沒鹽。
算算時間,哦,你想拿到鹽啊,那等兩年後吧。或者,你要着急,你在淮北取三分之一、去淮南取三分之一、去長蘆取六分之一、去福建取六分之一。
這時候你咋辦?
資本又不足,這兩年根本等不起。去淮北淮南長蘆福建走一圈,路費比鹽引還貴。
這時候,有壟斷大資本找到你,說兄弟,你這鹽引賣給我吧,我這有明天就能取鹽的鹽引。你這個鹽引,60兩銀子賣我;我這個明天就能取鹽的,150兩賣你。別說兩年,老子的資本,五年也週轉的起。
你說我這鹽引值100兩,你那鹽引也值100兩,我覺得我裡外裡虧了啊。
壟斷大資本告訴你,隨便,自願啊,不強求。你要願意等呢,你就等唄,或者去福建取鹽運到河南去賣嘛。可不是逼你,咱們公平買賣,契約交易,就像是佃戶租地主的地一樣公平,純粹自願。
沒辦法,買吧、賣吧,難道還真等兩年啊?
這種情況,想解決,也很好解決。
但就像是敘州府尹牛從昀說的那樣,造反,是最高法理,是唯一可以全盤不承認之前所有契約,不管是明文契還是習慣契的最高法理。雖然他用錯詞了,單純的造反並不能全盤否定之前的所有契約和法權基礎,但意思到了。
然而當時的大明朝廷想要解決,卻是無解的。
袁世振去了之後,怎麼辦?難道不承認這些鹽引?他敢不認,明天就得死。
他不是反賊,這也不是造反,這是朝廷還在的時候,是要講規矩的。朝廷纔是規矩的最大受益者,這些鹽引還是要認的。
再說,盤根錯節,都有勢力,他能怎麼辦?
只能把所有的舊引收在一起,宣佈分十年兌付。這十年的每一年,都有90%的新引要納稅,剩下的10%是舊引可以不用納稅了。
而且爲了得到大資本的認可,袁世振能咋辦?
只能做出承諾:鹽引世襲。
你們今天買多少新引,以後你們子孫後代就擁有這些鹽引,萬世不易,和土地一樣,世襲。
商人遂踊躍購買。
他知不知道這是飲鴆止渴?
知道。
明擺着的事,這是生活必需品啊,搞商人壟斷世襲?再傻也不能傻到連這個都不懂。
可是能怎麼辦?
已經萬曆四十五年了,明眼人都知道,再收不上來錢,朝廷就要完犢子了。
晚上就要渴死了,還去考慮這是不是鴆酒?喝下去以後能不能死?
鹽引世襲一出,大資本歡呼雀躍,踊躍購買。
屁股決定腦袋,誰要是當時的大囤引商、大投機壟斷資本,誰都歡呼雀躍。
以至於後來袁世振被閹黨誣陷受賄,具體是否受賄未知可能沒受也可能受了,鹽商直接開票出錢,問朝廷要多少錢吧,報個價,別廢話,給個數。
直接遞上銀子給保出來的,沒讓他花一分錢。
自此之後,鹽政徹底偏離了自唐朝開始的百姓生產、官方收購、官方運輸、商販銷售完成最後一百里的軌跡。
雖然其實早就崩了,但在法理上完成轉變是在這一年。
本來大順是有機會全盤否定不認的。
奈何武德不夠充沛,一片石一戰打輸了。
等到九宮山之後,大順自己主動砍了“均田”的大旗,立起來了“保天下”的大旗。
保天下,其實就是保過去的一切。精華和糟粕都保住。
就像是地契一樣,只要選擇了保天下,那麼只能認。而鹽引世襲之後,其實和地契差不多了,也只能認。
好在,明末亂世,在鹽引這塊上,還算是完成了一波“均田”。
陝商、晉商、徽商,當初各自站隊。於是在不改變法權的前提下,新人換舊人。
在恢復期,這鹽引世襲之法,也還湊合。
