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圈地
“美,尚在其次。”
一旁的“少府監”的年輕人笑了一聲,故意提高了聲音道:“如今鐵牛一天十二個時辰都不需要休息,只要有煤,便可一直提滷,不知疲倦。”
“單提滷一事,便勝過之前的牯牛十倍。”
“而這,也正是要規劃開發的原因之一。”
“有人言:西邊出氣、東邊出滷。這話雖不絕對,但有時候打下去一口井,確實只有滷沒有氣;而有時候一口井打下去,只有氣卻沒有滷。”
“如今蒸汽機提滷,滷水日增數倍。過去並無價值的只有氣而不出滷的氣井,如今就大有用了。”
“而且每次掘井都是在賭,現在資本雄厚,股東均攤。”
“從前,個人單幹,於個人言,有賺有賠。”
“而如今,資本穩賺不賠。”
“道理我也不必細說,但凡要是資本總體上不是有賺不賠,那麼也不可能這幾年聚集這麼多人來賭井。”
這話,確確實實說在地點子上。
從每個人的角度,確實,有的人可能打井打的傾家蕩產,然後半斤滷都沒打上來。
而站在更宏觀的具象化的資本角度,但凡要是期待利潤率和平均回報率沒這麼高,就不可能吸引這麼多的資本跑到這邊來。
現在把單個的資本集中在一起,形成一個大的資本,那麼也就使得每個投資者都能獲得一個基本上可以預計的平均收益。
既沒了一夜暴富。
當然也沒了一夜赤貧。
靠着朝廷出面來整合,將各種生產要素彙集到了一起。
之前可能有技術的,缺資本;有資本的,缺技術。
朝廷出面的意義,是把資本和技術組合在了一起,也包括土地,只不過土地問題是靠暴力手段解決的。
工商部的年輕人說到了關鍵處,商人們紛紛點頭稱是。
本就早定下了投資的想法,現在又看了這個樣板後,便紛紛將目光投向了敘州府尹牛從昀。
現在,技術、資本都解決了。
那麼,土地呢?
牛從昀如何不知道這些人都在等什麼,正色道:“土地的事,衙門裡出了個大概的章程。”
“荒地有荒地的說法。”
“農田有農田的說法。”
“提前被佔下的地,卻既不耕種、也沒有井的,這也另有說法。”
“唯獨就是之前已有的鹽井,主動入股的,那是你們內部佔股的事,我管不到。而那些不肯入股的,你們也不要強迫他們。願意入的就入,不願意入的,你們日後慢慢擠垮他們就是了。”
“這種事,朝廷是不出面的。商業競爭,有賺有賠、有破產有傾家蕩產,自然之理。只要不違背《大順律》,隨你們怎麼做。”
給出了確定的章程,商人們歡聲雷動。
若圈地的話,按照良田給錢,莫說四十年,就是四百年,那也比之前的壟斷地租便宜。
至於那些不願意入股、或者根本談不攏的小鹽井,這些商人們也壓根就沒準備談。
有什麼可談的?
以後朝廷官運商銷,按照能力承辦產量,再加增鹽稅,叫那些小戶破產簡直易如反掌。
如今有資本的大商人都入股了,那些小戶日後就算想要擴大經營,借錢都借不到。
不違背《大順律》叫人傾家蕩產,簡直太容易了。
與這些大商人的角度,怕就怕一些青天大老爺,秉持着歷朝歷代的傳統,或者大一統儒家後濃濃的小資社傾向,凡青天大老爺必然都是天然向着小生產者的。
所做的事情裡四成是真青天、六成是真反動。
商人心想,只要府尹不做那種誰弱誰有理的青天大老爺,叫那些不入股的小手工業者破產淪爲赤貧、來自家的鹽井裡當賣勞動的無產僱工,不比食鐵獸吃筍子難多少。
最多十年,保管川南鹽業沒有一個手工業者、小資產者,全都要淪爲赤貧。
於是這些最怕出青天大老爺的商人們,齊齊跪下,衝着牛從昀喊道:“青天大老爺!”
牛從昀苦笑道:“宋人言: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那時便說的明白。”
“至於如今……如今我是你們這些大資本家的青天大老爺,卻可就成不了那些小戶生產者的青天大老爺了,也不是本地土地豪紳的青天大老爺了。”
“小農、小生產者、大商賈、士紳眼裡的青天大老爺,並不一樣。世上,似也沒有一個能讓小農、佃戶、小生產者、大資本、地主都視作青天大老爺的人。”
“我只能選一個當。”
苦笑之後,牛從昀想着自己制定的《圈地規章》,知道這件事肯定會在大順引起軒然大波。
他在蘇南的時候,多讀一些翻譯過來的西洋政史類書籍,心裡很清楚大順和英國的區別,也明白在大順搞圈地法,會被多少人攻訐。
大順和英國不同。
大順是基本沒有公地的。
山川湖澤,某種意義上算是公地,但自古以來的傳統,就是不禁山澤。誰要是禁山澤,那名聲就和夏桀商紂周厲王差不多了。
英國那邊圈地,除了資本家開更高價的那種驅趕佃戶的圈地外,還有一種就是圈公地。
資本家開價更高,讓地主趕走佃戶。
這個好解決。
在大順,根本就不是事,難點反而是資本家怎麼可能去高價租地,因爲資本給不出比佃戶更高的地租。
而另一種,圈公地,這就涉及到了大順和英國土地所有制的區別了。
比如英國的一戶小農,他有自己的耕地。而在耕地之外,還有大片的村社公地。
這些公地可能是草場、可能是樹林。
一畝地,就可以養一頭牛,然後去公地上放牧。
所以,英國圈地的問題,在於就算圈的是公地,那麼小農的生活水平也必然下降——原本可以去公地放牛、割草,現在就靠自己那點耕地,夠吃屎?
