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她所說的那個人是誰,你也該知道的吧(新娘實習中:OK,老公大人1082章)。照片是我主動給她看的。
我猶豫再三,也想着或許她看了照片什麼都明白知道,就會知難而退,於是我把你的照片給她看了。
她拿着你的照片,看到的那瞬間,就哭了起來。
那樣泣不成聲的對我說着對不起。
對不起,對不起。對我說了之後,又對照片上的你說着,然後他問我,你過的幸福嗎?
阿沅,我知道,你從來都不幸福,自從你爸媽的事情以後,你就沒有一天是幸福的,你封閉了自己的內心,不想再傷害任何人,也覺得自己沒有得到幸福的權利。
我無法撒謊騙那女孩說你過的幸福,所以我說了,說你很寂寞,封閉了自己。
她低着頭自責的和我說,都是她的錯,如果不是她你就不會那麼痛苦悲傷了。
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人生中的災難,真的是那樣輕易就能避開的嗎?
並不是那樣的,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每個人的命數或許早就被上天計算好了,沒有人會預料自己的生命什麼時候會結束。
她哀求着我,說想要讓你幸福,她跪在我的面前,對我說:“請讓我去到他身邊吧,我想讓他幸福。只要是能要他幸福的事情,不論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會做,而關於我的秘密,我發誓絕不讓他知道。”
我明明警告她了,警告她如果你知道了一切,一定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她了。她卻固執的說,她想去你身邊,即使要揹負着內心裡的罪惡感,即使要隱瞞一切,以陌生人的身份到你身邊去,也希望能夠哪怕一點點的,爲你做點什麼,讓你得到幸福。
哪怕最後她可能得到的只是傷痕累累,或者是默默的從你身邊消失掉,她說那都沒關係。
因爲光是能去到你身邊,對於她來說,就已經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了。
我寫了遺囑,給了她未婚妻的身份,要她在成年之後去到你身邊,但是作爲條件,她不可以讓你知道她的秘密。
至此,我與那個女孩兒的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
所以阿沅,你是否現在知道了真相,迷茫又痛苦,不知道怎麼辦?我並不會左右你的決定,但是有些話,我想要告訴你。
第一,我是完全知情的,我知道她是誰的女兒,也知道她和我們厲家的關係,但是我想了很多很多,車禍的事情,不能完全歸咎於她和她父親,她的父親不是故意撞上你父母的車的,因爲受了槍傷,所以命不久矣,眼看車子要撞到海里了,爲了女兒她父親也智能猛打方向盤,所以並沒有看到你爸爸開的車,而那女孩兒,那個時候也真的是受害者。
第二,我希望我的孫子能得到真正的幸福,當那女孩看着你的照片泣不成聲的時候,我就清楚的明白,對於她來說,你有多麼重要。而對於讓你受傷了這件事,她是多麼多麼的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