當然,最終讓大順李家王朝下決心動鹽政,還是因爲海外貿易替代了鹽稅的國債屬性、北方戰爭結束戰略重心難移鹽政的最後軍事動員法意義也不存在了。
但其實也是皇帝耍無賴了:我就不認這過去的契約了,你能怎麼滴吧,不服就拉隊伍幹一下子,夠狠就來砍我,我在紫禁城等你。
保障這一次鹽政改革的“民意”基礎,是大順剛剛完成了東征、西討、南下、修淮河。向全天下亮了朝廷的肌肉——我在二十年內做到了類似隋煬帝做的幾件大事但還沒有亡國。
梳理清楚了從大明開國的中央財政政策、到後來的開中法、再到最後的綱鹽法的彷彿必然的路,也就明白兩淮鹽政使爲什麼會說劉鈺讓他信仰崩塌了。
本來他雄心萬丈,覺得可以一勞永逸解決鹽政問題。
但從書本走到現實世界,隨便幾個小問題,就讓他拿不出可以完美解決的答案。
問劉鈺,怎麼辦。劉鈺說,要一條從初一從東海出發、月末就能到西域的道路運輸網,否則無解。
換言之,在劉鈺看來,想要根本解決鹽政問題,根本在物流運輸,不在這個政策那個政策。
既在生產,也不在生產;也在引票,也不在引票;既在政策,也不在政策。
只要沒有他說的朔日發東海、晦日至西域的交通物流體系,或者隱晦的真正說法是生產力達不到一定水平無法做到下一步。
那麼,現在條件下,不管怎麼辦,都是修修補補。因爲真正能解決的辦法,現在的生產力水平不支持。
劉鈺是覺得無所謂,信心滿滿。
可兩淮鹽政使敢相信嗎?敢相信有朝一日,能有一個月就能從東海跑到西域的交通工具嗎?
既不相信,再回頭看看從前朝開始的一系列變革,他僅存的那點理想和信仰,真的是崩了。
他不信劉鈺在歐洲到處兜售的那一套自由貿易理論,但他相信仁政王道,一樣可以得出相同的結論,雖然推理過程和公理完全不一樣。
仁政王道的推演,私鹽合法化,放開鹽禁,就是利民的。這個當年鹽鐵會議的時候,就已經扯的一地雞毛了。
這個無需狡辯誰是“民”,如果這是個純粹理論的問題,並且不考慮國防、賑災、水利等開支;不考慮國家調控邊遠地區的經濟轉移;不考慮教育等等等等完美條件的前提下,確實是利民的,而且確實是庶民的民。
但,現實的結果,就是沒錢差點亡天下。
這是信仰和現實的衝突。
而理想和現實的衝突,則是他認爲有好辦法,可以既保證朝廷的稅收,也能降低鹽價,使百姓受益,取一個“折中”的仁政王道。
現實是,壯志滿滿的來到了海州,兩個小問題直接問的心態崩了。最後劉鈺給出的辦法,更是擺明了告訴他,就是修補修補,均田兼併再均田,治不了根。
他讀書學的聖賢之學,告訴他,是有治標治本的方法的。
然而現實無情地告訴他,就現在的條件下,誰要說能治標治本,純粹扯淡。
wωω⊕тtkan⊕¢O 到了生產環節,劉鈺更是說的簡直直白到一定程度的,一點溫情脈脈的外衣都沒披,直言不諱。
而偏偏,在他聽來,這些手段是真的有效。
他不是孩子,也不是不通世事,只是在內心心底還殘餘那麼一丁點的聖賢學問的信仰。
而短短几天之內,這僅存的東西,被劉鈺狠狠地踐踏。
告訴他做什麼都是無意義的。
都只是在修修補補,永墮王朝的輪迴,無法超脫。
大順終將毀滅,而毀滅本身也是一場均田兼併再均田的修修補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