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辦事,怎麼會成爲殺人的理由?”
片刻後,裴亮才緩緩問道,端起酒杯,輕輕抿了一口。
一討論案子,酒桌上氣氛就變了。
兩個破案狂人到了一起,一旦談起案子,你還指望他們能重新跳出來找到喝酒的感覺?
“那武洛更沒有殺人的理由。”
葉九馬上說道。
殺人案,動機很重要,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破案前提。
沒有解釋得通的動機,整個偵破方向都是不保險的。
當然,狂魔殺人案例外。
神經病殺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他確實沒有。
現在基本上定的也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嚴格來說,裴亮不應該和葉九探討案情,因爲就這個案子來說,葉九並沒有偵查權,自然也就沒有知情權。
裴亮向他透露案情,算是違規的。
不過好在,尚未透露案情細節,縱算違規,也不嚴重。
“還是不對啊……據花兒說——哦,就是武洛的女兒,武佳佳,小名花兒——花兒說,案發那天早上,武洛和蔡芬芳吵架,離開家裡去上班的時候,蔡芬芳還跟在武洛後邊罵了幾句……等武洛中午回到家裡,蔡芬芳就已經死亡了。
這個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怎麼可能和他扯得上?”
“她撒謊!”
裴亮嘴角一扯,有點不以爲然地說道。
“案發當天,我就詢問過她,她可沒這麼說,她就說什麼都沒聽到……後來又說聽到他們吵架了,沒聽到他們打架……這個小姑娘,可能是受了別人的教唆,故意這麼說的。”
身爲星州市局重案大隊長,又是辦得“大院殺妻案”這樣影響重大的案子,裴亮不可能連唯一的在場人都不詢問。
而葉九也絲毫都不懷疑,裴亮這話的真實性與可靠性。
這種正式的詢問筆錄,是一定要由當事人確認無誤,簽字畫押的——這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那麼,花兒爲什麼要改口呢?
裴亮的推論很合理。
花兒或許是受了爺爺奶奶的“教唆”。
武洛父母肯定是千方百計要爲兒子脫罪,十歲的孩子,也已經能夠分辨利害。
串通起來做假證的可能性還是有的。
裴亮看了葉九一眼,想了想,似乎是下了決心,說道:“葉九,這個案子,我建議你不要摻和了,現在基本上,所有的證據都對武洛不利,所有線索都指向他!”
“我們在蔡芬芳的脖頸上,提取到了他的指紋!”
好吧,站在老刑警的角度上來說,這真的堪稱是鐵證了!眼見葉九似乎還有話要說,裴亮不徐不疾,又加上了最後一根稻草:“最重要的是,武洛自己也承認了。
他招供了!”
“他招供了?”
葉九這下真的有點懵圈。
“他招供了是什麼意思?”
裴亮禁不住笑了起來,輕輕搖了搖頭。
這個葉九怎麼回事?
魔障了嗎?
說出這麼幼稚的話?
不過爲了照顧葉九的面子,裴亮還是說道:“他自己承認,案發當天,他和蔡芬芳吵架了,還打了起來,一怒之下,掐了蔡芬芳的脖子!”
“爲什麼吵架?”
葉九的關注點,還真是有點與衆不同。
兩口子吵架,還需要理由麼?
任何一點家庭瑣事,都有可能引發“戰爭”,甚至演變爲“世界大戰”。
不過考慮到葉九哥還沒結婚,“幼稚”一點可以理解。
但裴亮的答案,有點出人意料:“這個倒是和你剛纔說的事情有關……你也知道,武洛是在單位上班的,並且擔任了一定的領導職務。
既然手裡有權,自然就有人上門求他辦事。
武洛這個人,應該說,個人操守其實還是很不錯的,相當的堅持原則,許多人上門送禮,求他辦事,都被他推了。”
葉九點點頭。
如果不是因爲這一點,那這個案子,他是不是要“摻和”,那還兩說呢。
“據武洛自己說,對這一點,蔡芬芳是很不滿意的,爲此經常和他吵架,罵他膽子小,沒用……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什麼的……據我們的瞭解,武洛說的基本是事實,蔡芬芳確實有這毛病。
喜歡把自己當成官太太……甚至有時候還揹着武洛收人家的禮物,承諾給別人辦事……因爲這個,武洛沒少和她吵架!”
葉九沉吟起來。
照裴亮的描述,武洛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這案子,證據鏈確實已經很完整了,已經形成了閉環。
尤其武洛自己還招供了,說是鐵證如山,一點不爲過。
“武洛有沒有翻供?”
也不知過了多久,葉九忽然再次開口了,一開口說出來的話,就讓正抿了一小口酒的裴亮差點嗆着。
然後就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他。
“你怎麼知道武洛翻供了?”
這絕對不是正常的思維。
通常一個普通人也好,一個刑警也好,聽過裴亮對本案的描述之後,就只會搖搖頭,最多再嘆口氣,然後就把這破事拋諸腦後,繼續和裴亮喝酒。
因爲實在已經無話可說了。
武洛自己都已經招供,鐵證如山,再糾纏下去,有什麼意義?
那隻會讓他和裴亮之間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那點友誼再次“揮發”得乾乾淨淨,不說再次成爲“仇家”,也肯定從此蕭郎是路人了!而且縱算葉九鍥而不捨,想要繼續糾纏,似乎也不應該是從武洛身上着手,而是想辦法再給裴亮找另外的證據。
這傢伙,腦子到底怎麼想的?
“這麼說,武洛真的翻供了?”
“嗯,他確實翻供過……”“翻供過?”
葉九立馬就揪住了重點。
“對,他後來翻供過一次,應該是在過年前吧,臘月二十七還是二十八的樣子,他突然不承認自己和蔡芬芳動過手,就說只吵了架,但是沒動手。
然後他就上班去了,回家之後,才發現蔡芬芳出了意外。”