而英國的圈地,相對大順又是簡單的。
因爲公地的存在,所以是可以通過民意來圈地的。
公地嘛,既是你的,也是我的。到時候,少數服從多數,當然是佔有土地的多數。
同意圈地了,你即便反對,那也沒用啊。
圈了公地,你沒地方放牧割草喂牲口了,活不下去了,要麼賣地當農業僱工、要麼賣地去城市,那都是自願的。
大順則不同。
大順是個標準的土地私有制帝國。
標準的極致的那種。
既沒有公地。
土地也不是朝廷的,而是每個百姓私有的。
這種情況下,每個人都有自己土地的決定權——前提是有地的話。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若是開礦、修路之類的佔地,就非常的難。
英國那邊是通過少數服從多數,圈佔公地,公地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而是大家的。
大順這邊土地都是私有的,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他的就是他的。真要是按照規劃裡修鐵路的話,佔地怎麼算?
假如人家就是不肯賣地呢?
牛從昀很有政治敏感性,也見識過了新時代的曙光,所以他很清楚,日後類似這種鹽井圈地的事,在大順內會越來越多的。
修路,修鐵路,開煤礦,開銅礦、開鐵礦等等、等等,這些都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圈地問題。
自己出臺《圈地規章》,必將成爲日後大順圈地事件的起點。包括別處要是也想幹類似的事,肯定會把他的圈地規章拿出來做參考的。
之前他和馬浩川開玩笑,說自己肯定要上《惟新奸臣點將錄》,那時候還很謙虛,說自己要排在末尾。
現在看來,真是謙虛了。
這圈地規章一出,日後排名定是要飛昇的。
即便入不了三十六天罡,那麼估摸着也得是地煞的前幾名。
這個規章本身,也確實只能是惡名。
因爲,就像是鹽井圈地似的,人家地主啥也不幹,一年就能收四五萬兩租子,爲啥會肯把地按照三十兩一畝的價格強行賣掉?
不賣怎麼辦?
除了靠軍隊、靠衙門衙役之外,還有什麼別的辦法嗎?
青苗法的失敗,原因很多,但最傻的就是朝廷傻呵呵的自己去放貸。
也不想想士紳放貸逼着人上吊賣老婆,那都正常,欠債還錢嘛;朝廷要是去放貸,收款的時候,真把人的牛收走了,那就是罪惡滔天、夏桀商紂。
而圈地也是一樣的。
只要朝廷出面,就非常難看。
可不出面,這事就根本辦不成。
真要讓吃鹽的百姓,除了要繳鹽稅之外,還要把這邊地主的地租也一併加在鹽裡?
牛從昀也想過,這事本來都是因興國公而起,按說就該是興國公來承擔發展帶來的矛盾,把這個大黑鍋自己背上。
可劉鈺在松江府那邊,要麼是搞航海貿易、要麼是搞輕工業,既不修鐵路、也不挖礦井、圈佔土地大搞建設的那也是“朝廷需要”——比如修海軍基地、炮臺,這和讓一羣資本商賈去建工廠能一樣嗎?
到頭來他惹出來的一堆麻煩,卻全要自己這個被皇帝點出來背鍋的敘州府尹抗。
日後真要是修路死了人、開礦鬧出了衝突,哪怕不在敘州府,甚至不在四川,也全都得找自己。
自己是始作俑者,這大鍋少不了的。
所以,牛從昀在制定這圈地章程的時候,也是動了小心思的。
既然說,大順自有國情在此。
那麼,敘州府也自有府情在此。
鹽井的利潤太高,高到資本寧可十年無收益賭上幾萬兩銀子也要打井。
是以,他的圈地章程裡,土地補償的價格非常高。
當然,是相對來說的非常高,一畝地平均要補三四十兩白銀、外加日後的分紅,是遠高於耕地價格的。肯定比坐地收鹽租、三十天半個月的鹽歸地主的高租金要低的。
這個章程的好處,就是“我敘州府自有府情在此”。
這麼高的補償價,會不會影響工商業發展?
不管,反正不影響敘州府的鹽業就是了。
若是別的地方要修鐵路、開煤礦之類,到時候自己出臺圈地政策,可別說是學我。
你要是給一畝地五十兩的補償,你可以說是學我。
但你說一畝地五十兩的補償根本修不起路、開不了礦,地主拿着敘州府的圈地章程希望照此辦理,可開礦辦廠之類的回報率沒有井鹽這麼高,再這麼高的地價實在是辦不了,那就和我沒關係了。
而這種小心思,也算是保護了一下這裡的小農。
地主和農民之間的事,朝廷都管不明白呢。
地主和資本家之間的事,朝廷更管不明白了。
既是皇帝非讓自己來試水,那自己就得明白自己只是個敘州府尹,日後真要是大興工商,地主和資本家的事,得天佑殿、平章軍國事們來管。
雖然算是自己開了圈地的濫觴,但還是要留一手爲日後辯解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